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ehls (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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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幸福盟已著手研擬同性共同生活專法
時間Thu Nov 15 22:42:33 2018
https://cdn-news.org/news/15792
第12號愛家公投的目的 為回應大法官釋憲案 幸福盟已著手研擬專法
2018/10/31 17:35 14160 記者 / 杜胤廣 台北市報導
「你已經有一個編號第10號的公投,為什麼還要做一個第12號的公投?」
由於目前仍有許多人會認為第12號公投(愛家公投第三案)是「同婚專法」,提案人下一
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今天(31日)特地為此進一步回應疑慮。
第三案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
同生活的權益?」
「第三案其實是為了回應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案。」曾獻瑩指出。
第748號釋憲案內文提及:「《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
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
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
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
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亦即,若沒有任何法律來保障「同性二人的共同生活」,就得適用民法,修法期限則為兩
年。
因此,曾獻瑩才會提出第12號公投,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其他形式來加以保障同性二人
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而「共同」這個字眼就是第748號釋憲案的用詞,故不須特別提到
「婚姻」或「同性伴侶」,完全是依照大法官的解釋來加以定義。
「可能有人會稱作-
同性共同生活『專法』,我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因為有專法來特別
處理不同的需要,不至於去變動民法更改婚姻定義,這樣不但可以符合大法官748號釋憲
案,同時也兼顧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曾獻瑩解釋。
曾獻瑩指出,若不立專法,否則明年五月以後,同性婚姻就能適用於民法。因此,編號第
10、12號的公投,兩者不會互相矛盾。
由於,普遍民眾會認為該公投案是「同婚專法」,甚至會誤以為該專法是指「伴侶法」。
但不同的是,下一代幸福聯盟未來將提出的
「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專法」中,
可能會牽涉到
「醫療」、「財產」、「照顧責任」…等等,而大法官並未在第748號釋憲案中提到「收
養」,因此專法的方向不能提及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收養」問題。
下一代幸福聯盟直言,目前已陸續,召聚各界專家來研擬「同性二人共同生活專法」,接
下來也盼望成為「平台」來共同研擬。
除了第10、11、12公投案要蓋上同意票之外,相對地,還有第14、15號公投案要投。
「第14號就是要修改民法。」曾獻瑩強調,第14號公投就是要修改民法來保障同性婚姻。
然而,目前最簡單的修改版本即是立委尤美女的版本,簡言之就是修改民法第972條中的
「男、女」字眼,但接連造成的影響就是父母親屬等稱謂,甚至整個社會文化與教育都會
受到影響。
「民法都改了,你說教育還綁得住嗎?」曾獻瑩繼續解釋,第15號公投事實上就是要將性
別平等教育的行政命令提升「位階」成「法」,以「法」的角度來明訂性別平等教育的強
制性。因此,每個父母如果沒有出來投票,就是讓人以法律來強迫決定孩子的性別平等教
育。
--
從昨天裘佩恩上公視跟簡至潔辯論時說的同性共同生活法
到今天曾品傑跟黃國昌辯論時說到的同性共同生活法
透露出來的訊息實在不容小覷
因此趕快GOOGLE 發現基督教媒體前幾天已經刊登過相關新聞來帶風向
簡而言之
如果公投10 11 12號過關的話 護家盟就是要推「同性共同生活專法」到立院
到時候挾著公投過關的餘威 恐怕立院真的會過關
就算婚姻平權支持者指責這樣立法違反大法官解釋748號
護家盟一定會說「好啊 你們自己去打憲法訴訟啊」
不知道又要過去幾年才會做出新的解釋去判定同性共同生活法違憲?
請大家
趁現在還來得及的時候
盡量催票盡量拉票
不要讓同性共同生活專法有成真的一天
PS 其實我自己很想罵髒話啦
不是同性婚姻法也就罷了(同性婚姻法看規範內容其實還有合憲的可能)
連「同性伴侶法」都不是耶!!!!!
