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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與我貸款購買了一間房子, 此生已確定不結婚的情況下, 將產權登記於我名下,主要考 量若男友意外身故, 我仍有居住的地方, 但若我意外身故, 男友的權益可說沒有任何保障, 我們並不信任自己的家屬在自己身故後會如何處置房產, 因此想以法律能保障的層面在生前 先做好準備 兩人都在世時我們信任彼此, 因此以下僅考慮意外身故的情況: 1. 借名登記: https://www.housefeel.com.tw/article?id=2369 設定男友為借名者, 我為出名者 缺點: 借名登記被算在遺產範疇內, 若男友意外身故, 家屬可能要求返還而產生糾紛 這是最開始考慮的方法, 但代書的意見是認為無法保障 2. 預告登記: 看起來無法解決我們的問題, 它可以限制登記名義人任意處份名下不動產, 而這種限制即便 身故也會被繼承, 所以對我們來說徒增麻煩而已。 3. 共同登記: 不考慮這個方法, 若其中一方意外身故, 其家屬可繼承一半產權進而產生糾紛 4. 信託登記 / 遺囑信託: 缺點: 無法對抗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 最多僅能取得一半 5. 立借據: 借款人為我, 被借款人為男友, 約定還款為意外身故之後, 擔保品為這間房子, 也就是讓此 借款連同房產一同被繼承, 若要繼承房產則需連帶清償借款 借據由我保管, 若我意外身故男友可取得, 若男友意外身故我可自行銷毀 缺點1: 借款金額即便設定為購買房子的總額, 也很難預料幾十年後會增值到多少 缺點2: 繼承人可爭議此為假債權並主張債權不存在, 男友雖可提供自備款與每月房貸轉帳 來證明, 但大概率變成能證明多少拿回多少? 與缺點1一樣少於當時房價的話就難以阻止變 賣並繼續住在這間房子 ---- 房子已購入超過一年, 期間曾詢問過辦理交屋的代書意見, 但代書想不出什麼好辦法 也曾請教過法律專科的朋友, 朋友也說沒好方法, 但提到立借據也許可行 所以來房板請教神通廣大的網友, 是否有實務上可行的方法, 來保障我們生前的意願?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ome-sale/M.1710479019.A.794.html
1F:→ abyssa1: 問這邊當然是一人買一間不要浪費首購啊 03/15 13:05
2F:→ kagaya: 有什麼理由不結婚嗎?結婚感覺是最方便的.. 03/15 13:06
3F:推 fuzzycool: 你們好棒 請沒結婚的買房情侶參考這篇 03/15 13:06
4F:→ abyssa1: 喔你要對抗繼承人 這還真的麻煩 何不登記結婚比較簡單 03/15 13:06
5F:推 tfct: 文中看起來是男方頭款 男方繳貸款 這樣的確不用結了 03/15 13:07
6F:推 come: 共同登記應該是最佳解 03/15 13:07
7F:→ come: 不然就成立公司,用公司的名義購買。 03/15 13:08
8F:→ come: 共同登記也不用擔心遺產繼承的問題, 03/15 13:08
9F:推 fuzzycool: 妳沒有吵要結婚也是蠻神奇的 沒看過這種女生 03/15 13:09
10F:→ come: 共同登記應該可以使用出資比例作登記的百分比 03/15 13:09
11F:→ come: 這樣有一方退出或死亡,他或他的家屬按比例拿回,也是應該的 03/15 13:10
男友是主要出資者,但他的意願是把房子100%留給我
12F:→ bnn: 看來是公司持有確實可以解決 你們兩個當公司股東持股 03/15 13:10
13F:→ come: 到時候房子可以協商或拍賣 03/15 13:10
14F:→ gn01705529: 幹嘛不登記,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03/15 13:11
15F:→ come: 申請公司要有一筆花費,每年還要作帳 蠻麻煩的 03/15 13:11
16F:→ abyssa1: 公司持有持股也是變遺產給繼承人 03/15 13:11
17F:→ abyssa1: 不然你要改用閉鎖型公司 寫清楚一方死亡的處理方式 03/15 13:11
18F:→ abyssa1: 等於把你們的協議寫在公司章程這樣 但覺得貸款會有問題 03/15 13:12
19F:推 fo11ow: 跟我們當初遇到的問題一模一樣 晚點再來回文 03/15 13:12
很想知道你們當初怎麼解決的, 期待您的回文
20F:→ gn01705529: 法律對這種就是結婚,妳不走在那邊想各種辦法 03/15 13:12
21F:推 Anyotw: 一人一間啊 03/15 13:13
22F:推 tfct: 結婚可能對錢賺得多的吃虧阿 也許女方賺比較多很多 03/15 13:13
23F:推 shena30335: 共有阿,就算被對方家人繼承一半你也有優先承購權 03/15 13:14
24F:→ abyssa1: 不過閉鎖性公司章程如果跟法定繼承人的權益衝突 可能到 03/15 13:14
25F:→ abyssa1: 時候還是要打官司 03/15 13:14
26F:推 fuzzycool: 兩人都離過婚不想再結嗎?還是檯面下關係 03/15 13:15
27F:推 come: 婚姻的約束太多,超過這個議題了 03/15 13:15
28F:→ abyssa1: 不然你們就一起生個小孩 這樣父母兄弟姐妹就沒繼承權了 03/15 13:15
29F:→ come: 樓上把問題複雜化了 03/15 13:16
非檯面下,不打算生小孩,有強烈意願不結婚過一生,但已離題非本篇探討範圍 還拜託大家 請就本篇主題討論就好
30F:推 fuzzycool: 借問公司要買房 收入要怎麼來?資本額?不然還要開發票 03/15 13:17
31F:→ fuzzycool: 不然公司也許是一解 03/15 13:17
32F:推 a9018s: 立契約&你開本票給對方,我與我女友是這樣處理 03/15 13:18
也就是類似5.立借據的方式來實行, 但擔保品不使用房子使用本票這樣嗎?
