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urf (哈里欧)
看板Soft_Job
标题[心得] 工作三个月了
时间Mon Dec 14 22:33:43 2009
新鲜人工作三个月了 感觉做的事情很杂
C++, C#, JSP 由於案子的关系都碰过了
有种甚麽都学 甚麽都不精的感觉
原本想说专攻一项语言...但是总是事与愿违
哪边的案子要支援 就得去帮
像是我之前没碰过JSP 也是硬着头皮去支援 完全无法拒绝
不过运气算是不错 至少几乎都能正常上下班
工作之後觉得看书非常的重要...要进步只有多看书而已
有时候网路上观摩国外高手的code..会体认到自己多麽的渺小
潜移默化後...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的写法也愈来愈奇怪了...
(function (){ var name = function(){...} })(); 之类的东西充斥着在page内
工作後发现要学的太多了 有时候会有无力感 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成为高手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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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8.196
1F:→ Ting1024:两年就变高手啦。不骗你啦 12/14 22:42
2F:推 now99:正常上下班 就够你学很多了 12/14 22:50
3F:推 lenki:那是 javascript 的昵名函数吗?若是,常这样写是正的啦! 12/14 23:05
4F:推 cplusplus:很正常,很多人都那样写罗... 12/14 23:13
5F:推 wa120:那是javascript 哈哈 真的很有特色的写法 12/14 23:22
6F:推 derekhsu:顺便说说,PHP6开始也可以这样写了 12/14 23:44
7F:推 suckerlove:蒙着脸都是高手 不盖你 12/15 00:09
8F:推 Elly:真好,我也希望我有空能看书,现在醒着非工作时间不多了 12/15 00:14
9F:→ andymai:高手?网页的东西是学不完的~如果学到一个阶段自认高超而停 12/15 01:41
10F:→ andymai:止学习~那就该认真想想:你已经开始输人家什麽?看看那些微 12/15 01:42
11F:→ andymai:软MVP和讲师~一堆都四十起跳了~还在学... 12/15 01:43
12F:→ ykjiang:JavaScript 强调 function object ,所以那样写 12/15 12:26
13F:→ TonyQ:要那样写的理由不是什麽强调function object, 而是要避免 12/15 12:28
14F:→ TonyQ:变数暴露在 global里面造成混淆 , 是属於 scope 问题. 12/15 12:29
15F:→ sapdavid:我不冀望能为高手...我只想需要这技术时能在短时间上手 12/15 14:31
16F:→ sapdavid:要成为高手...给你一千年寿命也学不完 XD 12/15 14:31
17F:→ sapdavid:所以重点不再於你会什麽 而是你要花多久上手(新东西) 12/1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