作者PrinceBamboo (竹取驸马)
看板historia
标题[公告] JustSad多篇违规水桶
时间Sun Dec 31 23:59:10 2017
1.
经检举
#1QColS-n (historia)
15136
612/15 IBIZA
R: 中国发明的是「造纸术」不是「纸」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513303004.A.FB1.html
本篇推文
1F:→ JustSad: 照照镜子吧!低能儿!懒得向你解释了!12/15 10:11
违反板规二B-2
禁止对板友进行人身攻击。
违反者水桶二周,若情节轻微者或初犯 警告一次
累犯(累犯追溯期为一年)水桶三个月
由於JustSad在公告
#1PwDBX16 (historia)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508430561.A.046.html
已被检举违反板规二B-2人身攻击,因初犯且判断为被动情节轻微,处减轻为警告一次
此次为累犯且违规明显,依规定应处水桶三个月,但因上次仅处警告,本次仍以初犯判,
处JustSad水桶二周
2.
又同一讨论串中
#1QCaagyE (historia)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513244970.A.F0E.html
推文
2F:→ JustSad: 我说「除非因为」,版主你中文考试有及格吗?12/14 17:53
3F:→ JustSad: 什麽鬼叫纸就是中国纸,硬拗还是辞海有写?12/14 18:01
4F:→ JustSad: 现在版主还能拿不同品种的生物胡扯==12/14 18:19
5F:→ JustSad: 就你这版主自己中文有问题想战啦,谁想战?12/14 18:21
6F:→ JustSad: 指你大头鬼,你谁啊?贴日本说明个屁! 12/14 19:42
也明显违反板规二B-2,根据板规累犯应处水桶三个月,我身为当事人,自愿不与其计较
但不代表对象为板主就可以恣意攻击,因此减轻为水桶二周
3.
又同一讨论串中
#1QCnnajZ (historia)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513299044.A.B63.html
~~~
我们先看看英明神武的版主,认为我逻辑错误,自己的逻辑多麽伟大不凡,整晚一直崩溃
不知道在崩溃什麽?
我们再来看英明神武伟大不凡的版主,逻辑多麽神圣不可侵犯!
~~~
我不知道bulls0722是刚睡饱还是阅读能力有问题?
或者故意引战?
我推文都说要睡觉了,深夜四点,也离线了。
你在後面叫嚣贴文的用意是什麽?
你可以回文贴上维基百科内容。
寄信的我还没去看,刚刚是被信件提醒吵醒,有空再回。
~~~
明显违反板规增一
"发文及推文对人不对事,牵涉到无关本文内容讨论议题之恶意嘲讽等,初犯水桶一周"
对我的部分,我自愿不与其计较,仅处警告一次
但对bulls0722部分,依板规处水桶一周
以上三件,JustSad共处水桶五周,请出桶後勿再违规,否则将依板规累犯处理不再宽贷
PB 2017/12/31
补充说明:
1.这边是公开板面,不是JustSad你的个板,你说要睡觉别人就不能继续推文或回文?
2.JustSad在该串还有严重的影响讨论问题,坚持不查证的自己猜测为反而反,
已接近引战边缘程度,但目前无法可管
改善讨论方式部分当初属於youtien板主主要政见,目前双板主为各自负责各政见状态
请试提出此案例解决方法? 板友若有建设性意见也可提出,将作为板规修改之参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6.223.8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514735954.A.BE8.html
7F:→ kuninaka: 可以清静了 @@ 01/01 00:15
8F:推 zeumax: 这篇最顶 新年快乐 01/01 00:40
9F:推 umano: 新年快乐 01/01 00:45
11F:推 joblee: 看一下此人的文 01/01 00:53
12F:推 joblee: 骂人家不敢告 在吠! 01/01 00:55
13F:→ joblee: 连别人的家人都骂 01/01 00:56
本篇推文joblee违反板规二C-3 推文闹板 处水桶一周
※ 编辑: PrinceBamboo (118.166.223.89), 01/01/2018 01:07:52
15F:推 okery: 耶,竹王子有标点了耶!推 01/01 03:42
16F:推 zaknafein987: 有版主真好 反观... 01/01 03:50
17F:→ hanhsiangmax: 新年辛苦了XD 01/01 20:09
※ 编辑: PrinceBamboo (118.166.223.89), 01/01/2018 20:29:38
18F:推 youtien: 这种情况基本也就只能人治处理。 01/01 22:32
19F:→ PrinceBamboo: 每人标准都不同如何服众 此例一开只会走上M,k的老路 01/01 22:51
20F:推 kuninaka: 等到不能服众的时候自然会被新陈代谢 01/01 22:58
21F:→ kuninaka: 自然循环 01/01 22:58
22F:→ PrinceBamboo: 我还是奉行法治 不足则修法 必依归多数 请集思广益 01/01 22:58
23F:→ PrinceBamboo: 我希望大家提出的是将改进讨论方式纳入明文的办法 01/01 22:59
24F:→ ksacet: 其实当初有人用Y版大的"质问" 直接跟J大直球对决的话 01/01 23:05
25F:推 kuninaka: 早就一堆直球了 01/01 23:06
26F:→ ksacet: 应该就会好很多了 只是当时应该没人想到有这个 是可以试着 01/01 23:06
27F:→ ksacet: 推广质问这个选项啦 毕竟讨论进入烂帐阶段 质问这个选项 01/01 23:08
28F:→ ksacet: 应该会有助於讨论收尾 01/01 23:09
29F:→ ksacet: 毕竟当初Y大设质问这个选项就是要避免打烂帐... 01/01 23:13
30F:推 youtien: 一直都可以质问的。只是大多数人不愿正面逼人,只想嘲讽. 01/02 10:18
31F:→ ksacet: 所以才说可以再推广 毕竟一般人的做法就同Y版大说的一样了 01/02 20:48
32F:→ PrinceBamboo: 质问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以本案文串为例 几乎所有人都 01/03 05:24
33F:→ PrinceBamboo: 不需要用什麽[质问]就已经是自主跟他正面讨论 但他 01/03 05:27
34F:→ PrinceBamboo: 就是不断换概念光质疑不查证 除人身攻击外你奈他何? 01/03 05:28
35F:→ PrinceBamboo: 又没有强制性不回应就要处罚 换分类哪里能解决问题? 01/03 05:31
36F:→ ksacet: P板你自己把Y板当初的政见看过一次就会懂了 最早的质问概 01/03 10:05
37F:→ ksacet: 念 确实是有不回应就水桶的要求在 你自己去翻过一次吧 01/03 10:05
38F:→ ksacet: 现在只是卡在要怎麽去彻底执行而已 当初Y板的政见就是要避 01/03 10:07
39F:→ ksacet: 免打烂仗 而Y板的政见是用"质问"去处理 01/03 10:08
40F:推 kuninaka: 所以版规要修吗XD 01/03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