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hcaoe (Ihc)
看板Soft_Job
標題Re: [請益] 「一人工程師」想離職
時間Tue Mar 8 11:12:06 2016
※ 引述《side112358 ( Nrove)》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一個人數極少的公司擔任一人工程師
: 工作主要是網頁全端的開發
: 就是從後端一路寫到前端
: 同時還要寫API給各個其他合作廠商接
: 因為沒有IT,所以自己也要維護AWS的EC2
: 同時我們也有放在其他現場的主機
: 也會三不五時需要到現場維護或裝新機
: 基本上接近萬用工程師
: 由於之前我們很多系統都是老闆外包給其他SOHO族寫的
: 而我本身原本也是其中一員
: 之後被招攬進來
: 起初因為自己在那時候剛脫離兵役問題
: 確定自己可以不用當兵
: 所以覺得能夠有個不需要一直接案的穩定工作很好
: 二話不說在3XK的條件下答應了
: 最近覺得這裡似乎福利沒有想像中那麼好
: 原本以為的每季一次獎金會很豐富
: 但實際上大概不到月薪的一成.....(崩潰
: 目前做了大概7個月
: 公司所有系統幾乎都我一手整起來的
: 現在想走其實很擔心
: 因為之前有聽過說如果你的臨時離職導致公司有所損失
: 雇主可以依法提告
: 最近大學認識的學長想找我一起出去創業
: 他需要技術面的人才
: 而且做的主題是我非常有興趣的
: 提出的待遇比目前高出許多
: 現在離職的意願越來越高
: 最後補幾個點:
: 1.我到職以後沒有簽過任何合約,包含雇傭合約或是任何書面文件
: 2.前一份大學快畢業時的工作在某醫療法人,那個單位有幫我勞保
: 今天去查詢勞保記錄,發現現在這個工作並沒有幫我勞保
: 最後一筆紀錄還停在上一份工作的退保紀錄
: 3.目前手邊有四個不同的專案都還沒close,只有我一個人在搞
: 一但離職絕對會對公司目前發展有很大的衝擊。
: 至於「做好做滿」的話,我看都不知道要做到哪時候了...
: 4.老闆有意願想再找工程師,但目前似乎不太可能找到合適的(尤其這個價格)
: 所以總結問題:
: 1.我確定離職,但是多久前該提?
: 這部分之前爬文看到說有合約的情況下,「依法」是一周前書面提出
: 2.如果我離職的時候還有專案沒有完結,之後老闆非要我完成
: 可以不予理會嗎?
: 3.續上個問題,我們股東中有許多很精明的慣老闆
: 如果這次的離職導致公司營運大空轉,他們告我有辦法成立嗎?
: 以上問題麻煩版上大家協助我,真的會很感謝你們@@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
想先問一個問題,你們公司人數有超過五人嗎?
然後公司有保健保嗎?
如果有其中一個的話可以用看看
整理有錯的話請各位糾正一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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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沒幫你保勞保,違反(勞工保險條例 第 6 條)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2. 因為第1點,所以你可以直接閃人
(勞動基準法 第 14 條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3. 建議你先打電話去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問一下流程,
可能需要勞資協議(請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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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爭取權益的參考資料:
https://goo.gl/PxzDAo
http://goo.gl/I52t35
原始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alary/M.1440261331.A.CC4.html
http://blog.xuite.net/fredniu/twblog/134200114-2013%E5%8B%9E%E8%B3
%87%E7%88%AD%E8%AD%B0%E8%99%95%E7%90%866%E5%A4%A7%E6%8F%90%E9%86
%92%E3%80%818%E5%A4%A7%E6%B5%81%E7%A8%8B%E5%8F%8A%E9%87%8D%E9%BB%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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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63.23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oft_Job/M.1457406730.A.A38.html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17:00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18:27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19:21
1F:推 side112358: 我們沒有滿5人。 03/08 11:27
那健保呢?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35:51
如果你看完文章都沒有發現公司違法的地方
那麼就一般流程,提早十天講
(勞動基準法 第 15 條 )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動基準法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41:17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41:47
2F:推 Blueshiva: 原po說他根本沒簽任何契約,公司也沒保勞保,這樣到底 03/08 12:09
3F:→ Blueshiva: 是要中止什麼契約啦... 03/08 12:09
4F:→ Eroica321: 所以領到薪水隔天馬上不做 才是最佳解囉XDD 03/08 12:11
5F:→ side112358: 目前看起來應該就是第16條的情況了 03/08 12:27
6F:推 brucetu: 沒簽契約就是不定期契約 公司未依法替他保勞保吧? 03/08 12:42
7F:→ brucetu: 然後他說不到五人不用 就看有無其他違法 這篇很清楚啊 03/08 12:44
8F:→ brucetu: 按規定來總是安全下莊 03/08 12:45
9F:→ brucetu: blue大意思是 確定這位網友的情況是可以直接閃人嗎? 03/08 12:46
10F:→ brucetu: 預告才十天即可,不清楚的話就十天吧 反正十天也是有薪 03/08 12:47
11F:→ brucetu: 水的十天啊 03/08 12:47
12F:→ Blueshiva: 不定期契約也是要簽的吧?原po是說"完全沒簽任何東西" 03/08 12:58
13F:→ Blueshiva: 要我說的話他根本不是這間公司的員工啊 XDD 03/08 12:59
14F:推 Eroica321: 同意樓上 so原po根本沒有保障 老闆明天要他走路也可以 03/08 13:01
15F:→ Eroica321: 最好還是要有明確的簽約才有證據 雖說這狀況對勞方也是 03/08 13:01
16F:→ Eroica321: 一種解套 03/08 13:01
17F:→ f124: 沒滿就保也要保阿 他就保有保嗎? 03/08 13:38
18F:推 Luos: 離職還會被告!? 03/08 15:14
19F:推 thinkniht: 直接問勞動局 03/08 16:12
20F:推 changdan: 各地區勞保局有免費諮詢不然勞動部也有0800,去問問看吧 03/08 16:36
21F:推 crossdunk: 沒保勞保就直接走人啊 這種公司就給他出包也沒差好嗎 03/08 17:06
22F:推 leicheong: 香港有口頭契約, 台灣應該也有? 原PO有給過薪資帳戶和 03/08 19:57
23F:→ leicheong: 身分證影本有可能被確認有僱用事實. 當然口頭僱傭在 03/08 19:58
24F:→ leicheong: 低學歷要求的行業比較常見就是了. 有爭議的地方都按 03/08 19:59
25F:→ leicheong: 勞工法規的標準來辦就好. 03/08 19:59
26F:→ leicheong: 有疑問最好當然是找相關政府部門查詢了 03/08 20:01
27F:→ jyunwei: 老實講,什麼都沒保什麼約都沒簽,真的火大就隔天不去了 03/09 10:31
28F:→ jyunwei: 當然一般做人處事不會這樣啦,但代表不用擔心那麼多 03/09 10:31
29F:→ jyunwei: 發Mail通知,十天後就能閃啊 03/09 10:33
30F:→ TonyQ: 沒有契約=不定期契約,有實質合作關係就能要求雇主履行義 03/09 17:49
31F:→ TonyQ: 務。兇狠一點的去投訴,還可以要老闆幫你補繳勞健保 XDDD 03/09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