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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翻譯工作者,您是否想一窺法律翻譯的堂奧,培養進攻法律翻譯市場的即戰力? 身為法律工作者,您是否想提升法學英文素養,踏出晉身跨國商務律師的第一步? 身為即將邁入就業市場的新鮮人,您是否想強化職場競爭力、打造一技之長,在景氣寒 冬中脫穎而出、立於不敗之地? 我們提供商務法律翻譯的系列講座,禮聘國內的實務界大師,以小班制教學,打破傳統 僅以授課方式進行之講座內容,搭配每週要求參與者進行翻譯習作的Workshop模式,由 講師親自批閱習作,為參與者奠定最穩固的法律翻譯基礎,協助參與者提升就業競爭力、 培養職場即戰力! --------------------------------------------------------------- 本講座之詳細資訊如下: TransLegal法律翻譯工作坊系列講座 主辦單位:TransLegal法律翻譯工作坊 講座名稱:商務法律文件英翻中 講 師:張溢修 外國法事務律師 (Victor I. Chang) 學歷: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J.D) 美國哈佛大學學士 (B.A.) 經歷: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美國麻州律師 張律師曾被亞洲法學期刊(Asia Law Review)等國際法商務期刊評選為企業 併購、私募權益及創投基金的最佳代表律師,具有豐富的跨國訴訟及交易經驗,面 向涵蓋企業併購、私募基金以及各種形式的跨國交易,所協助的客戶遍及北美、歐洲、 澳洲、中國大陸與台灣。此外,張律師具有多年法律文件翻譯的審閱經驗,並於律師 事務所中擔任年輕商務律師的培訓教練。堪稱國內唯一同時兼具豐富商務法律經驗及 等同雙母語人士的深厚法學英文及法學翻譯素養的實務界大師。 詹昆霖律師 (Collins Chan) 學經歷: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商學碩士(MBA) 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法學士(B.A.)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L.LB)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政大青年國際會議社創辦人、顧問 講座時間:自2009.3.28~2009.5.2,每週六8:30~11:30,共計六週。 講座內容規劃: 第一週(3/28)講座主題:法律翻譯導論 內容:法律翻譯之特性與基本原理、亞洲法律翻譯市場評析、 法律翻譯資源引介、商務法律翻譯之基礎議題 第二週(4/4) 講座主題:常見英翻中商務法律翻譯問題 第三週(4/11)講座主題:契約翻譯之訣竅(一) 第四週(4/18)講座主題:契約翻譯之訣竅(二) 第五週(4/25)講座主題:法院文件及公務文件翻譯之訣竅 第六週(5/2) 講座主題:結語-法律翻譯的美麗境界 自第一週起,每週均有翻譯習作供參與者練習,參與者須於隔週將習作完 成,以利講師批閱及講解。 Ps.主辦單位保留更動講座時間及主題順序之權利 講座地點:板橋捷運站旁商務會議室 講座費用:一系列六週講座,超值優惠價新台幣八千元整 (含講師車馬費、講師鐘點費、場地費、講義費及習作批閱費) 名 額:為確保講座品質及培訓效果,名額以15人為限, 報名人數超過時,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試譯作品之表現進行綜合評選。 報名方式:請於2009.3.16前,註明姓名、身份證字號、學經歷、住址、 聯絡電話及Email,來信詹昆霖律師([email protected]), 主辦單位將回寄試譯短文,供報名者完成後寄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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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7.8.151