這部法通過的話,就說明同性戀情侶你們就當
室友吧
不是配偶,不是伴侶,就是個
共同生活的室友
如果有人能接受的話....我個人是完全無法接受
所以拜託大家 1124一定要回家投票 兩好三壞
--
All that is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that good men do nothing.
邪惡獲勝的條件,皆因好人袖手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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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53.5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ay/M.1542292959.A.820.html
※ 編輯: akiehls (114.25.153.58), 11/15/2018 22:44:13
1F:→ beermug: 他們有立法權嗎?立委是都死光了嗎?要他們這些髒東西立11/15 22:44
2F:→ beermug: 專法,要不要同志來立個宗教專法給盟盟用呢?11/15 22:44
3F:推 ph777: 笑死所以異性戀結婚之外還可以養一個同性小三小王 根本4p11/15 22:45
4F:→ ph777: 性解放11/15 22:45
5F:→ akiehls: 他們當然是跟支持愛家公投的立委共同合作 提出草案啊11/15 22:45
6F:推 a0981905223: 為什麼是他們”幫”我們立專法啊11/15 22:51
7F:推 danielowl: 什麼都要搶到主導權就是他們可怕的地方11/15 22:59
這次大選看得出來護家盟跟國民黨走很近
到時候由國民黨提出護家盟版 同性室友法 草案
也毫不讓人意外啊
8F:推 ITME: 下幸下井矇又在亂搞11/15 23:02
9F:推 Prairie: 反正真的要專法也不會只有他們一個版本啦11/15 23:04
你確定嗎 我是不敢這麼樂觀
10F:噓 HAL10000: 幹林老師讓這些邪教垃圾來立法11/15 23:04
11F:→ vsss: 這些可惡的髒東西11/15 23:05
12F:推 HAL10000: 真的要有電影裡面那種付費殺手網的話就好了啦11/15 23:08
13F:→ HAL10000: 這些人形垃圾不儘快掃進墳墓還得了11/15 23:08
這種氣話說說就算了
更重要的還是把支持者催出來投票
票數還是比較重要
14F:→ kiromomo168: 憑什麼他們在擬法?別人吃麵他們在喊燒?11/15 23:21
15F:→ kiromomo168: 可怕的控制狂11/15 23:22
16F:→ howard2451: 他們憑甚麼立法阿 真的很噁 11/15 23:26
17F:噓 dingding69: 他們哪來的屁資格! 11/15 23:27
這就要說到這次大選國民黨跟盟盟走很近
希望腦中只有藍綠的同志朋友還是要想清楚謝謝
18F:推 shakira918: 常常看到這些死萌的發言,真的很想全身綁滿炸彈跟這 11/15 23:53
19F:→ shakira918: 些魔鬼同歸於盡,我覺得漸漸了解那些用死明志的人想法 11/15 23:53
20F:→ shakira918: 了... 11/15 23:53
我知道這個狀況讓人生氣 讓人失望
但我們一起 不要絕望好嗎?
我們趁還有一個禮拜 大家一起做能做的事情
況且要死也不該是我們死啊(那是誰...哈哈)
21F:噓 Mimiqui: 噁心萌11/16 00:02
我解釋一下
我po這個新聞是希望激起大家的危機意識
並不是希望大家消沉
而是趁現在 再多做一點點
(其實我知道大家都做很多很辛苦了 拍拍)
大家這陣子應該都被盟盟的謠言傷害得遍體鱗傷了
那 要一起聽首歌嗎?
https://youtu.be/CjxugyZCfuw
大娛樂家裡面的這首 This is me
我每次聽完又覺得自己可以再堅強一些
與大家分享
※ 編輯: akiehls (114.25.153.58), 11/16/2018 00:30:02
22F:推 serenitymice: 我就坐等他們立個破法讓挺同再提釋憲11/16 00:22
這不是個好結果
畢竟大法官釋憲都要等好久...
或許很多人等不到
23F:→ ksng1092: 真的很誇張,釋憲文其他都不看只咬著"共同生活"11/16 00:35
24F:→ ksng1092: 這不叫斷章取義那什麼才是斷章取義 11/16 00:35
我也覺得 婚姻就是永久結合的親密生活關係
盟盟卻可以抓著共同生活四個字不放
想把大家變成「室友」
真的很惡劣!!