33F:→ abyssa1: 公司買房…現金啊 還要貸款就比較麻案 03/15 13:18
34F:噓 pig2014: 鬧 03/15 13:19
35F:推 Tattoo: 這麼擔心,買一下房貸壽險阿,死掉有賠 03/15 13:21
不太清楚實務面是否能完全保障, 我再查查看
36F:推 final9711: 請求權15年的部分你理解有點錯誤 是終止後請求的期限 03/15 13:22
37F:→ final9711: 你只要15年內請求 時效就中斷了 03/15 13:22
感謝資訊提供, 我來修正下內文避免誤導別人
38F:推 comicduo: 置板凳等分享,這議題很有趣 03/15 13:27
39F:推 marunouchi: 叫男友給妳現金就好了,有錢還怕沒地方住? 03/15 13:30
40F:推 chair209: 最簡單就是結婚,不懂在怕什麼 03/15 13:33
41F:噓 imagicalkes: 我也想問為什麼不直接結婚就好了XD 03/15 13:35
42F:推 arbee: 如果是要對抗繼承人 可以考慮持分的附條件贈與或保留解除權 03/15 13:35
43F:→ arbee: 贈與 因為是生前贈與 所以可以排除遺產的問題 但這只是大方 03/15 13:35
44F:→ arbee: 向 要同時保障兩人權益還有很多細節要寫清楚 03/15 13:35
45F:→ Lmkcat: .... 03/15 13:36
46F:推 taohua: 男方要藏錢吧 03/15 13:36
47F:→ arbee: 結婚基本上也沒用 法院多的是夫家跟媳婦爭產的事件 03/15 13:37
48F:推 zero00072: 各買一間。 03/15 13:37
49F:推 final9711: 開公司有個問題 誰要掛負責人 03/15 13:39
50F:→ final9711: 還是會扯回借名的問題 03/15 13:39
51F:推 chair209: 登記結婚跟婚姻生活是兩回事 03/15 13:40
52F:→ tayatiffany: 說實在你們都打算共同居住 又不結婚 應該是有很深的 03/15 13:41
53F:→ tayatiffany: 信任基礎 如果一切都以對方身故你會不會損失 為出發 03/15 13:41
54F:→ tayatiffany: 最好的方式就是共同登記 至少你那一份不會損失 哪 03/15 13:41
55F:→ tayatiffany: 個輕哪個重 就自行衡量 03/15 13:41
56F:推 oceanfishwu: 結婚沒用吧,我朋友結婚現在也在想遺囑要怎麼立若一 03/15 13:41
57F:→ oceanfishwu: 方出意外才能完全保障配偶的權益,家裡如果有匪類的 03/15 13:41
58F:→ oceanfishwu: 親人就能理解這種想法 03/15 13:41
59F:推 nqj: 彼此信任最簡單就是結婚啊,法律對配偶的(婚後財產)優先繼 03/15 13:42
60F:→ nqj: 承就是為了你們這樣信任的人存在 03/15 13:42
61F:→ Mei5566: 好爽 03/15 13:43
62F:推 Ferrari360: 真佛… 03/15 13:44
63F:推 chair209: 還有一個方法,你們就一起死好了,都不用煩惱 03/15 13:44
64F:推 CaLawrence: 結婚不就好了 03/15 13:44
65F:推 final9711: 需要考量的東西很多 建議找律師吧 03/15 13:46
66F:推 lovezzz: 彼此就額度互相買份保單,身故受益人指定,不會卡特留份 03/15 13:46
67F:→ lovezzz: 問題。就那筆錢去買下這份或作其它考量 03/15 13:46
68F:推 c6066den: 房版的人都不知道是比較傳統嗎XD 結婚之後限制那麼多, 03/15 13:51
69F:→ c6066den: 能不結當然不結 03/15 13:51
70F:→ ForeverT: 不結婚 又說信任對方 不是矛盾嗎 03/15 13:52
71F:→ bnn: 不結婚有沒有可能他是已婚 然後這是要給小三的(X) 03/15 13:55
72F:推 fuzzycool: 不結婚是人家的自由,看有沒有解法吧 03/15 13:57
73F:→ fuzzycool: 如果結婚能解決買房問題早結了 後面一堆無法控制的 03/15 13:58
74F:推 PTTMAXQQ: 合資契約啊.. 03/15 13:59
75F:→ fuzzycool: 清楚家人狀況不跟對方結婚 非常理性 03/15 13:59
76F:推 fuzzycool: 如果都是同性 不結婚保障也能理解 03/15 14:02
77F:推 csgod1325: 你覺得你夠聰明嗎? 不夠聰明還是結婚吧 03/15 14:04
78F:→ csgod1325: 夠聰明就不需要上來問 03/15 14:05
79F:推 CIIIO: 壽險保單指定受益人好像可行欸 03/15 14:05