1F:推 jsb:  光是把 JD 翻成"法學博士"就令人質疑他的翻譯能力了. 03/07 23:48
2F:推 TheRock:沒辦法,要出來撈錢,當然頭銜要膨脹一下騙騙門外漢囉。 03/07 23:58
3F:→ TheRock:JD MD 都是屬於學士後教育,論等級頂多是碩士,可惜一堆 03/08 00:00
4F:推 TheRock:人不明究理,看到Doctor就以為是博士,剛好給人操作空間。 03/08 00:01
5F:→ TheRock:不過管他是什麼頭銜,該事務所是否能履行之前提到的發案承 03/08 00:03
6F:→ legatetw:感謝版主的意見,JD當然是學士後教育,不管翻成法學博士 03/08 00:04
7F:→ TheRock:諾才是重點。畢竟這課程並非得到法律界肯認的課程,上完課 03/08 00:05
8F:→ legatetw:或是法律博士,都只是採用比較通俗的譯法,並無心膨脹 03/08 00:06
9F:→ TheRock:之後學員未必能接到其他事務所的案件,如果這事務所沒發案 03/08 00:06
10F:→ TheRock:給結業學員的話,跟那些號稱會輔導就業的電腦補習班也沒啥 03/08 00:07
11F:→ TheRock:兩樣。另外,不知道這間事務所的薪酬水準如何。如果會發案 03/08 00:07
12F:→ legatetw:本講座並非以事務所名義舉辦,且先前本人的推文詢問 03/08 00:08
13F:→ TheRock:但給的報酬低到離譜的話... 對參加者而言也未必划算啊。:p 03/08 00:08
14F:→ legatetw:只是講座前置作業的徵詢,本講座並無保證接案 03/08 00:10
15F:→ legatetw:但若參與者確實表現傑出,當然可能會有合作接案的機會 03/08 00:11
16F:→ legatetw:再次重申,這次的講座招募,是以人才的培訓為主,並不涉 03/08 00:15
17F:→ legatetw:版主所稱之輔導就業。若先前的徵詢造成誤解,尚祈見諒。 03/08 00:16
18F:推 TheRock:閣下於先前推文中曾提到有即時案源可接,是否會使參與者產 03/08 00:17
19F:→ TheRock:生不當期待即有疑慮。此外,閣下雖言此講座係屬人員培訓課 03/08 00:18
20F:→ legatetw:還是請看文者,以本篇講座訊息的內容為準。有任何問題歡 03/08 00:18
21F:→ legatetw:來信本人。謝謝大家! 03/08 00:19
22F:→ TheRock:程,但既然非事務所舉辦,則主辦單位之公信力何在?對參與 03/08 00:20
23F:→ TheRock:者而言,除了自我滿足之外,對其翻譯生涯之推展有何幫助? 03/08 00:21
24F:→ legatetw:有無公信力跟能不能提升相關能力當然容有不同的意見, 03/08 00:25
25F:→ legatetw:但對於想瞭解法律翻譯的譯者而言,當是有所助益的。 03/08 00:26
26F:→ legatetw:再者,參與講座也是讓講師深入瞭解譯者的好方法, 03/08 00:27
27F:推 TheRock:只不過暸解點皮毛,就要人付八千?沒搞錯吧!算了,我不想 03/08 00:28
28F:推 jsb: JD 翻成法律博士或法學博士, 那 SJD/JSD 要翻成什麼? 03/08 00:28
29F:→ legatetw:將來有相關案源,自然就可能有轉介或是合作的機會。 03/08 00:28
30F:→ TheRock:再多說什麼了,板友們就自行斟酌吧。 03/08 00:29
31F:→ jsb: 真的是單純想膨脹而已, 就別扯什麼通俗的譯法了吧! 03/08 00:29
32F:→ legatetw:版主對這件事情可以持客觀一點的看法,畢竟你還沒來 03/08 00:30
33F:→ legatetw:聽講座,又怎知只是皮毛? 03/08 00:31
34F:→ legatetw:SJD也有人翻譯為法律科學博士。此外,建議您可以多深入瞭 03/08 00:34
35F:→ legatetw:解JD的內涵,應該可以知道JD是一個不需要膨脹的學位。 03/08 00:35
36F:推 jsb: 可以把 JD/SJD 兩個的"通俗譯法"一起列出來嗎? 03/08 00:36
37F:→ jsb: 既然不需要膨脹, 何必翻成法律博士? 03/08 00:38
