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看板Law-Service
標題[檢舉] StockPicket板板主aloness濫權處置
時間Sat Dec 9 15:44:18 2023
檢舉人:ubcs
被檢舉人:StockPicket板/aloness板主
事由:濫用板主職權、違反股檢板板規2-1,禁止檢舉他人答辯文章
說明:
本人於StockPicket看板提出檢舉文章
#1bS85RJ1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Picket/M.1701871963.A.4C1.html
本人依
#1ZqXu4Zq (StockPicket) 股檢板板規4-1進行檢舉違規文章
四、違規與處份規範
為維持StockPicket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申訴人權益,
板主得依以下規定對於擾亂板面及板務者進行處分。
處份累進原則為:刪文、警告、水桶7日、水桶30日、水桶360日。
欲檢舉、申訴、引用案例、討論板規界線者,由板主決定是否適用。
4-0 4-1至4-6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4-1 未依文章格式及分類相關規定、未排板致使閱讀困難者,砍文處份。
對格式不確定可以詢問板主。屢勸不聽者板主得加重處分。
遭aloness板主推文回覆檢舉他人答辯之行為,再有犯以鬧板論
對其股檢板板規
未有載明他人答辯文章不可檢舉,本人亦提出股檢板2-1條規定詢問
二、司法業務分類
PTT 司法層級為:看板判決 → 看板申訴 → 小組申訴 → 群組申訴 → BoardCourt申訴
本板StockPicket 負責司法業務包含 Stock/StockPicket 看板判決/申訴的提出、審理及
判決。使用者可針對違規案為檢舉,亦可針對不合意判決為申訴。
2-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Stock/StockPicket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僅得aloness板主無所據用情緒勒索發言回覆尊重所有人發言權利
維持濫權判決檢舉他人答辯再犯為鬧板處置
已
公然無視且違反股檢板板規2-1條濫權處置故提出檢舉要求警告一次附帶板務指導
案件檢舉,板主有權判定成立或違規,但不可無所據莫名限制其檢舉或申訴權利
且就算為維護發言人權利,亦可處置請對方修正其排板方便閱讀,為合理之判斷處置
而非直接限制
檢舉他人答辯之行為以鬧板論,須知答辯文章亦有可能有違規之處
如laptic、rayccccc板主判斷未排版不影響閱讀而未達,正常處置檢舉人亦可接受其判決
1F:推 aloness: 檢舉他人答辯之行為,再有犯以鬧板論12/07 06:42
2F:推 aloness: 4-1不成立12/07 06:42
3F:→ ubcs: StockPicket 板規未有載明不可檢舉他人答辯 2-1有載明可針對12/07 19:54
4F:→ ubcs: 14日內Stock/StockPicket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12/07 19:55
5F:→ ubcs: 請aloness板解釋為何再有檢舉會以鬧板論處?12/07 19:56
6F:→ ubcs: 請laptic/raycccc 兩位板主回答 是否有不可檢舉答辯文板規12/07 19:57
7F:→ aloness: 請尊重所有人發言的權利,要是單純看不爽對方發言就直接412/07 23:27
8F:→ aloness: -1提出檢舉,這個版還要運作嗎? 每個人都這樣玩的話,我12/07 23:27
9F:→ aloness: 也直接認定你的答覆違反4-1,可以嗎?12/0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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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vAD6Nwh.jpg
https://imgur.com/yWUHVZE.jpg
https://imgur.com/o5ZQDOJ.jpg
粗暴な発言、だくぶび。
https://i.imgur.com/TwEgXd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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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702107860.A.227.html
10F:→ IanLi: 請先至股檢板《StockPicket》進行檢舉223.137.170.253 12/09 22:19
11F:→ IanLi: 若對結果不滿意再請至本小組申訴,謝謝223.137.170.253 12/09 22:20
12F:→ ubcs: 板主濫權違規行為由小組長判定耶.. 59.120.192.119 12/09 22:24
13F:→ IanLi: 有複數板主,還是請您幫忙先到股檢申訴2-1223.137.170.253 12/09 23:00
14F:→ IanLi: 來釐清是板規認定還是板主濫權問題223.137.170.253 12/09 23:00
15F:→ IanLi: 若檢舉結果不滿意再麻煩來小組申訴223.137.170.253 12/09 23:01
16F:推 YU1225: 辛苦小組長了 118.232.26.70 12/09 23:23
17F:→ ubcs: laptic板已經二警告,到時如有申訴就是三位 114.44.200.225 12/09 23:39
18F:→ ubcs: 板主一同濫權認定 114.44.200.225 12/09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