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ohuo (帕羅奧圖馬克祖克伯)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 Womentalk zMidTwo5566 判決
時間Wed Jun 3 07:21:52 2020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guohuo
看板板名:WomenTalk
被申訴人:zMidTwo5566
申訴訴求:撤銷禁言處分
申訴內容:
因為發了一篇運用PTT做營利的人是不是該被砍帳號的文章
列出了幾個在女版常出沒,但疑似運用ptt在網拍進行營利行為的帳號
之後被檢舉違反女版版規
11 B. 如有教唆肉搜、揭發本站特定(ID)使用者個資、
公布特定人個資外並使其與負面消息或有損其名譽之事件產生關聯者。
→ 經新聞報導、個資為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間者,不在此限。
以發文方式公布個資則可併退文。
→ 違反上述條款,視為利用看板進行公審或侵害他人使用本站服務之隱匿性,
初犯水桶六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最後版主群 hua828797/Vedan/zMidTwo5566 和議判決 2比1 判11B違規
版主hua828797判無違規 判決理由列在
#1Urk0phG (L_TalkandCha)
版主Vedan原本判無違規 但後判違規 文章代碼(AID):
#1Urj_0Pv (L_TalkandCha)
zMidTwo5566判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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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該版版主群在女版檢舉版發表對本案意見 轉錄與版主Vedan溝通之意見
本案判決爭點是
女版版規11B
如有教唆肉搜、揭發本站特定(ID)使用者個資、公布特定人個資外並使其與負面消息
或有損其名譽之事件產生關聯者。
本人發表之文章 <運用PTT做營利的人是不是該被砍帳號>
文章內容無與版規11B所規定的教唆肉搜、揭發個資、公布個資外並損其名譽等牴觸。
版主Vedan/版主hua828797原先皆是認為未達11B 故Vedan/hua828797都判未達違規
版主Vedan之後改判有達違規的原因是認為11B法規背後延伸解釋的立法精神禁止公審
11B. 如有教唆肉搜、揭發本站特定(ID)使用者個資、
公布特定人個資外並使其與負面消息或有損其名譽之事件產生關聯者。
→ 經新聞報導、個資為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間者,不在此限。
以發文方式公布個資則可併退文。
→ 違反上述條款,視為利用看板進行公審或侵害他人使用本站服務之隱匿性,
初犯水桶六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該11B版規條文所列舉『禁止肉搜』/『揭發個資』/『公布個資使其名譽受損』的立法精
神是禁止公審或侵害隱匿性沒錯,但探究11B立法之真意,可以看出11B是建立在禁止『教
唆肉搜』、禁止『揭發個資』、禁止『公布個資外並損其名譽』的基礎上的立法精神,違
反上述條款才有構成初犯水桶六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本人文章內容實在無與版規11B所列舉之『教唆肉搜』、『揭發個資』、『公布個資外並
損其名譽』有所牴觸。
但卻將版規11B擴大解釋『公審』就判定違規,進行處罰實在不妥當,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
版規11B明顯是與個資法關聯之條文,本人文章內並無談及任何個資,但卻用11B版規加以處罰。此處罰並未有明文法規作為處罰依據,但卻用11B禁止肉搜/揭發/公布個資建立下的基礎的背後立法精神加以擴大延伸解釋的概念來進行處罰,實在不妥,應撤銷。
§刑法第 1 條 §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行政程序法 第 5 條 §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
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係指任何行政行為或規定均有法律明確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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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ohuo (114.25.23.63 臺灣), 06/03/2020 14: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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