38F:→ legatetw:此外,如果我們有心膨脹,就不需要把JD以括號方式表示。 03/08 00:38
39F:→ legatetw:如果方便是不是也請jsb先生賜教您如何譯JD這個名稱? 03/08 00:40
40F:→ legatetw:然後您也可以隨便Google一下華文社會都是怎麼稱JD。 03/08 00:42
41F:→ legatetw:就可以知道法律博士或是法學博士的譯法,是真的比較通俗 03/08 00:43
42F:推 jsb: "學士後法律學程". 博士就是科學博士, 無須強調. 03/08 00:43
43F:→ jsb: 大家都照通俗的譯法, 翻譯就不用找人敎了. 03/08 00:45
44F:→ legatetw:更何況,以張律師的資歷跟經驗,真的沒有必要在學歷上做 03/08 00:45
45F:→ legatetw:文章,或是膨脹。 03/08 00:46
46F:→ legatetw:今天你把JD翻成法律博士或是法學博士,我相信台灣沒有 03/08 00:47
47F:→ legatetw:一間法學院或是事務所會有意見。即便在律師公會審核時也 03/08 00:48
48F:→ legatetw:一樣如此。所以這個譯法是這個領域所公認可以接受的譯法 03/08 00:49
49F:推 TheRock:六週,十八個小時,你跟我說你教的不是皮毛?還有,你以為 03/08 13:44
50F:→ TheRock:我錢太多是不是?你這價錢可不是可以「輕鬆付」的,更不要 03/08 13:50
51F:→ TheRock:說後續一點接案保障都沒有的問題了。現在時機不好,做人更 03/08 13:52
52F:→ TheRock:要厚道點。價錢降低點,讓多點人有機會去接觸不是很好? 03/08 13:55
53F:→ legatetw:關於降價的意見我們會充分考慮。但請版主注意,我們不是 03/08 17:42
54F:→ legatetw:只有講課18小時。還會花時間批改參與者的作業。 03/08 17:43
55F:→ legatetw:再換個角度想,以張律師這種資歷的律師,進行法律服務 03/08 17:45
56F:→ legatetw:一小時的行情絕對在萬元以上。就算只是審閱翻譯社的翻譯 03/08 17:47
57F:→ legatetw:也是照價依小時收費。所以這個講座的價格是不是不夠厚道 03/08 17:48
58F:→ legatetw: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03/08 17:49
59F:→ legatetw:但我們必須強調,如果大家真的有心參與,考量景氣不佳, 03/08 17:51
60F:→ legatetw:我們真的很願意思考降價等問題,讓有心人可以負擔。 03/08 17:53
61F:→ legatetw:至於是不是皮毛,我想版主也是法律人,在發表評論前可以 03/08 17:54
62F:→ legatetw:再客觀一點。我們有自信可以讓來參與的人,透過這六週的 03/08 17:55
63F:→ legatetw:培訓,至少可以開始有能力進行商務法律文件的英翻中。 03/08 17:56
64F:→ legatetw:當然,也許版主是法律翻譯的高手,所以我們的講座跟訓練 03/08 17:57
65F:→ legatetw:對版主而言也許只是所謂的皮毛,但是對於想接法律翻譯案 03/08 17:58
66F:→ legatetw:件但又不得其門而入的譯者朋友來說,也許正是一個好機會 03/08 18:00
67F:→ legatetw:且正因為我們知道市場上有頗大的法律文件英翻中, 03/08 18:01
68F:→ legatetw:的案件需求,才認為應該在培養這方面的人才上盡一份心力 03/08 18:04
69F:推 TheRock:盡心力是一回事,但平常在處理法律案件的律師用這種態度來 03/08 18:05
70F:→ TheRock:看法律契約的翻譯,我只能說這種心態令人心寒。萬一受過你 03/08 18:06
71F:→ legatetw: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如果您參與這個講座後,我們認為您 03/08 18:06
72F:→ TheRock:們訓練的以為自己已經很行了,就輕率地接這類法律文件的翻 03/08 18:07
