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mark (這就是幸運)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合約] 房東違約
時間Thu Aug 31 13:52:56 2017
※ 引述《SPower (微光)》之銘言:
: 標題: [合約] 房東違約
: 時間: Thu Aug 31 02:38:00 2017
:
: 大家好
:
: 合約剛過幾天, 終於遇到房東談續約事宜
:
: 去年因為經驗不足, 簽了個對房客很不平等的租約
:
: 談房租時只願意說隔年續租, 房租每個月優惠1000元
:
: 這點有寫在合約上, 孰料到房東居然又打悲情牌出來
:
: 跟我亂扯地價稅/房屋稅漲3倍 吧啦吧啦
:
: 地價稅: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47817
:
: 根據新聞平均是30.38%, 也就是每戶才多約1000元
:
: 何來3倍之多? 至於房屋稅也沒調漲
:
: 總之當然知道她在胡扯, 總之就是想耍賴(已經寫在合約上了)
:
: 不然又是在說給我買洗衣機了, 吧啦吧啦
:
: 今天談判破裂, 她說不要讓我續租了, 我說好阿, 那給我時間找房
: ----------------------------
: 總之她今天有權力這樣做嗎? 我要如何做來反擊她?
:
: 不能讓這種人太稱心如意, 欺負房客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70.98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504118283.A.100.html
: ※ 編輯: SPower (220.133.70.98), 08/31/2017 02:38:19
: → mimily0504: 違約在哪? 08/31 02:40
: → spmark: 違約在哪?又一個合約到期沒續約也沒搬家的 08/31 07:30
: → spmark: 你應該在到期前就處理完這件事情,現在不能要求給時間找房 08/31 07:31
: → spmark: 原本的合約寫法,寫續租房租優惠1000元,卻沒寫一定能續租 08/31 07:34
: → spmark: 建議要達到這種目的的,直接簽2年,第二年房租每月優惠1k 08/31 07:34
: 推 spmark: 地價稅房屋稅,看地段,3倍是有點誇張,但平均30% 08/31 07:39
: → spmark: 表示有可能高過30%也可能低於30%,而且要看金額大小.... 08/31 07:40
: → spmark: 反正只是個理由....查證那個並沒有意義,看你接不接受而已 08/31 07:40
: → spmark: 他有權利不續租給你,因為你們合約並沒有保障一定能續約 08/31 07:42
: → SPower: 如果到期前還是談不攏阿, 看起來原來是優惠根本吃不到 08/31 10:25
: → SPower: 反正第二年不租我就好了 08/31 10:26
: 推 kevinjl: 所以 這招學起來 遇到殺價客 就說續約減5000。 08/31 10:35
: → kevinjl: 然後不給續約 08/31 10:35
: → Tywin: 續租減一千,但沒說可以續約,所以雖然?寫在合約上也沒違 08/31 11:11
: → Tywin: 約? 08/31 11:11
: → Tywin: 我廣告上寫咖啡第二杯半價,但上面沒說你能一次買第二杯? 08/31 11:14
: → Tywin: 就算法律上蒙過去了,也明顯有誠信問題吧! 08/31 11:16
: → Tywin: 那當初簽這條幹嘛?簽的時候為什麼不加個但書說,但雙方皆 08/31 11:20
: → Tywin: 有不續約的權利?這才是有誠信的做法吧? 08/31 11:20
: → Tywin: 真的被蒙過去就算了吧,PO個地址出來,提醒大家房東有這招 08/31 11:26
: → Tywin: ,不要看到續約有優惠就很高興的簽約了 08/31 11:26
: 推 Tywin: 看到S的推文我是有點驚訝。不過或許我們法律知識真的太淺 08/31 11:33
: → Tywin: 薄,不知道原來能這樣玩 XD 08/31 11:33
刪除!
: → Tywin: 上面有人說這邊已經是房東板了,好像真有點樣子,原PO不介 08/31 11:33
: → Tywin: 意我想轉生活法律請教一下。如果真的能這樣,也算跟板上房 08/31 11:33
: → Tywin: 東們學了一招 08/31 11:33
: 推 Alexiell: 咖啡例子怪怪的 你一次付清2杯咖啡錢 就有第二杯半價啊 08/31 11:56
: → Alexiell: 相對多 你一次簽2年約也就沒有現在的問題了.. 08/31 11:56
: 推 Tywin: 是呀,咖啡你去櫃檯店家這樣講你可以拒買,不會有這樣的問 08/31 12:12
: → Tywin: 題。那房東怎麼不說一次簽兩年才有優惠?或說先簽一年,第 08/31 12:13
: → Tywin: 二年有要再租會給你優惠?不想再租就沒有囉 ~ 08/31 12:14
刪除!