※ 編輯: akiehls (114.25.153.58), 11/16/2018 01:05:08
25F:噓 todd0101: 沒有婚姻 就不是合憲 不可能過立院 11/16 01:06
26F:→ todd0101: 就算過了 5/25同志不需要理會 還是去登記 不能被拒 11/16 01:07
27F:→ todd0101: 立專法唯一的可能是「同性婚姻法」其他的結合不可能 11/16 01:08
28F:→ todd0101: 但萌萌就是不會要同性用[婚姻] 所以此公投過了也沒用 11/16 01:09
29F:→ todd0101: 因為沒有「婚姻」完整權利義務 就不是748講的平等保障 11/16 01:10
是 我理解你說的 法律上也確實如此
但就算立出違憲的法律 仍然有效
必須要經過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並宣告失效後 才會失去效力
要想想看這樣的憲法訴訟程序又要花掉多少年去等待呢...
30F:噓 senstivewu: ...........................真的想罵髒話 11/16 07:35
對 但我忍住了 化悲憤為力量比較重要
31F:推 ITME: 如果真的被萌萌銃康,把握機會在2024年前釋憲,大法官還是會 11/16 08:08
32F:→ ITME: 站我們這邊 11/16 08:08
希望不要成真啊....現在還有機會
33F:推 ting4321: 真的是帶給別人不幸的團體耶 11/16 10:23
淚推
※ 編輯: akiehls (175.181.101.37), 11/16/2018 11:03:57
34F:→ ksng1092: 2024年之前釋憲幾乎是不可能的...什麼把握機會XD 11/16 11:10
35F:→ ksng1092: 想走釋憲,五年已經就是神速了 11/16 11:10
36F:推 violetstar: 這個團體真的讓我反胃,早就知道他們不安好心了,還好 11/16 11:26
37F:→ violetstar: 心說用一個同性婚姻專法,現在連婚姻都沒有,弄一個共 11/16 11:26
38F:→ violetstar: 同生活法,怎麼你們不去用? 11/16 11:26
只是要隔離同志而已 當然他們自己不用
類似於白人的廁所VS有色人種的廁所
39F:推 ah122113755: 如果換國民黨執政大法官不一定釋憲會是對同志有利的 11/16 12:11
40F:→ ah122113755: 會寄望五年後的釋憲是太天真 11/16 12:11
41F:→ ksng1092: 釋憲哪會在5年後XD 5年後應該是連"提出釋憲"的門票都還 11/16 12:54
42F:→ ksng1092: 很遠 11/16 12:54
43F:→ todd0101: 立出違憲的法 立法委員應該是不想做了 .... 11/16 14:26
44F:→ todd0101: 看看宗教團體法,沒有人會支持的 11/16 14:26
45F:→ todd0101: 連第一關都過不了 11/16 14:27
您的前提是人民的素質可以判斷得出來
但最近某人竄起的現象 讓我對此也頗感憂心
宗教團體法是引起各界撻伐
但同性共同生活法未必會讓群體撻伐
就算社會上有撻伐的聲音 但萬一反同公投票數很高
誰敢說這樣的法完全無正當性?
當然這樣推演下去,推演到極致,可能會上演公投推翻大法官釋憲的戲碼
屆時大法官能不能抵擋民意...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 編輯: akiehls (175.181.101.37), 11/16/2018 17:05:56
46F:推 zxc741023: 反同沒有立法權沒錯,但請注意他們可以影響立委去立出 11/17 02:50
47F:→ zxc741023: 他們想要的法 11/17 02:50
48F:→ justo180: 其實有點危險,因為本來會想就算同婚沒過,我們那些效 11/20 13:51
49F:→ justo180: 率很差的立委也無法在明年自動生效前弄出一個妥善的專 11/20 13:51
50F:→ justo180: 法現在他們在幫草擬了XD 11/20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