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legend188 (热血棒球儿~)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房屋3姐妹共同持有,其中一方家庭居住权
时间Wed Feb 19 01:33:46 2020
事实经过:
大家好,第一次在本版发文
朋友家中有间房子,是登记在3姐妹共同名下,目前是老二老三在住
但前一年老二结婚,未经过另外两人同意
便夫妻一起住进来,然後现在还生了一个小孩
等於现在老二全家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
问题:
想请问,由於老大跟老三不想要老二家人住在这里
我查过民法820条,共有物之管理应由2/3持有人来决定
另外两人目前最多只能接受老二本人住在这里
请问应该用什麽法条来要求对方家人搬离呢?
是否有法条可以证明“老二家人无权住在这里”
或是只需要用820条,老大老三主张只有老二本人可以住,她的家人不行这个理由就可以
要求他们搬离了呢?
另外如果要去老二本人搬离好像需要赔偿她权利上的损失,但只要求她家人搬离的话还需
要赔偿吗?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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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家庭里的问题 所以是没办法透过沟通解决了吗?02/19 10:37
没办法耶,因为她们彼此之间都还有其他纠纷,老二对於房子的占有慾望较强,所以其他
两人才想问问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编辑: iamlegend188 (1.200.192.92 台湾), 02/19/2020 11:02:43
2F:→ andybg: 2/3也可以考虑卖一卖 公同共有还是很麻烦 乾脆处理掉02/19 16:52
3F:推 taoist9999: 消灭共有关系:02/19 16:57
4F:→ taoist9999: 一、所有权让与。02/19 16:58
5F:→ taoist9999: 二、共有物分割。02/19 16:58
主要是因为这间房子是父母一辈子辛苦的成果,未到最後关头还是舍不得卖掉
※ 编辑: iamlegend188 (1.200.192.92 台湾), 02/19/2020 22:33:48
6F:推 taoist9999: 依民法第824条第7项,变价分割时,共有人有「优先承买02/20 14:53
7F:→ taoist9999: 权」。 02/20 14:54
8F:推 abdur: 请益,持有人为3人共有,不用3人同意就可出售吗02/22 16:12
这部分我有特别去查过,只要过半数同意就可以,但是不同意的那方还是可以分得金钱
※ 编辑: iamlegend188 (1.163.70.117 台湾), 02/23/2020 14:35:51
9F:→ MarcoLou: 卖掉就是3个人分不是吗?或是看谁三人中谁要买吧 02/26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