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legend188 (熱血棒球兒~)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房屋3姐妹共同持有,其中一方家庭居住權
時間Wed Feb 19 01:33:46 2020
事實經過:
大家好,第一次在本版發文
朋友家中有間房子,是登記在3姐妹共同名下,目前是老二老三在住
但前一年老二結婚,未經過另外兩人同意
便夫妻一起住進來,然後現在還生了一個小孩
等於現在老二全家人都住在這棟房子裡
問題:
想請問,由於老大跟老三不想要老二家人住在這裡
我查過民法820條,共有物之管理應由2/3持有人來決定
另外兩人目前最多只能接受老二本人住在這裡
請問應該用什麼法條來要求對方家人搬離呢?
是否有法條可以證明“老二家人無權住在這裡”
或是只需要用820條,老大老三主張只有老二本人可以住,她的家人不行這個理由就可以
要求他們搬離了呢?
另外如果要去老二本人搬離好像需要賠償她權利上的損失,但只要求她家人搬離的話還需
要賠償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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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家庭裡的問題 所以是沒辦法透過溝通解決了嗎?02/19 10:37
沒辦法耶,因為她們彼此之間都還有其他糾紛,老二對於房子的佔有慾望較強,所以其他
兩人才想問問有沒有法律依據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 編輯: iamlegend188 (1.200.192.92 臺灣), 02/19/2020 11:02:43
2F:→ andybg: 2/3也可以考慮賣一賣 公同共有還是很麻煩 乾脆處理掉02/19 16:52
3F:推 taoist9999: 消滅共有關係:02/19 16:57
4F:→ taoist9999: 一、所有權讓與。02/19 16:58
5F:→ taoist9999: 二、共有物分割。02/19 16:58
主要是因為這間房子是父母一輩子辛苦的成果,未到最後關頭還是捨不得賣掉
※ 編輯: iamlegend188 (1.200.192.92 臺灣), 02/19/2020 22:33:48
6F:推 taoist9999: 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變價分割時,共有人有「優先承買02/20 14:53
7F:→ taoist9999: 權」。 02/20 14:54
8F:推 abdur: 請益,持有人為3人共有,不用3人同意就可出售嗎02/22 16:12
這部分我有特別去查過,只要過半數同意就可以,但是不同意的那方還是可以分得金錢
※ 編輯: iamlegend188 (1.163.70.117 臺灣), 02/23/2020 14:35:51
9F:→ MarcoLou: 賣掉就是3個人分不是嗎?或是看誰三人中誰要買吧 02/26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