80F:→ abyssa1: 如果這是給小三的房子這樣比較說得通 也容易理解 03/15 14:05
81F:噓 kkjjrtlym: 不結婚不要浪費大家時間好嗎 03/15 14:06
82F:推 mountain821: 我也覺得用保險來保障無房產的一方就好了 03/15 14:07
83F:推 deann: 共同登記阿 03/15 14:07
84F:→ deann: 沒結婚讓一方家屬可以分一半有啥問題 03/15 14:08
85F:→ jojoson: 結婚無子女的話,配偶親屬父母或手足也會跟配偶一起繼承 03/15 14:13
86F:→ jojoson: ,所以很難全拿 03/15 14:13
87F:→ TyuzuChou: 分開買 03/15 14:13
88F:→ TyuzuChou: 不要搞那些有的沒的 03/15 14:14
89F:→ abyssa1: 如果是小三 被家人反對甚至斷絕往來好像也很合理? 03/15 14:16
90F:→ abyssa1: 一切都說得通了 03/15 14:16
非小三 請不要再離題亂猜QQ 我們兩人的身分證都是未婚
91F:推 z5411: 租房子就好 03/15 14:17
92F:噓 kamayer: 紅明顯,你去找律師詢問"死因贈與契約" 目前實務上還沒確 03/15 14:19
93F:→ kamayer: 認死因贈與到底有沒有排除特留分 03/15 14:20
94F:→ kamayer: 不是遺贈喔 遺贈和死因贈與不一樣 03/15 14:21
95F:→ arbee: 死因贈與不太穩定 最高這一年的傾向仍受特留份拘束 最好還 03/15 14:29
96F:→ arbee: 是生前就贈與 03/15 14:29
A大上面提到的生前贈與我還在了解中,雖然麻煩但似乎也是一條可行之路 死因贈與在之前查資料時有看到,它屬於受爭議項目,尚無法排除特留分
97F:推 hank7218: 結婚不就是一個身份,嫌麻煩公證就好,還比妳上述方法 03/15 14:33
98F:→ hank7218: 簡單,而且像對方生病需要開刀等情形是需要法定代理人 03/15 14:33
99F:→ hank7218: 簽名的,倘若妳們有想共度一生,遇到上面情形不是很麻 03/15 14:33
100F:→ hank7218: 煩嗎?還是你們希望別人問起時可以說自己是未婚呢? 03/15 14:33
101F:→ hank7218: 現在離婚也很簡單 03/15 14:33
102F:推 vladnya: 板凳+1 modern family的型態一一出現我也想知道有什麼好 03/15 14:38
103F:→ vladnya: 方法 03/15 14:38
104F:推 pttabs: tag 好議題 03/15 14:39
105F:推 Gheirqj: 這問題身邊的朋友真的有遇過 但最終還是登記結婚最好解 03/15 14:41
106F:→ Gheirqj: 主要是生前不管怎麼甜蜜 人的未來就是無法預知的 沒有法 03/15 14:42
107F:→ Gheirqj: 律關係去維護基本的利益時 之後問題都很無解] 03/15 14:42
108F:推 kamayer: 生前贈與有時候移轉的稅金會很高 土地增值稅贈與稅之類 03/15 14:42
109F:推 EnosKP: 原PO是男的對吧? 03/15 14:46
110F:推 frank111: 猜是女女,現在同性也可結婚阿 03/15 14:48
111F:→ daniel3658: 不結婚的話妳的繼承人永遠比他還有權利啊 不然幹嘛結 03/15 14:50
112F:推 frank111: 共同登記,然後互簽房產一半的借據給對方 03/15 14:52
113F:→ frank111: 房子增值就重簽借據,反正住在一起 03/15 14:53
114F:推 kamayer: 其實最推結婚了 結婚配偶就直接有一半繼承權,剩下的一半 03/15 14:59
115F:→ kamayer: 也可以再用夫妻剩財去要求分配 如果老了你生重病也可以 03/15 15:00
116F:→ kamayer: 用夫妻贈與(免土地增值稅免贈與稅) 趕緊移轉給另一半 03/15 15:01
117F:推 lspss93009: 公司現在不能買住宅 你光申報許可流程跑很久 而且還 03/15 15:01
118F:→ lspss93009: 不一定會過 03/15 15:01
119F:推 shena30335: 阿原PO一定有苦衷才不考慮結婚的阿,一堆跳題的到底? 03/15 15:05
120F:→ Feriohan: 借名登記要辦,登記誰的名字就先寫遺囑備著,相關單據 03/15 15:07
121F:→ Feriohan: 都要留著。不結婚好像就只有這招,但活著的那個有要對 03/15 15:07
122F:→ Feriohan: 抗繼承人的漫長準備。 03/15 15:07
123F:→ buffon: errr ... 為啥管人家結不結婚? 03/15 15:08
