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y (陰天.晴天)
看板translator
標題Re: 感謝各位版友對商務法律文件英翻中講座的熱烈迴響
時間Wed Mar 11 09:21:03 2009
有兩個點
1.價格:8000元
只是入門教教皮毛要8000元!!?
我想板主真的有點不了解
我在化工業7、8年
一場三小時,只有粗淺皮毛的化工化學類講座,就要5000到12000不等了
這個課程歷時這麼久,還有批改作業
以只教奈米材料的皮毛的7天講座,至少1萬元起跳
8000元真的不該是攻擊點
真的很便宜了
而且才收15人耶,真的要斂財的,要找15人的場地,通常是有30人的容納量
那當然是直接開放塞滿啊
我參加工研院的研討會、講座無數次,他們就是這樣搞的
斂財??
真的是想太多
是有賺到錢,但專業知識本就是有價的,請尊重自己的專業時,也尊重他人的專業
更不要以抵毀他人來突顯自己的專業
2.JD亂譯
既然是約定俗成的譯法,連大學的教授介紹都這樣譯了
那不能接受的話,應該是攻擊這種譯法
而不是攻擊發文的人沒水準
更不是以此判斷他沒有譯者水準
人和事,是兩回事,不爽事情的時候不能一股腦將怨氣丟在人身上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20.106
1F:推 jsb:關於 2. 法律系大學的教授不是教人家翻譯的。 03/11 09:48
2F:→ jsb:想教翻譯的人沒有譯者水準. . . ? 03/11 09:49
3F:→ jsb:這不是有沒有譯者水準的問題,是有沒有"法律翻譯"警覺性的問題 03/11 09:51
4F:推 TheRock:我前文說過了,價錢會有問題的主要是「即加邁入職場者」。 03/11 09:51
5F:→ TheRock:至於 JD 的譯法,我只有請原 PO 登高一呼,沒說他沒水準。 03/11 09:53
6F:→ TheRock:至於 JD 的翻譯為什麼會有這種「俗」?如果不是一開始有人 03/11 09:56
7F:→ TheRock:不求甚解看了 D 就開槍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虛榮心使然,早 03/11 09:57
8F:→ TheRock:在這種名詞出現的第一天就改掉了,哪可能像這樣舉目可見。 03/11 09:58
9F:→ TheRock:你要批之前也要先把別人的意見看完、看懂!我從沒詆毀原PO 03/11 10:00
10F:→ TheRock:的專業,我質疑的是原 PO 看待法律翻譯的心態,如此而已。 03/11 10:01
我懂你們的意思了,畢竟這是法律譯者的講座
更應該字字錙珠必較
雖然我還是覺得他有點無辜
不過我的文章實在有點衝
竟然還得到兩位這麼理性認真地回應
真的很感謝~~
※ 編輯: willy 來自: 123.192.120.106 (03/11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