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o (hi)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
時間Wed Jan 4 13:32:04 2023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我講一些法律常識。官司在台灣打,法官是用台灣法律判。不是美國法律。
: 也不是用「常識」判。法官腦袋裡的邏輯跟你想的不一樣。
: 1.公司都付遣散費,員工還要告喔?
: 就可以告,告贏之後。員工原薪原職位回去上班。
: 遣散費退還公司。
: 2.公司遣散費都優於法令了,員工還要告喔?
: 沒有任何意義,請參考1。
: 3.公司給月薪22萬,業界第一,全台灣最高。
: 沒有任何意義,請參考1。
: 4.公司上下班不打卡,工時低於八小時,公司也不懲處。比勞基法好。
: 錯,違法。法律有寫死公司必須紀錄工時。就算員工真的超爽,法律上一樣死。
: 政府今天心情不好,一樣開罰單。
簡單說
台灣的法律就是大陸法系
修法速度跟不上產業變遷
就是還沿用製造業那套
是剛好台灣現在全球產業鏈
剛好卡進的就是高科技製造業
所以適用起來一點違和感都沒有
但軟體業可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也許就因為是因為法令跟不上
所以台灣/日本的軟體業
一直都就長不起來
至於 cloudmosa 這件事
看也知道這是間好公司,好老闆
因為他們很天真的覺得自己對員工好
薪資福利等各項條款都超過同業水準
所以公平正義應該站它們那一方
很可惜,台灣不是這樣
台灣的法律就是拿法條硬梆梆的說文解字
要在台灣創業活下去
第一件事就是要學會當慣老闆
會玩法弄法,才能在台灣開公司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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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ech_Job/M.1672810326.A.A3C.html
1F:推 k798976869 : 都省小錢懶得請法務的怎麼可能會是啥好老闆 01/04 13:38
所以公司就是要請法務把勞基法的
各種"方法"弄得清清楚楚
用低薪高獎,或用承攬合約等等
"合法方式"來對付員工
這就是你覺得的好老闆囉?
2F:推 haoboo : 哪一個法治國家不是硬梆梆的拿法條在說文解字? 01/04 13:43
海洋法系會有各種判例
根據社會環境變遷
快速調整適用情況
※ 編輯: jamo (1.34.190.4 臺灣), 01/04/2023 13:46:49
3F:→ bben900911 : 去了不少脈絡直接硬塞想法與結論 01/04 13:46
4F:噓 rinatwo : 法律都不懂 友達被罰一百五十億 高層被抓去關 也是 01/04 13:49
5F:→ rinatwo : 美國法律太僵化了 明明提供更低價的產品給消費者了 01/04 13:49
6F:噓 SkyIsMyLimit: 軟體業沒起來怪法律? 笑死 01/04 13:49
7F:推 ru04hj4 : 公三小 01/04 13:52
8F:推 KotoriCute : 中國也是大陸法系 01/04 13:52
9F:推 haoboo : 快速調整也只是換個方式跟你說文解字啊,不然美國那 01/04 13:52
10F:→ haoboo : 堆法匠濫訴問題哪來的 01/04 13:53
11F:→ haoboo : 不是套上個海洋法系你說的問題就不存在 01/04 13:53
12F:噓 joecho : 合法是基本條件 01/04 13:54
13F:→ KotoriCute : 台灣軟體起不來跟大陸法系關係很薄弱 01/04 13:54
14F:噓 iamjojo : 胡扯一堆只是想講有問題的都是法律不是老闆 顆顆 01/04 13:58
15F:推 wei115 : 歐洲人也很爽R= = 01/04 13:58
16F:噓 GameHeven : 奇怪google在台灣也有公司,為什麼google沒事。 01/04 14:01
17F:推 a1379 : 合法是基本條件吧 沒搞懂法律是你的問題 01/04 14:02
18F:噓 HenryLin123 : 好惹啦承認台灣勞基法優於美國很難?還在凹? 01/04 14:02
19F:→ a1379 : 海洋法系不見得問題比較少 01/04 14:03
20F:推 j0958322080 : 勞基法概括所有產業類別,像做四小時強制休息半小時 01/04 14:06
21F:→ j0958322080 : 這對工廠來說不錯,但軟體業就不一定,強制打卡也是 01/04 14:06
22F:→ j0958322080 : 勞基法確實對於軟體業的工作性質不太友善 01/04 14:07
23F:噓 cityhunter04: 開間公司連法務都請不起? 01/04 14:27
24F:噓 zombiechen : 看到台灣員工這麼幫資方設想,真令人大開眼界 01/04 14:37
25F:噓 s06yji3 : … 01/04 14:38
26F:推 ckp4131025 : 薪資福利優於同業就可以違法了?邏輯死去了嗎 01/04 14:40
