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urf (哈里歐)
看板Soft_Job
標題[心得] 工作三個月了
時間Mon Dec 14 22:33:43 2009
新鮮人工作三個月了 感覺做的事情很雜
C++, C#, JSP 由於案子的關係都碰過了
有種甚麼都學 甚麼都不精的感覺
原本想說專攻一項語言...但是總是事與願違
哪邊的案子要支援 就得去幫
像是我之前沒碰過JSP 也是硬著頭皮去支援 完全無法拒絕
不過運氣算是不錯 至少幾乎都能正常上下班
工作之後覺得看書非常的重要...要進步只有多看書而已
有時候網路上觀摩國外高手的code..會體認到自己多麼的渺小
潛移默化後...不知不覺發現自己的寫法也愈來愈奇怪了...
(function (){ var name = function(){...} })(); 之類的東西充斥著在page內
工作後發現要學的太多了 有時候會有無力感 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成為高手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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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8.196
1F:→ Ting1024:兩年就變高手啦。不騙你啦 12/14 22:42
2F:推 now99:正常上下班 就夠你學很多了 12/14 22:50
3F:推 lenki:那是 javascript 的暱名函數嗎?若是,常這樣寫是正的啦! 12/14 23:05
4F:推 cplusplus:很正常,很多人都那樣寫囉... 12/14 23:13
5F:推 wa120:那是javascript 哈哈 真的很有特色的寫法 12/14 23:22
6F:推 derekhsu:順便說說,PHP6開始也可以這樣寫了 12/14 23:44
7F:推 suckerlove:矇著臉都是高手 不蓋你 12/15 00:09
8F:推 Elly:真好,我也希望我有空能看書,現在醒著非工作時間不多了 12/15 00:14
9F:→ andymai:高手?網頁的東西是學不完的~如果學到一個階段自認高超而停 12/15 01:41
10F:→ andymai:止學習~那就該認真想想:你已經開始輸人家什麼?看看那些微 12/15 01:42
11F:→ andymai:軟MVP和講師~一堆都四十起跳了~還在學... 12/15 01:43
12F:→ ykjiang:JavaScript 強調 function object ,所以那樣寫 12/15 12:26
13F:→ TonyQ:要那樣寫的理由不是什麼強調function object, 而是要避免 12/15 12:28
14F:→ TonyQ:變數暴露在 global裡面造成混淆 , 是屬於 scope 問題. 12/15 12:29
15F:→ sapdavid:我不冀望能為高手...我只想需要這技術時能在短時間上手 12/15 14:31
16F:→ sapdavid:要成為高手...給你一千年壽命也學不完 XD 12/15 14:31
17F:→ sapdavid:所以重點不再於你會什麼 而是你要花多久上手(新東西) 12/1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