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ijun228 (Daoko小粉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時間Mon Aug 17 17:42:35 2020
文章1.
https://reurl.cc/WLdkN9
他罵我的推文:
https://i.imgur.com/zza8aO6.jpg
文章2.
https://reurl.cc/WLdkbx
本篇下留言
喜憨兒真可憐
https://i.imgur.com/1NUfkaH.jpg
想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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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5.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97657359.A.8CB.html
1F:→ AKAgg: 看檢察官心情08/17 23:20
好 謝謝A大
2F:→ God03855: 只是嘴砲而已 那麼玻璃心 就不要上ptt了08/18 04:28
3F:→ kuijun228: 你能接受你爸媽隨時吃* 我就不說什麼 嘴炮也是要有限度08/18 11:55
4F:→ kuijun228: 的08/18 11:55
5F:→ songzhen: 反正這吃心證 你也有告輸反過來被認證的機率 看你要不08/18 12:47
6F:→ songzhen: 要賭08/18 12:47
7F:→ songzhen: 罵更難聽但不起訴或無罪的也有 嘴砲的確要有限度 但你08/18 12:48
8F:→ songzhen: 認為的限度不代表檢察官或法官也認為一樣XD08/18 12:48
9F:→ iscu: 他說你爸媽吃 你爸媽就真的有吃嗎?08/18 13:04
所以網路上說要殺人的為什麼還是被送警察局了?你能告訴我嗎?
※ 編輯: kuijun228 (49.216.175.64 臺灣), 08/18/2020 14:15:37
※ 編輯: kuijun228 (49.216.175.64 臺灣), 08/18/2020 14:19:24
10F:→ mudafucka: 說要殺人的案例,跟你這種被嘴的,在刑法上又是兩回事 08/18 14:47
11F:→ mudafucka: 了喔 08/18 14:47
12F:→ kuijun228: 我知道不同,但他邏輯是這樣 08/18 15:00
13F:→ jacvky: 光是這樣成罪的機率不高就是 08/19 11:38
14F:→ a1k2j3b: 邏輯也完全不同好8 08/22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