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othi (歸人)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請益] 賣房子已對保,過戶,但最後因買方因素不播款
時間Sun Nov 19 10:58:15 2023
※ 引述《shaothi (歸人)》之銘言:
: 我是賣方,買方那邊已經對保完,驗完屋,然後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要交屋前,買方貸
: 款銀行通知說:因為買方在對保後,又去別家銀行借了一筆金額,因此不能撥款,需要等
: 買方將新借的那筆償還後,才能撥款。
: 合約上是有說超過約定期限會有罰款。但沒有壓多少期限內要處理完。
: 另外一條是說若因買方因素解約,則買方已付款金額不得收回。但怎樣才能解約並
: 沒有寫。
: 想請問後續我在怎麼處理才有保障。
現在狀況就是,買方對保完沒問題,過戶完且已設定完,最後播款前被回查,
查到買方這段期間內,有新的一筆貸款,所以不撥款,
不撥款是銀行端發出的訊息。
我們是找直營店的仲介,有代書、有履保、有本票。
如上封內文說的,合約內有壓期限,超過期限會有滯納金,但賺那個滯納金
沒多少錢也沒有意思,心裡被懸在那邊,不知道房子會不會出事比較可怕。
合約內有寫"解除合約"的話,買房已支付的款項不得收回,但怎樣算可以解約
並沒有寫…可能真的要提起告訴,等訴訟結果?
本票的部份,代書說要等訴訟後交由法院執行,我們沒辦法自已去強制執行。
合約日期目前還沒到(因為我們有盡快要提早交屋),所以提早發現了這個問題,
因此仲介和代書在協助買方那邊,先趕快將新貸的貸款還完,拿到清償證明後,
交由銀行確認,看銀行可不可以盡快播款。
但我不知道買方是不是有意要做什麼壞事,或他新貸的那筆還不還得出來,
總要先想好最壞的打算;
所以想問說,目前在合約到期前我可以做什麼保障我自已?
或者在合約到期後,要進行哪些程序,才能解除合約以及將房子過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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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qq7840: 有履約保證的話你是不需要擔心買方可以搞什麼事情出來。 11/19 11:16
2F:→ qqq7840: 只是你的流程會被卡在這邊。最差的話要等到期後主張買方 11/19 11:16
3F:→ qqq7840: 不履約去跑訴訟流程。但看起來應該不會不買。只是你的流 11/19 11:16
4F:→ shaothi: 房子已在他名下,會不會被拿去做什麼? 11/19 11:26
5F:推 catson: 買方還沒拿到權狀,也不能亂搞房子 11/19 11:31
6F:推 happytravell: 擔心太多了 既然合約日期還沒到就乖乖等逾期再做下 11/19 11:31
7F:→ happytravell: 一步動作 11/19 11:31
8F:→ catson: 權狀在代書那,要變更或設定沒正本也不能跑 11/19 11:32
9F:→ happytravell: 買方應該比你還擔心 你不用在那杞人憂天 不然合約 11/19 11:32
10F:→ happytravell: 簽假的? 11/19 11:32
11F:→ shaothi: 他是不是可以假裝權狀遺失,去重新申請一張 11/19 11:39
12F:推 ganninian: 假裝權狀遺失 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11/19 11:42
13F:→ shaothi: 因為沒那麼懂,只是在想會不會有什麼沒想到的,且要先做 11/19 11:42
14F:→ shaothi: 動作的,畢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11/19 11:42
15F:噓 happytravell: 台灣一年買賣房屋上萬筆 真的會出事早就出事了 你 11/19 11:46
16F:→ happytravell: 絕對不會是第一個 況且你要有什麼動作?對方只是貸 11/19 11:46
17F:→ happytravell: 款下不來而已而且合約日期還沒到 是在著急什麼? 11/19 11:46
18F:推 wease: 記得權狀遺失好像要公告1個月 11/19 11:50
19F:推 qqq7840: 履約保證就是在避免這類情況發生,如果買方尾款確定擺爛 11/19 11:51
20F:→ qqq7840: 履保會代墊給你相對後續追償責任轉移給履保公司去處理。 11/19 11:51
21F:→ qqq7840: 你經過流程後一樣拿足額款項走人 11/19 11:51
22F:推 qqq7840: 把你簽約時好簽的履約保障契約拿出來看一下你就知道了。 11/19 11:52
23F:→ Keade0325: 直營店不擔心, 依照合約辦事即可 11/19 12:23
25F:推 junior020486: 有履保穩到不行 11/19 12:38
26F:推 junior020486: 等合約時間一到,寄存證信函,拿本票去法院裁定, 11/19 12:54
27F:→ junior020486: 裁定強制執行就會有行政執行署幫你處理了 11/19 12:55
28F:推 Anyotw: 申請權狀要30天,你瘋狂發動異議(要有具體事證),可以無 11/19 13:04
29F:→ Anyotw: 限延期 11/19 13:04
30F:→ losmith: 你還沒交屋,不用擔心你房子會出事,買方又還進不去 11/19 13:16
31F:推 cczx123123: 貸裝潢?? 11/19 13:50
32F:→ kinmengon: 每個禮拜看看權狀還在代書手上 甚至定期去摸摸代書保 11/19 14:10
33F:→ kinmengon: 管的本票就好 11/19 14:10
34F:推 PTTMAXQQ: 履約保證你怎樣都不會輸 11/19 16:39
35F:→ PTTMAXQQ: 而且還能收合約價的違約金每日萬分之2 11/19 16:39
36F:→ PTTMAXQQ: 然後再執行請求返還 11/19 16:39
37F:推 TAKIHERO: 真正慘的是買方 11/19 16:44
38F:推 csshs: 買房也太心存僥倖,同時買2戶分別申貸,現在銀行針對第二戶 11/19 20:51
39F:→ csshs: 控管,在撥貸當天都會在查即時的聯徵(隔日異動就會顯示、 11/19 20:51
40F:→ csshs: 不需跨越),所以照這情形,如果買方沒在期間哪撥款,可以 11/19 20:51
41F:→ csshs: 視同違約 11/19 20:51
43F:推 xu6d9528: 對方可能是貸出來要裝潢的 那真的就很天兵 11/20 12:50
44F:推 frank111: 小事,對方應該只是額外貸一筆另做他用而已 11/21 10:28
45F:→ frank111: 對方現在應該比你抖,怕來不及要付違約金 11/21 10:29
46F:→ frank111: 說不定等下就在下方看到買方發文問怎麼辦 11/21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