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power (Toky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薪水遲發近一個月
時間Mon Nov 20 19:14:00 2017
現服務的公司發薪日是每月的5號和20號
我是新進員工(這個月7號第一天上班)
今天領薪資條發現薪資加項和減項全部空白
最下面有寫本薪x,x78 將於12月5日補發
公司負責薪資的是說來不及作業
請問這樣有符合勞基法嗎?
相關法律是不是規定延長給薪要先經過勞資協商,特別又是延長那麼多天
另外由於工作的關係在今天順便離職
公司負責薪資的說要延到12月20日才能一起結算....
不知道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嗎
我都覺得該去勞工局和就業服務站做諮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60.21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511176442.A.08D.html
1F:→ yesohya : 去勞工局不是詢問是檢舉 新資要在離開那天結清 11/20 19:44
2F:→ Kspower : 今天辦離職了,負責薪資的叫我留地址12/20要郵寄薪 11/20 19:48
3F:→ Kspower : 資單給我 11/20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