124F:→ Feriohan: 生前贈與避不掉意外身亡的情況,而且贈與稅很恐怖,遺 03/15 15:09
125F:→ Feriohan: 囑應該是目前最佳解。就算要給特留份,至少活著的不是 03/15 15:09
126F:→ Feriohan: 最後一無所有 03/15 15:09
好的,正在考慮多法並行
127F:推 asole: 「設定」 03/15 15:13
128F:推 shopping0802: 遺囑扣掉特留分最簡單 03/15 15:13
129F:→ abyssa1: 誰要管他結不結婚啊 是他想要把伴侶的繼承權拉到法定繼 03/15 15:14
130F:→ abyssa1: 承人前面 結婚才是最佳解 他接受法定繼承順位就不用結婚 03/15 15:14
131F:→ abyssa1: 不結婚你就接受法律有定親屬的繼承順位啊 03/15 15:15
132F:推 york1987: 當上總統然後修法,問題解決。 03/15 15:16
133F:推 ttyy: 不結婚狀況很多,人家就是有需求,就討論問題就好 03/15 15:16
134F:推 ttyy: 立借據立一個很高的金額若繼承人主張假債權,感覺你也要舉證 03/15 15:22
135F:→ ttyy: 你真的有把這筆錢借出去 03/15 15:22
是的這是此法主要缺點,上面有板友提到重立借據/本票,但能提供的舉證會 追不上房價漲幅,還需要搭配其他方法
136F:推 metam: 左轉婚姻版 03/15 15:25
137F:推 flexin: 你怎麼不問律師,問代書幹嘛 03/15 15:32
都有問,倒數第二行中提到的朋友就有交情不錯的現役律師,他們還是有分專攻項目 但至少提到立借據的方式可以考慮,多法並行的話這是其中一個可行方式
138F:→ kagaya: 律師比代書貴。 03/15 15:36
139F:→ VSshow: 用一堆次要方法解決問題都不如主要方法(登記結婚)解決 03/15 15:58
140F:→ VSshow: 至於為何不去登記這個問題遲早要去解決,拖著幹嗎?拖著問 03/15 16:01
141F:→ VSshow: 題不會解決的,遲早要面對,既然最後不是分手就是等登記, 03/15 16:01
142F:→ VSshow: 那就排除萬難早點等登記就不用花心思在去想次要方法了 03/15 16:01
143F:推 hu850712: 卡 03/15 16:04
144F:推 lenta: 不要再叫人家結婚了 結婚有一堆責任跟義務 雙方看起來就是 03/15 16:10
145F:→ lenta: 沒有想要走到哪個程度啊 03/15 16:10
146F:→ abyssa1: 但法定的婚姻登記跟遺產繼承權就是綁在一起 03/15 16:17
147F:推 pb220201: 結婚 03/15 16:42
148F:推 sdfghjlK: 推56f,遺囑一定要親手寫! 03/15 16:47
149F:推 fuzzycool: 離婚最好很簡單,如果你們解決這問題也許真能走一輩子 03/15 17:15
150F:→ gust0985: 會計較代表你們關係早晚會生變… 03/15 17:17
151F:推 kkkandy: 樓上,她們不是在計較,是在想辦法保障對方,不太一樣 03/15 17:20
152F:噓 luckysmallsu: 什麼白癡問題妳男友買給妳的就是妳的財產萬一妳出 03/15 17:28
153F:→ luckysmallsu: 意外當然是給妳親人繼承跟妳男友一點關係都沒有 03/15 17:28
154F:推 greenfetish: 結婚沒小孩的話房子還是要分對方家人 03/15 17:32
155F:推 vionpoem: 卡一個,也想了解 03/15 17:41
156F:→ offstage: 你就不是配偶,憑甚麼要求保障? 03/15 17:48
157F:→ offstage: 兩人共同出資買房然後持分是最正經的做法 03/15 17:49
158F:→ offstage: 至於對方如果身故,他的親人本來就可以依法繼承,你沒理 03/15 17:50
159F:→ offstage: 由剝奪他們的那一份 03/15 17:50
160F:推 c132908: 結婚才是對妳最大的保障,不然他家人有權找妳要,現代女 03/15 17:50
161F:→ c132908: 生結婚可以過一樣的生活,跟對方家人形同陌路 03/15 17:50
162F:→ c132908: 妳成為配偶,他家人基本上失去對他的權力 03/15 17:51
163F:推 b03o20y: 法律就是這時用來保護另一半的,如果法律這麼好鑽,以後 03/15 18:19
164F:→ b03o20y: 被撫養和繼承的人都沒保障 03/15 18:19
165F:推 kiwigood: 最佳解就是結婚呀,不然就一切不拿,不會有煩惱了。 03/15 18:33
166F:推 shopping0802: 共同登記最簡單,未來誰先走掉的事根本太早 03/15 18:37
