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guita (貝里斯)
看板Soft_Job
標題Fw: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
時間Fri Nov 9 18:58:42 201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vKq_nk ]
作者: 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
時間: Fri Nov 9 17:02:53 201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
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
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現行法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
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等為由,予以歧視。藍委陳宜民等人提案
,應加入星座、血型、命理等非科學依據的歧視標準,他認為,職場實務中,的確有不少
案例是因星座、血型等問題面臨升遷或是求職困難,應修法條列其中,保障民眾就業機會
平等。不過初審時勞動部官員認為命理不像性別、種族、出生地等明確特徵,是相較難以
界定的標準;最後勞動部長許銘春讓步,同意將星座、血型納入條件,但命理予以刪除。
未來若有雇主有對求職人有相關歧視,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在台聘雇外
國人可從事工作中,原先限定短期補習班僅能聘僱外國語文教師,立委王育敏等也提案放
寬為不分學科的專任教師,修法後將替現行外國專業人士入境從事補習教育,卻不能從事
語文以外教學工作的困境解套。(林惟崧/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09/1463438
※ 編輯: Deltaguita (118.163.59.85), 11/09/2018 19:00:13
1F:推 ripple0129: 直接禁止面議比較快啦 11/09 20:13
2F:→ x246libra: 什麼時候實施? 11/09 20:28
3F:推 sean2449: 推 11/09 20:56
4F:→ robler: 其實以後就通通寫個最低薪到4萬,一樣是範圍阿 11/09 21:50
5F:推 ppHomer: "寫個最低薪到4萬" << 提升平均工資 很好 11/09 22:01
6F:→ dil79975: 以後都寫22K~40K 11/09 22:36
7F:推 becca945: 22K~100K 面議 11/09 22:53
8F:→ bosshsieh: 寫2萬你會應徵嗎 11/10 00:13
9F:推 viper9709: cool~這個有點猛 11/10 00:22
10F:→ gpctv: 選舉伎倆啦! 11/10 01:59
11F:→ neo5277: KMT終於有一個提案是過的XDXDXDXDXD 11/10 02:49
12F:→ riddlefree: 就算明示又如何?像有些公司,內規不用35歲以上,但 11/10 19:52
13F:→ riddlefree: 職缺上也不會寫,能拿它怎麼樣? 11/10 19:52
14F:→ copyer: 至少不用浪費時間, 結果報22k... 11/11 11:14
15F:推 apley: 至少方向是對的啦,總比宗教法好... XDDD 11/11 11:20
16F:推 xo1100: 我們這份工作絕對有四萬 看考量到你學歷經歷 11/11 21:23
17F:→ xo1100: 還不足確認能勝任此職務 如果從2xk開始上調您能接受嗎 11/11 21:24
18F:→ troy30408: 連要求公司講個薪資範圍都很難 唉... 11/12 14:48
19F:→ Deltaguita: 頗意外這篇文章討論的人真少XD 11/12 15:01
20F:推 aacs0130: 推推,先有下限,再有上限 11/13 00:52
21F:→ alan9039: 要配套強制各刊登單位月薪要刊登的必填欄位 11/13 19:52
22F:→ alan9039: 要配套規範各刊登單位,月薪要列為刊登的必填欄位 11/13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