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okoon (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前弟媳離婚歸還金飾 反告侵占之問題
時間Sat Jan 25 13:55:21 2020
事實經過:
我前弟媳與我弟婚姻存續期間看上家祖母一條金項鍊
央求家祖母贈與,但家祖母不同意僅借她使用,一使用便是多年未還
直到前弟媳去年初離家後(此時未離婚)
家祖母仍時常向家母訴苦那條金項鍊不知道該怎麼取回
去年10月弟媳因與我弟有所爭執來我家鬧時,家母才趁此時要求她歸還
她才歸還此一金項鍊給家祖母 (由我弟接過)
後前弟媳與我弟於12月離婚。
至今年農曆年前家母收到調解通知,對方申請調解又在要求"家母"歸還此金項鍊
並且於書狀中陳述許多莫須有之情形,例如"家母"強奪金項鍊
及附上10月她來我家鬧時的錄音檔,但無證據表示家母強行奪取
事實家母亦無強行奪取金項鍊,僅口氣不佳的要求說把奶奶的金項鍊還來
再由我弟向前弟媳接過,拿還給家祖母,並非拿給家母
問題:
請問在我方無法舉證東西是借她而非贈與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呢?
對方向調解提出的證據僅有
1. 錄音檔:我媽語氣不佳要求她歸還
2. 當初家祖母借她時的金項鍊小包包裡面有張蓋店章的品項說明,但並非收據
對方可以第二點說東西是贈與她的嗎?
其他部分對方與我方均無相關證明該物之所有權...
還請大德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謝謝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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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yokoon (36.228.99.181 臺灣), 01/25/2020 13:55:58
※ 編輯: ryokoon (36.228.99.181 臺灣), 01/25/2020 14:01:05
1F:推 cka: 只要有當時的店家記得那個項鍊是誰的也可以 01/25 19:42
謝謝回應
項鍊至少是20年前購買的,銀樓應該已經忘記了...
目前麻煩的是相關人、事證基本都處於無法取得的狀況
2F:推 yesohya: 記得是20年前可能也夠 妳弟媳當時滿20了嗎? XD 01/25 23:02
前弟媳現年21,跟家祖母借走項鍊時應已滿20歲
項鍊本身為家祖母20年前購買,前弟媳借去是前年的事情而已
3F:推 cka: 如果是熟的金飾店 當初賣給你阿嬤他可能有印象啊 01/25 23:23
4F:→ cka: 畢竟是老鄰居了 01/25 23:23
不熟,應該只去買過一次兩次而已,而且剛剛查了一下店家已經換下一代接手
※ 編輯: ryokoon (36.228.99.181 臺灣), 01/26/2020 00:05:58
5F:→ ajax4444: 二樓意思是找證明那條項鍊是20年前買的 01/26 00:29
6F:→ ajax4444: 對方才一歲 01/26 00:30
XD,我後來才發現我好像錯認2F的意思了
7F:推 k1230588: 不是應該是對方要舉證有所有權嗎? 01/26 01:12
對啊,但還是擔心就是了
8F:推 a9301040: 重點是有沒有贈與。 01/26 22:36
絕對沒有,當初是口頭說借用的
9F:推 ytwu: 金飾應該都有個單子載明重量款式,可能上面也會有日期 01/27 09:35
那張單子留在裝金飾的小包包裡,上面沒日期,但是對方拿那個說金飾是給他的
當初要求她歸還金飾,她小包沒一起還回來
10F:推 iuirigi: 店家能證明是20年前的款式應該也可以吧 錄音檔內容如果爭 01/27 14:40
11F:→ iuirigi: 執內容你們那方都是講"還來" 你弟又可以作證 應該沒事 01/27 14:41
12F:推 iuirigi: 而且說令堂是用搶的 怎麼告侵占呢 刑責比較輕 01/27 14:47
13F:→ iuirigi: 更正:強奪 01/27 14:51
這個我們也不清楚,就只知道她是以侵占去申請調解,我方確實是講還來沒錯
家母亦無出手強奪,她應該是事證不足所以才以侵占告吧
14F:推 Hermess: 法官不笨。現在是弟媳要舉證那條是她的 01/27 17:26
了解,謝謝以上各位大大的回答
謝謝各位,結果對方是提民事,今天民事起訴後調解對方就撤告了
※ 編輯: ryokoon (1.163.2.6 臺灣), 02/07/2020 1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