167F:推 ReiFan: 原po, 你收養你男友呢? 03/15 18:37
168F:→ shopping0802: 而且妳不是配偶,憑啥有權利阻止別人繼承權 03/15 18:37
169F:→ ReiFan: 他做你養子,你的財產給他繼承 03/15 18:38
170F:→ shopping0802: 收養也可以,不過年齡要差蠻多的(20歲以上) 03/15 18:39
集思廣益真的很厲害,竟能想到這招,可惜我們年齡差距不大
171F:推 aston0610: 簽借據,設定抵押權如何? 03/15 18:49
看起來覺得法5可行的人不少,不知有無持相反意見的
172F:推 horb: 兩個人名字都登記啊 03/15 18:49
173F:→ Taiwanwolf: 各買一間兩房打通 03/15 18:50
174F:推 fuzzycool: 樓上這個不錯 03/15 18:54
175F:推 aynak: 你要的保障是你身故後你男友可以獲得100%的房產?如果是的 03/15 18:57
176F:→ aynak: 話我覺得好像不可能……從案例的角度我覺得很有趣(置板凳 03/15 18:57
是的,但看了這麼多意見也知道很難100%了,還是想盡量保障
177F:→ aynak: 學習),但從給建議的角度,難道不是「解決結婚的阻力」比 03/15 18:57
178F:→ aynak: 較有機會嗎?也有很單純的結婚方式吧? 03/15 18:57
179F:推 pipiayin: 買賣不破租賃 簽長租約 03/15 19:08
180F:→ pipiayin: 啊 繼承者可以終止租約 當我沒說 03/15 19:10
181F:推 sai0613: 樓上,人家不結婚,不一定是因為“有阻力”才不能結婚的 03/15 19:13
182F:→ sai0613: ,應該是不結比結更好,最後才選擇不結的,我有同學就是 03/15 19:13
183F:→ sai0613: 因為自己的父母太機車,選擇跟老婆離婚,但還是住在一起 03/15 19:13
184F:→ sai0613: 照常生活養小孩,差別就是在可以嗆父母“她又不是你們媳 03/15 19:13
185F:→ sai0613: 婦了,你們是在么飽吵吵什麼” 03/15 19:13
186F:推 kybay: 你們登記結婚,然後不告訴其他人,這樣其他人查不到你們的 03/15 19:21
187F:→ kybay: 婚姻關係,這樣可以嗎? 03/15 19:21
188F:推 kybay: ===家人的應繼分是你剝奪不了的=== 03/15 19:22
189F:推 bettybuy: 設定抵押權?? 03/15 19:33
190F:推 wease: 讓負債大於資產,沒人要繼承就可以全部給指定繼承人 03/15 19:51
蠻好的建議,列為多法並行之一
191F:推 aynak: 我是認為如果沒有阻力,要共度一生為彼此負責的話婚姻契約 03/15 19:53
192F:→ aynak: 絕對比較好,你說的狀況就是一種阻力啊XD 因為原po已經打定 03/15 19:53
193F:→ aynak: 主意不結婚所以很難從這方面給建議,但就親戚問題的話,我 03/15 19:53
194F:→ aynak: 覺得生前斷絕關係比較容易,而如果要擱置這個問題,身後也 03/15 19:53
195F:→ aynak: 只能讓出一部分了吧……想再多方法,能保障的程度都不如結 03/15 19:53
196F:→ aynak: 婚,那何不考慮看看能不能處理結婚的困境,也許這也是一種 03/15 19:53
197F:→ aynak: 方式 03/15 19:53
198F:→ hipolymer: 推修法 一堆貪婪沒付出的親戚 等分錢 03/15 19:58
199F:推 ali210: 跟你有相同困擾的人非常多,也希望你能順利解決 03/15 19:59
200F:推 aynak: 舉我自己的相反例子,我跟男友交往15年也有打算一輩子,但 03/15 20:01
201F:→ aynak: 暫時沒有結婚打算,因為我不想處理「阻力」,但我們可以承 03/15 20:01
202F:→ aynak: 受身後財產各自沒份的狀況,反過來說如果身後財產100%保障 03/15 20:01
203F:→ aynak: 那麼重要,就應該考慮生前處理吧? 03/15 20:01
你們有想清楚並都能接受就很棒了, 登記在我名下是男友的堅持因為他想優先保障我 所以我也想做點什麼盡力保障他
204F:推 FourSkill: 這種堅持 目前想到就是兄妹之類的親戚關係 03/15 20:07
205F:→ glwl40039: 感覺很像檯面下關係沒辦法結婚 03/15 20:36
206F:→ andy978: 繞不過去的,繞過去就天下大亂了 03/15 21:17
207F:→ wiston1419: 好了啦 03/15 22:11
208F:推 chen831030: 這社會並不複雜,複雜的是人 03/15 22:14
