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m185 (God & Lucif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法定空地約定專用問題
時間Sat Mar 21 00:05:02 2020
事實經過:
目前準備簽約一間一樓後面之新成屋,審合約中
其中合約指出法定部分空定為一樓住戶約定專用(一樓只有一戶),
但不確定是否有違反建築法或規約可能無效。
問題:
1. 分管同意有列出此約定專用即有效力?
2. 但謄本上是沒有註記,這樣是不是他戶賣給第三人可不受約定。
3. 如圖請問這是否為防火間隔,如果是的話約定專用應該是牴觸建築法確定無效
https://imgur.com/gallery/QT9y8eX
4. 承3, 如果如此,這合約應該就無效了?可視違約或違法退訂了?
請版友們解答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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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05.14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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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am185 (220.133.105.149 臺灣), 03/21/2020 00:06:26
1F:→ Yyyyyy: 1.對 2.第三人要承受 3.要問主管機關 4.你要拿這點解約?03/21 00:16
2F:推 banana321: 3去問主管機關,不然叫他拿圖說出來03/21 09:36
感謝版友回應
1. 假設執照圖說沒說明是否就算規約有寫該範圍也不能當約定專用?
2. 還有該約定專用實際範圍是後來附上,其他用戶可以不認對吧?
3. 這樣合約有瑕疵可否要求到時不為專用的賠償(1/3坪數價格)或全額退訂
※ 編輯: liam185 (220.133.105.149 臺灣), 03/21/2020 18:51:50
3F:→ taoist9999: 我直覺是覺得有問題,但找資料才行。03/21 19:08
4F:→ taoist9999: 建議備妥資料,找熟公寓大廈的律師諮詢。03/21 19:09
5F:→ taoist9999: 03/21 19:14
6F:→ taoist999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 03/21 19:14
7F:→ taoist9999: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03/21 19:14
8F:→ taoist9999: 列各款者,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03/21 19:14
9F:→ taoist9999: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03/21 19:14
10F:→ taoist9999: 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03/21 19:14
11F:推 banana321: 圖說沒有標示防火間隔,那就是法定空地03/21 23:03
12F:推 banana321: 防火間隔也是法定空地的一種,只是他有特別的功能 03/21 23:05
13F:→ taoist9999: 無論是「社區內各巷道」或「防火巷弄」,我覺得都會違 03/22 00:00
14F:→ taoist9999: 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03/22 00:01
感謝T大那就算不是防火也是各巷道看來已違反,來看看能以合約違法全額退訂。
※ 編輯: liam185 (220.133.105.149 臺灣), 03/22/2020 01:23:35
15F:推 taoist9999: 《消費者保護法》第16條為《民法》第111條之特別規定 03/22 14:45
16F:→ taoist9999: ,應優先適用。 03/22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