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ss (fgfd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提到"醜八怪"一定會被告成功嗎?
時間Sat Aug 31 12:47:58 2019
事實經過:
昨天我在一個2000多人FB粉絲專頁看到一篇文章,
內容是"昨天有兩場記者會,一個讓文明世界對香港人深深敬佩,一個讓台灣………"
下面擺2張照片,我推測左邊是眼瞎的香港女生,右邊不知道,
也完全不知該篇文章指哪個事件,但右邊那張真的很醜,於是我留言:
"小弟井底之蛙,請問右邊那醜八怪是誰?"
結果之後有一位似乎認識右邊的網友,警告我對方若看到我的留言,提告會成立。
問題:
我真的不認識照片中的人,該篇文章也沒說清楚是講哪個事件,
然後我真心覺得照片裡的人很醜,所以用醜八怪當代名詞詢問是否有人知道是誰?
這樣會被右邊照片中的人提告成功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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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ELOEX: 恭喜喔08/31 13:28
2F:→ sindyevil: 恭喜囉08/31 14:37
3F:→ a9301040: 香港人也不一定會來告,有啥好擔心08/31 15:13
4F:→ motss: 香港人是左邊的,右邊醜的是台灣人。08/31 15:16
5F:→ taoist9999: 公然侮辱罪或加重毀誹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等告08/31 15:28
6F:→ taoist9999: 訴權人才有告訴權,路人則是沒有告訴權。08/31 15:28
7F:→ taoist9999: 至於被害人等告訴權人提告後,檢察官是否會起訴?法院08/31 15:29
8F:→ taoist9999: 是否會為有罪判決,則係另一個問題了。08/31 15:30
9F:→ taoist9999: 08/31 15:31
10F:→ taoist9999: 但我會建議你向被害人道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08/31 15:32
11F:→ taoist9999: 如果被害人知道這件事情,並且感到不舒服的話,最好這08/31 15:32
12F:→ taoist9999: 麼做。08/31 15:33
謝謝taoist9999的指教,那如果對方提告聯絡我,我就跟她道歉吧~
除非她要求很大一筆合解金,
我才考慮跟她打官司。
※ 編輯: motss (39.12.6.239 臺灣), 08/31/2019 15:57:03
13F:→ JustSad: 如果她要求很大一筆賠償金時,先不要答應。08/31 16:11
好的,不過我又想請教一下,像這樣的狀況,
合理賠償金可能是多少價位,
3000還是10000,
超過多少我跟她打官司才值得呢?
※ 編輯: motss (39.12.6.239 臺灣), 08/31/2019 16:22:38
14F:→ JustSad: 她應該不會求償,只是給你教訓,要你道歉。08/31 16:29
嗯,你說的很有可能,對方是教授,
應該不會跟我這種草民要錢,
而且他最近好像在忙著說某人學歷造假。
※ 編輯: motss (39.12.6.239 臺灣), 08/31/2019 16:50:53
15F:→ taoist9999: 我建議你還是直接先在臉書道歉好了。08/31 17:11
16F:→ taoist9999: 好像連黃國昌都得賣她面子。08/31 17:11
好的,聽taoist大的話,
我現在就去下面留言道歉好了,
不然兩位法律系高人一起上,
我就麻煩了...
※ 編輯: motss (39.12.6.239 臺灣), 08/31/2019 17:20:46
17F:→ depravity: 我知道她是誰 = =08/31 17:38
18F:→ taoist9999: 我講白一點,搞不好你碰到的檢察官或法官很有可能是她08/31 19:47
19F:→ taoist9999: 教過的學生。08/31 19:48
20F:→ taoist9999: 最常用「恩師」兩個字的人,大多是法律系畢業的。 XD08/31 19:48
嗯,很有可能,我已經在該文章下留言道歉了,希望他忙完調查假學位的事,不要又找一堆法律高手來告我...
21F:→ JustSad: 好像看到自己的口頭禪XD08/31 19:52
※ 編輯: motss (27.246.234.248 臺灣), 09/01/2019 09:31:07
22F:→ tarjan33167: 怕被告就乖一點 09/04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