209F:→ chen831030: 整串看下來,各買一間是最佳解? 03/15 22:16
210F:→ wiston1419: 就是要沒名份 對方死後又不能給他家人分嘛 03/15 22:20
211F:推 chen831030: 版友好奇怪,原po就打算不結婚了,怎一堆人跳針結婚 03/15 22:25
感謝提醒大家,要大家不離題討論真的好難
212F:→ wiston1419: 這篇的本質是 如何繞過特留分 03/15 22:27
213F:推 tfct: 這個情境才奇怪吧 板友哪裡怪 03/15 22:28
214F:推 tfct: https://i.imgur.com/5BPjhxG.jpg 03/15 22:33
215F:推 chen831030: 人家就不結婚啊 03/15 22:44
216F:推 pauljet: 就想像 如果說友人合資投資房地產 結什麼婚 友人都結婚 03/15 22:54
217F:→ pauljet: 了 結婚很好 結婚方便 結婚對象只有一個 你不能跟所有合 03/15 22:54
218F:→ pauljet: 資友人結婚啊 03/15 22:54
219F:→ pauljet: 沒保障可能變成法人債務無限負責 但是友人妻小限定繼承 03/15 22:55
倒是沒想到這些討論也能適用於合資投資
220F:推 chouwang68: 非常好的問題,不走民事的看了都熱血沸騰,但是也非 03/15 23:00
221F:→ chouwang68: 常難。特留分當初的立法原意,就是為了保障最近親屬 03/15 23:00
222F:→ chouwang68: 的最低繼承份額,它只有短短三條條文,而且從來沒被 03/15 23:00
223F:→ chouwang68: 修訂過,但是你就是破解不了,你看以前的先賢多厲害 03/15 23:00
224F:→ chouwang68: !就像舊刑訴239但最後短短九個字,徹底製造男性絕對 03/15 23:00
225F:→ chouwang68: 優勢,困住廣大女性將近一甲子,但是你就是破解不了 03/15 23:00
226F:→ chouwang68: !最後兩次釋憲才廢掉。離題了,你這問題太過專業, 03/15 23:00
227F:→ chouwang68: 要找最好的才有得到有效解決的可能,多花點諮詢費吧 03/15 23:00
228F:→ chouwang68: 。 03/15 23:00
專業的,有想到什麼再請提點下
229F:推 pauljet: 別吹了 如果不是想謀奪對方家產 通姦有沒有罪根本沒差 03/15 23:03
230F:→ wiston1419: 法律有保障你出資的那份 對方出資的那份他死後繼承就 03/15 23:04
231F:→ wiston1419: 是有特留分 03/15 23:04
232F:→ pauljet: 你可別忘了 婚姻內所生小孩 無條件認定男方之子女 就算D 03/15 23:05
233F:→ pauljet: NA是老王的也算男方子女 03/15 23:05
234F:→ pauljet: 刑法民法本質就不一樣 刑法就算只罰金三萬也是刑法 民法 03/15 23:07
235F:→ pauljet: 就算賠千萬也是民法 03/15 23:07
236F:→ pauljet: 就結婚了還想通姦不受罰 結婚的動機就很可怕吧? 03/15 23:08
237F:→ pauljet: 比如說2小時賺5億 03/15 23:09
238F:推 stevensevens: 只是要有地方住嗎?有沒有辦法用地上權或是不定期 03/15 23:18
239F:→ stevensevens: 租約來解呢?你身故後房子要給男友嗎? 03/15 23:18
上面討論有提到此法不可行,因繼承人可終止租約
240F:推 pauljet: 通姦有罪還可以困擾根本不通姦的人?真的想幹嘛都不演惹 03/15 23:28
241F:推 zero0105: 正好也想問同樣問題,感謝樓主,請不要被推文的惡意所影 03/15 23:47
242F:→ zero0105: 響,加油 03/15 23:47
謝謝,你們也一起加油
243F:推 stopdog: 他們已經買下去了,就算結婚,婚前財產還是要跟其他法定 03/16 00:06
244F:→ stopdog: 繼承人分啦,只看財產當然覺的婚姻好棒棒,怎麼不看離婚 03/16 00:06
是的,已買完變成婚前財產了,希望S大的提醒能阻止下面推文繼續出現結婚兩字
245F:→ stopdog: 的人都怎麼回事 03/16 00:06
246F:推 sorcxnegi: 有繼承人資格簽署拋棄繼承唄 03/16 00:12
247F:噓 RealID2018: 法人現在怎麼買 03/16 00:13
248F:→ RealID2018: 你要開建設公司喔? 03/16 00:13
249F:推 pauljet: 你去問兒福聯盟啊 03/16 00:14
250F:→ pauljet: 3.7億內湖瑞光路怎麼買 03/16 00:15
