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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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扯~房地合一稅不合理課稅案例浮現
時間Tue Oct 9 21:08:18 2018
※ 引述《pipigy (榴璉)》之銘言:
: 今天下午上課分享,近期開始有仲介店頭與客戶遇到這樣的狀況。
: 且案例會越來越多,去函財政部得到的回函都是依法行政,目前還尚未有函釋出現。
: 這對仲介與賣方都有影響,尤其事實一旦做成就沒辦法撤銷,想說分享給大家。
: 案例:
: 父親於105年購買房屋890萬,貸款600萬。
: 長輩於107年突然過世,故小孩於107年繼承取得房屋,因為後來發現無力負擔貸款,決定把房子出售,但因為這幾年房地產往下,
: 於同年只出售690萬。(房屋加土地評定公告現值約400萬)
: 在此案例依現行稅制,小孩須繳納的稅:
: 1.稅率
: 小孩取得原因是繼承取得,所以持有年可以合併被繼承人計算,固持有超過2年
: 適用20%稅率。
這點ok.
: 2.稅基
: 基本上就是買賣價差扣掉一些費用,還有土地漲價總數額,因為是繼承取得,所以認定
: 你取得的成本是公告現值(注意,非爸爸入買價),所以簡單算的話,一些金額忽略不計
: 690(賣價)-400(公告現值)=290萬(白話說就是國稅局認定你賺了這些錢)
這點代表你繼承的時候,遺產是報400的公告現值價位...
這邊為了省遺產稅金而用公告現值去報,後面自然要吃苦果.
: 3.稅額
: 290x20%=58萬
: 那問題在哪裡?
問題在繼承的當下,自己要用400去報.
你可以用900去報阿....
老爸取得是舊制才會用公告現值去報.
老爸取得是新制的話,甚至需要故意報高...
: 明明虧了690-890=-200萬,而且小孩就是沒錢負擔房貸,才要把房子賣掉,而且
: 明明貸款有600萬,這個房子帳面看起來有890萬但是市場只能賣到690萬,扣掉殘值
: 小孩繼承這個房子只有90萬的實質利得。
: 但房地合一稅我要繳交58萬
: 如果小孩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怎麼會願意賣房子,但是都已經交屋了,課稅事實
: 已經造成,也不可能回復原狀。
賣掉了,交易了,無解....
這個房子要賣的話.
該要放超過6年再賣,用四百萬免稅額去抵免.
: 心得:
: 1.稅捐法定主義:
: 稽徵人員就是一切依法行政,反而與現實脫節而造成納稅人的損失,
: 往往就只能走行政訴訟一途。
: 又如,今天房地合一稅,短期投資客為了規避一年45%的稅率,全部都用高報土
: 地公告現值方式繳交20%的稅(合法),那是否又與立法意旨相衝突?
: 反而懂法律的人可以獲得最大的利益,但不懂法律的人就只能摸摸鼻子,金額不大
: 就繳錢了事,因為上法院還要花時間花錢,大多人沒有這個心思。
怪馬英九把制度弄得很複雜嚕...XD
馬路上有9成的人搞不清楚這些稅制.
吃到虧正常.
不然可以建議蔡英文把制度改回來....
現在甚麼舊制新制公告現值公告地價OOXX一大堆..
然後實價登陸前後也有差,房地合一上路前後又有差....
公司又是另外一種,甚麼建物開發票土地抽土增.
就算是新制抽房地合一,公司還要開建物發票,建物利得還要納入營收...
台灣擁有全世界最複雜的不動產政策...
連台灣人自己公民都搞不清楚....呵呵~~~
連很多菜鳥袋鼠也都會搞錯一些東西....
(上次我的公司賣房子,袋鼠居然不會房地切分..嚇死我差點要我用總價開發票...
他的地震士證照是怎樣考到的??)
: 2.此案例的高危險群:
: 1.105年以後被繼承人才取得(因為你只能適用新制報稅,105年前取得可選擇新制或舊制)
你遺產的時候把價位報高就好了...
當然老爸取的是舊制的話就沒影響.
: 2.取得原因:繼承
: 3.有抵押權設定
跟這個無關.
: 如果符合這三種狀況,仲介在接到案子的時候要先注意房地合一稅的部分。
基本上是遺產的時候袋鼠不知道你要短期內賣掉
所以它假設你要持有六年甚至十年.
所以有些袋鼠會自作主張幫你用公告現值過戶.
這點本來就要很注意.並且跟袋鼠溝通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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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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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NAXALICE: 台灣的稅制真的很討厭 10/09 21:16
2F:推 pipigy: 謝謝,我學到了原來可以高報遺產公告現值 10/09 21:19
3F:推 kusomanfcu: 直接全部用實價去課還好一些 10/09 21:19
4F:→ kusomanfcu: 你要高報就要繳高報的稅阿還不是要繳zzzz 10/09 21:20
遺產稅5000萬以下是10%.