: 推 Tywin: 我是不敢說就樣法律上就一定認定違約啦,但房客如果知道房 08/31 12:19
: → Tywin: 東有這種招數和思維,相信簽約前會多想想 08/31 12:20
: → Tywin: 前面幾篇看一直有說什麼房客教育房東 我是覺得反過來比較多 08/31 12:22
: → Tywin: 也許SP這套說詞在法律上還真的可行 那又從房東身上學到一課 08/31 12: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8.2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504158779.A.092.html
※ 編輯: spmark (111.255.18.27), 08/31/2017 14:05:04
1F:推 Hermess: 我看完也是在想。為什麼有簽第二年假。而且用第二杯半價 08/31 14:21
2F:→ Hermess: 舉例。所以有第二杯半價就不能只買一杯嗎?如續約有優惠 08/31 14:21
3F:→ Hermess: 就是一定簽兩年。如果第二年房客不續約。房東來這邊發文 08/31 14:21
4F:→ Hermess: 抱怨不知道會被罵多慘 08/31 14:21
5F:→ mimily0504: 買一送一,第二件五折,都是刺激消費的手法,如果提 08/31 14:57
6F:→ mimily0504: 前解約,除了違約金,租金優惠的部分也應該要退回。 08/31 14:57
7F:推 Hermess: 租金優惠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房東是無法要求退回的。舉例來 08/31 15:28
8F:→ Hermess: 說有些餐廳加盟店合約打五年。第一年免加盟金。就會有條 08/31 15:28
9F:→ Hermess: 款【如提前解約第一年之加盟金以原價計】有這條才可以追 08/31 15:28
10F:→ Hermess: 回優惠金額。 08/31 15:28
11F:推 SPower: 謝囉, 以這個例子認了, 以後簽約會多注意 08/31 15:32
12F:→ SPower: 我的認知裡是變不定期合約, 然後找時間補簽約 08/31 15:33
13F:→ SPower: 看來我太不謹慎了 08/31 15:33
14F:→ mimily0504: 台北市社會宅好像也有說第幾年租金幾折,但如果是一 08/31 15:35
15F:→ mimily0504: 年一年簽的,就不代表必定會續約吧 08/31 15:35
16F:推 Hermess: 這跟不定期租約完全沒有關係啊 08/31 15:35
17F:→ mimily0504: 房東沒有表達反對的意思,才會變不定期。 08/31 15:37
18F:推 SPower: 這個例子裡, 我是從頭到尾都要續約的, 所以也沒有找房 08/31 15:38
19F:→ SPower: 誰知道談新約時, 房東並不想履行承諾, 只能說合約 08/31 15:39
20F:→ SPower: 要看仔細 08/31 15:39
21F:→ SPower: 以我這個例子當初就是要直接簽2年, 寫明第一年第二年租金 08/31 15:53
22F:→ SPower: 房東算不算反對續租? 不知, 因為他自己連租期都記錯 08/31 15:54
23F:→ SPower: 他以為是到明年4月 08/31 15:54
刪除!
※ 編輯: spmark (111.255.18.27), 08/31/2017 15:59:56
24F:推 SPower: 現在是你列的第二種case 08/31 15:57
25F:→ SPower: 要重簽房東不願意囉, 所以協調搬家 08/31 15:57
刪除!
※ 編輯: spmark (111.255.18.27), 08/31/2017 16:02:56
26F:推 SPower: 在不定期合約我還是繳原本的房租, 這點我有認知 08/31 16:16
27F:→ SPower: 等重新簽約後, 才繳我們約定的優惠房租 08/31 16:16
28F:→ SPower: 不過既然都不願意退讓只好搬了 08/31 16:17
刪除!
29F:→ Tywin: 我認同你說的呀,如果這是可行的操作,那原PO或許因為知識 08/31 16:31
30F:→ Tywin: 量不夠,或因不夠謹慎,或因經驗不夠。心裡雖然覺得吃虧, 08/31 16:31
31F:→ Tywin: 那也只能怪自己,因為法律就這樣玩的,去告也告不贏,總歸 08/31 16:31
32F:→ Tywin: 是對規則不夠瞭解 08/31 16:31
33F:→ Tywin: 雖然我認為簽約時,秉於誠信,應該詳述,但如你所說的,那 08/31 16:34
34F:→ Tywin: 不是他的義務。 08/31 16:34
35F:→ Tywin: 不會呀,那感謝房東給經驗值都來不及了,怎麼會怪他 08/31 16:35
刪除!
※ 編輯: spmark (111.255.242.95), 06/19/2018 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