251F:→ sorcxnegi: 好奇問一下,有版友能舉例房子都能給對方了,但不結婚 03/16 00:15
252F:→ sorcxnegi: 的理由有啥? 03/16 00:15
253F:推 RealID2018: 律師都沒辦法了,我看放棄這條路吧 03/16 00:19
254F:推 pauljet: 常見就是男方有債務問題 結婚不會分到一毛錢 03/16 00:19
255F:→ pauljet: 限定繼承也是要先扣除債務 03/16 00:20
256F:推 RealID2018: 有個辦法拉,就是去做信託登記 03/16 00:21
257F:→ RealID2018: 叫男友把房子信託給你 03/16 00:21
258F:→ RealID2018: 信託財產不算遺產 03/16 00:21
259F:→ RealID2018: 但是你信託以後要轉增貸很麻煩,銀行看到要解釋一堆 03/16 00:22
260F:→ RealID2018: 你的說法銀行不一定會買單 03/16 00:22
261F:→ pauljet: 我很早就說公子會被他身邊的覺青覺老玩死 03/16 00:22
262F:→ RealID2018: 做他益信託 03/16 00:23
我們研究過這一塊,也有擬好的草稿給代書看過,一來代書說不可行,二來是後來查到信託 與特留分牴觸時會產生爭議而作罷,例如這篇的例子: https://shorturl.at/rCNU9 而您提到轉增貸變麻煩也是一個因素,但他益信託是否有所不同我們再研究看看
263F:噓 pttkobe5566: 幹嘛一定要人家結婚 笑死了 一堆婚姻不幸福的在那叫 03/16 00:39
264F:→ pttkobe5566: 人結婚 03/16 00:39
265F:→ abyssa1: 不用結婚啊 遺產就是給法定繼承人就好 自己看開點就好 03/16 00:40
266F:→ abyssa1: 不結婚不要名份但是要搶遺產 我是想不到方法 03/16 00:41
267F:噓 flamer: 人家就想走困難方式 一堆人管人家要不要結婚 03/16 01:07
※ 編輯: noga (1.163.153.166 臺灣), 03/16/2024 01:16:51
268F:推 XMASRICCCH: 我覺得大家純粹好奇能信任對方又不結婚,男方出錢買 03/16 02:21
269F:→ XMASRICCCH: 房子登記女方也能不結婚到底是什麼情況吧?大家一直 03/16 02:21
270F:→ XMASRICCCH: 問他也不回答感覺就是有什麼貓膩啊。家長反對?男女 03/16 02:21
271F:→ XMASRICCCH: 某一方有隱疾? 03/16 02:21
272F:推 james001861: 金融資產沒有辦法透過法律達到100%的指定保證,不然 03/16 02:59
273F:→ james001861: 有錢人家早就找到沒紛爭的方法了。 03/16 02:59
274F:推 james001861: 我只能想到房價漲幅可轉移成實體資產盡量擴大給對方 03/16 03:07
275F:→ james001861: 的保障, 房價有漲的話每年都增貸到最大額度,錢拿來 03/16 03:08
276F:→ james001861: 買抗通膨的黃金白銀珠寶等實體資產鎖進對方銀行的保 03/16 03:08
277F:→ james001861: 險箱,貸不出來的額度透過每年增額買壽險受益人填對 03/16 03:08
278F:→ james001861: 方做保障,供參考。 03/16 03:08
279F:推 james001861: 更正一下,實體資產要放倆個自己家的保險箱不是銀行 03/16 03:20
280F:→ james001861: ,確保若對方因為意外身故妳第一時間還是直接取得資 03/16 03:20
281F:→ james001861: 產避免落入遺產紛爭,反之妳意外身故,對方也是第一 03/16 03:20
282F:→ james001861: 手取得資產。 03/16 03:20
283F:噓 hsuzzzzz: 哈哈 03/16 03:55
284F:推 chouwang68: 看到這裡,其實妳們現階段的感情已經超越物質了。如 03/16 04:41
285F:→ chouwang68: 果只是想做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男方原本付出的金額,房 03/16 04:41
286F:→ chouwang68: 貸壽險指定受益人大概是目前最適合解。妳的法定繼承 03/16 04:41
287F:→ chouwang68: 人得到房子與貸款,妳的伴侶得到理賠金。樓樓上說的 03/16 04:41
288F:→ chouwang68: 沒錯,法律無法完全按照被繼承人的意願,因為執行的 03/16 04:41
289F:→ chouwang68: 是還活著的人。祝福所有生活中的一切美好。 03/16 04:41