27F:→ iamacomic : 好老闆 結果工作機會不給台灣人 再來怪台灣 這 01/04 15:03
28F:→ iamacomic : 樣嗎? 01/04 15:03
29F:噓 Winolf : 依你這邏輯來看,很多慣老闆都“感覺”自己是好老 01/04 15:07
30F:→ Winolf : 闆,所以你知道什麼叫自我感覺良好嗎? 01/04 15:07
31F:推 EKman : 法律有問題跟公司有問題不是衝突的,都有問題啊 01/04 15:10
32F:→ EKman : 但是爭取自己的權益,跟環境問題,不要只偏一方來看 01/04 15:11
33F:噓 twerik : 早說,為何不早說? 01/04 15:19
34F:→ tofuflower : 老美光是 Uber 惹出的法律爭議就一堆了,不是台灣獨 01/04 15:20
35F:→ tofuflower : 有 01/04 15:20
36F:→ tofuflower : 老美更難搞的是各州法律還不一定都適用 01/04 15:23
37F:噓 erty : 哪一國的法律不硬梆梆可以跟阿米巴原蟲一樣變來變去 01/04 15:26
38F:噓 power7 : 不守法就被電 管你去哪個國家阿 01/04 15:34
39F:→ power7 : 照你的脈絡 歐陸法系國家應該在黑暗時代 01/04 15:34
40F:噓 slazengerfig: 根本在亂扯,還想護航 01/04 15:35
41F:→ power7 : 在美國才小心會被重罰吧 01/04 15:35
42F:噓 Weky : 法律都不懂開什麼公司 01/04 16:00
43F:噓 ohohohya : 第一句就欠噓 01/04 16:17
44F:推 delephine : 你誤會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01/04 16:25
45F:噓 chicagoparis: 雖然不是法律系 但是你這明顯亂扯 01/04 16:29
46F:→ chicagoparis: 說幾個名詞想唬攏人 01/04 16:29
47F:推 LOVEMS : 這位應該就老闆 01/04 16:35
48F:噓 josephroyal : 邏輯炸裂 01/04 16:37
49F:→ sc1 : 22萬一個月的工作 可以給台籍新鮮人做 01/04 17:21
50F:噓 s455164 : = = 01/04 17:22
51F:噓 j02850 : 看到軟體怪到法令也是挺了不起的 01/04 18:03
52F:噓 BigCockman : 奇文共享 01/04 18:24
53F:噓 ShadowPoetry: 呃,海洋法系看判例的意思,廣義來說就是判例會成 01/04 18:34
54F:→ ShadowPoetry: 為法律啊 01/04 18:34
55F:推 breezy : 低薪高獎和承攬合約會請到的是另一批人哦。 01/04 18:34
56F:推 vatog : 我不知道什麼大陸海洋法系 但台灣現在這套明顯不適 01/04 20:01
57F:→ vatog : 合腦力工作 01/04 20:01
58F:推 vatog : 這種條文不利吸引外商來台建立腦力工作 01/04 20:03
59F:→ tofuflower : 照樓上邏輯,原來竹科不是腦力工作 01/04 21:00
60F:→ yoyoyolin : 台灣資方天堂能搞到敗訴也不簡單耶。 01/04 21:50
61F:推 SmallGG3cm : 竹科是勞力工作啊。事實上本篇說的很對,台灣這種法 01/04 23:42
62F:→ SmallGG3cm : 規根本不適合頂級研發工作,若一間公司要付資遣費 01/04 23:42
63F:→ SmallGG3cm : 解僱員工都要受這麼多限制,團隊戰力要怎麼強,一定 01/04 23:42
64F:→ SmallGG3cm : 一堆能力不到拖累團隊的 01/04 23:42
65F:→ stkoso : google在台灣多了好幾間辦公室喔 01/04 23:44
66F:推 SmallGG3cm : 實務上那我就低薪高獎金,或是儘量用約聘、試用期 01/04 23:46
67F:→ SmallGG3cm : 來降低僱主解僱人的成本 01/04 23:46
68F:噓 samhsu : 老闆開帳號來為自己護航? 01/05 00:42
69F:噓 kougousei : 中國也是大陸法系 01/05 08:09
70F:噓 skyswolf : 笑死 邏輯炸裂 哪一國有軟體業法律 01/05 11:41
71F:推 mainsa : 那個法治國家不是硬梆梆說文解字啊? 不要鬼扯好嗎 01/05 12:08
72F:→ mainsa : 台灣法律這麼嚴格都一堆慣老闆搞事了 01/05 12:08
73F:噓 snaketsai : 不要瞎掰好嗎 01/05 12:26
74F:→ snaketsai : 不說歐洲英國,美國OSHA那套到台灣我看會死一片 01/05 12:28
75F:噓 pigfist1113 : 淺碟不用硬要回,拉低板上水準還要費心來噓你 01/05 15:14
76F:噓 ZGMFX09A : 知道法律和玩弄法律是兩件事,混在一起把知道法律就 01/08 07:23
77F:→ ZGMFX09A : 會玩弄法律,這邏輯死去 01/08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