房地合一10年以上15%,2年以上20%.
所以5000以下,怎樣都是遺產稅比較划算.
你必須超過1億,然後持有時間又低於10年.
才會有報低比較划算的計算方式.
他這個案子比較好笑是.
他貸款600,居然報400.....
你如果還有貸款600,你去報600..就不用繳遺產稅了阿...
不過我剛才看了原文才發現,金額是被砍掉一個零...
所以苦主很可能總遺產是在一億的邊界.
所以故意把不動產報低,免得總遺產破一億,遺產稅變20%.
而不動產報低後,再房地合一被抽回來,不爽,所以故意挑出來該該叫.
這就......太故意了.....
※ 編輯: ceca (118.171.7.156), 10/09/2018 21:27:26
5F:→ kusomanfcu: 就自以為節稅 10/09 21:30
如果他是為了避免1億的關卡.
那這樣做可能是最佳節稅方式..
只是,罵罵政府制度也是必須要的就是了...XD
※ 編輯: ceca (118.171.7.156), 10/09/2018 21:30:48
6F:推 kusomanfcu: 報8900還可以抵未來的稅金報4000就自己吞吧 10/09 21:32
7F:→ kusomanfcu: ceca,你忘了賠錢賣可以抵稅 10/09 21:32
8F:→ kusomanfcu: 可以抵3年所得稅。所以賠的可多勒 10/09 21:34
9F:→ kusomanfcu: 財產交易所得稅 10/09 21:34
10F:推 kusomanfcu: 私人公司股票轉讓之類的 10/09 21:40
11F:推 kusomanfcu: 或是黃金存摺等 10/09 21:42
12F:→ ghjkl5566: 代書啦,袋鼠XD 10/09 21:46
13F:推 kenlll: 應該是1億沒錯 原本想省20% 結果失敗了~ 10/09 22:37
不.
他可能其他地方省到了.
只是在這棟房子這邊被國家討了點回去.
例如他4000是房子,2000是股票,3900是另一間房子.
這樣他只有這棟房子這邊是被抽到20%...(也就是說如果破億,他也是要繳這些稅)
其他的都是用15%,所以其他地方省了300左右...
不過確實,他這樣就沒辦法用虧損的之後稅金抵免.
但因為我們不知道他的其他稅有多少,畢竟抵免那個有時間限制.
也就是說,如果他之後並沒有那麼多收入的稅金可以扣抵.
這樣抵免額也是浪費掉.
當然詳細就要把他個人的財報清單掉出來看才知道...
※ 編輯: ceca (118.171.7.156), 10/09/2018 22:50:13
14F:→ taoist9999: 早說過ceca你自己很多觀念都有問題。 10/09 22:49
哪點有問題?
你可以舉出..XD
不舉出一般人就當你沒說話.
你應該是在說用公告現值這件事情.
不,你去問袋鼠,可不可以報高..XD
※ 編輯: ceca (118.171.7.156), 10/09/2018 22:52:34
15F:→ taoist9999: 你去問國稅局不是更快,超越憲法的人。 10/09 22:53
不用阿,任何一個考過地政士或是不動產經紀人的人都知道..XD
因為我旁邊剛好就有一個.
我還去問了一下肯定我沒記錯.
你法條看得太片面.
外加裡面字句沒念清楚...XD
※ 編輯: ceca (118.171.7.156), 10/09/2018 22:54:00
16F:推 kaz: 案例應該是虛擬的.誰會這樣搞.完全都是最多稅跟貸款餘額的假 10/10 00:04
17F:→ kaz: 設 10/10 00:04
其實我上面還是搞錯一點.
遺產稅是累進稅率.
因此,沒省到..
他沒報高虧到稅額抵免,只是我記得只能底下一間賣掉的房子的利潤.
並且好像是有限制年限.
所以它年限內沒賣其他房子獲得利潤...
對她而言都沒差.
他唯一的好處就是.
遺產過戶的時候,他如果手上沒現金,報低可以先不用給現金.
直到賣掉,國家再從房地合一稅那邊抽回來...
所以它部會有現金流壓力,需要籌錢去付遺產稅.
※ 編輯: ceca (36.238.37.136), 10/10/2018 00:59:53
18F:→ aloness: 上述是真的有一點小問題,不過正確性約9成了 10/10 23:58
19F:→ aloness: 公司不是原po自己開的,所以某樓也不用打破砂鍋就是 10/10 23:58
20F:推 chen831030: 謝謝 08/25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