290F:推 jovi0001: 我和我女友也是不婚不生30年 03/16 08:02
291F:→ jovi0001: 我房子也是買女友 女友資產儘量在我名下 03/16 08:02
292F:→ jovi0001: 這樣他有房子,我有資產 03/16 08:03
293F:→ jovi0001: 互相死亡的時候,資產各有一半 03/16 08:03
294F:→ jovi0001: 可是還是無法解決遺產給家屬問題 03/16 08:03
295F:→ jovi0001: 所以目前想到 先假裝遺失補辦身份證 03/16 08:04
296F:→ jovi0001: 這樣就只有一張配偶欄空白的身份證可以對家屬交代 03/16 08:04
297F:→ jovi0001: 然後再偷偷去辦登記結婚 03/16 08:04
298F:→ jovi0001: 我覺得只有結婚才能保障彼此遺產問題 03/16 08:05
299F:推 jerrylin: 不結婚當然是誰出錢登記誰名下 03/16 09:16
300F:→ jerrylin: 台灣的女權越來越變態了是吧 03/16 09:17
301F:推 tswen: 共同持有就好了 03/16 09:45
302F:推 bbc1213: 呃 設定抵押權啊,不想過戶也覺得預告登記不穩,男友又 03/16 11:08
303F:→ bbc1213: 很明確要留給你,那就設定下去呀 03/16 11:08
304F:推 bigair888: 我看網路上在買房前簽合資買房協議書,去做公證,然後 03/16 14:40
305F:→ bigair888: 將合約裡頭寫清楚點 03/16 14:40
306F:噓 characterlu: 結婚寫遺囑公證不就好了 03/16 17:00
307F:推 karachi: 原po想問財務規劃,結果一堆人管結婚不結婚,笑死 03/16 17:17
308F:→ karachi: 跟過年討人厭的長輩一樣,老人臭都飄出來了XDD 03/16 17:18
309F:→ abyssa1: 他就只要配偶的權利(繼承優先)但不要義務… 當自助餐 03/16 18:38
310F:→ abyssa1: 你的問題 張榮發王永慶有錢請律師也都搞不定 03/16 18:39
311F:→ abyssa1: 遺產繼承真的不是被繼承人想怎樣就可以的 03/16 18:40
312F:推 cobrabaton: 設定第二順位,然後借據金流及塗銷同意書也準備好就好 03/17 01:12
313F:→ cobrabaton: 了。怕死了沒保障你該買的是保險不是房產,再者你在台 03/17 01:12
314F:→ cobrabaton: 灣不能結婚不代表不能到其他國家結婚啊 03/17 01:12
315F:推 cobrabaton: 要不然問問能不能生前預辦冥婚,這樣家屬應該不敢亂搞 03/17 01:14
316F:→ cobrabaton: XD 03/17 01:14
317F:推 cobrabaton: 法律上結婚就能解決你的全部權利跟義務,但你們偏不要 03/17 01:18
318F:→ cobrabaton: 。可以到國外結婚舉辦公開儀式,然後資料留存紙本 照 03/17 01:18
319F:→ cobrabaton: 片 影片檔案及至少自設雲端及一個付費雲端,資料留存 03/17 01:18
320F:→ cobrabaton: 後 哪一方死了再拿出來走法院,你們還是有婚姻事實, 03/17 01:18
321F:→ cobrabaton: 但....現在做這些 是在買房後不太來得及,可以國外結 03/17 01:18
322F:→ cobrabaton: 婚後回台辦理贈與再贈與回來XD 03/17 01:18
323F:→ cobrabaton: 為什麼被罵原因就是簡單事偏要搞複雜,你們錢很多嗎? 03/17 01:19
324F:→ cobrabaton: 就。死了搞民事訴訟不累嗎? 03/17 01:19
325F:推 cobrabaton: 活著死了都是法律,有設定有借據大不了活著那方可以 03/17 01:23
326F:→ cobrabaton: 找暴力討債或是法院取回,刑法民法都有 看你選哪個而 03/17 01:23
327F:→ cobrabaton: 已 03/17 01:23
328F:→ cobrabaton: 記得債務要定期更新嘿 03/17 01:23
329F:推 kter: 國外結婚的話紐西蘭公證不管國籍和簽證付錢就可以需要時再 03/17 07:19
330F:→ kter: 回台登記 沒登記不會要你換身份證 03/17 07:19
331F:推 newstyle: 共有就好啦 03/17 09:44
332F:推 over999: 最佳解就是登記你的名字 過戶後分手 03/1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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