73F:→ TheRock:譯,萬一他們因為欠缺法學素養導致翻譯錯誤,進而影響當事 03/08 18:08
74F:→ TheRock:人權益,請問閣下還有那位張律師有能力負責嗎?專利、契約 03/08 18:09
75F:→ legatetw:我們實在不知道哪裡得罪版主。必須勞駕您不斷的抨擊。 03/08 18:09
76F:→ TheRock:都是差一字就足以定生死的文件,你們想靠這樣就培養出法律 03/08 18:10
77F:→ legatetw:如果版主願意,要不要直接跟我對話溝通,不需要透過BBS 03/08 18:10
78F:→ TheRock:翻譯人才?難道不覺得自己太不負責任嗎?我原先以為你們要 03/08 18:10
79F:→ legatetw:隔空論戰。我再次強調,我從來就沒說上了這個講座後, 03/08 18:11
80F:→ TheRock:教的是一些標準化申請表格之類的翻譯,結果想不到竟然是契 03/08 18:11
81F:→ legatetw:就會變成法律翻譯大師,但這總是個開始阿 03/08 18:12
82F:→ TheRock:約的翻譯... 你們做這麼久的律師了,到底知不知道契約的重 03/08 18:12
83F:→ legatetw:不是每個譯者都像版主受過法律翻譯的訓練,我們只是提供 03/08 18:13
84F:→ TheRock:要性?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補救,但是事後補救撈的錢比較多。 03/08 18:13
85F:→ legatetw:一個學習的管道。 03/08 18:14
86F:→ TheRock:你們用這種心態來面對法律翻譯,不禁令我懷疑起你們對於法 03/08 18:15
87F:→ legatetw:你現在的發言已經超過理性的討論了。契約的重要性我們 03/08 18:15
88F:→ legatetw:當然很清楚。但我們從來也沒說上過這個講座就足以完全勝 03/08 18:16
89F:→ legatetw:任法律文件的翻譯。 03/08 18:16
90F:→ legatetw:但絕對是一個好的開始! 03/08 18:17
91F:→ TheRock:律工作的態度究竟為何... :( 03/08 18:17
92F:→ legatetw:我很樂意提供個人的msn給版主,我們可以進行理性的溝通 03/08 18:19
93F:→ legatetw:但拜託版主不要不斷發表這些先入為主的觀點跟字眼。 03/08 18:20
94F:→ legatetw:我也深信一個好的譯者需要高度的客觀。我相信版主絕對 03/08 18:21
95F:→ legatetw:是一個優秀的譯者! 03/08 18:21
96F:推 buktop:JD可以翻成法學博士真的太扯 03/08 21:00
97F:→ buktop:等級充其量只到碩士而已,翻成博士很不妥吧?! 03/08 21:03
98F:推 lifegetter:TD 譯律博士 03/08 21:11
99F:→ legatetw:感謝您的指教。其實JD翻成法學博士不是本人開風氣之先。 03/08 21:25
100F:→ legatetw:您可以上網看政大法科所長方老師跟智財所長馮老師的學歷 03/08 21:27
101F:→ legatetw:他們都是JD。也都翻成法學博士或法律博士。 03/08 21:27
102F:→ legatetw:我想應該也沒人質疑他們的教授資格吧。既然這個翻譯是法 03/08 21:28
103F:→ legatetw:律界可以接受的翻譯,應該不至於太扯吧:) 03/08 21:29
104F:推 lifegetter:方老師另有賓大法學碩士學位,馮老師是台大法學碩士... 03/08 21:54
105F:推 lifegetter:馮也是賓大法碩,所以並不是全靠一個JD。 03/08 21:58
106F:推 lifegetter:JD/MD是專業文憑,不是學術文憑。不是貴賤之分(醫法要 03/08 22:08
107F:→ lifegetter:比一般教授「尊貴」吧?XD)只是方向不同。醫學有研究 03/08 22:09
108F:→ lifegetter:型的「博士」,法學我就不清楚了。要是覺得某個稱呼不 03/08 22:11
109F:→ lifegetter:太正確,應該率先正名,而不是去頂個虛幻的光環。其實 03/08 22:13
110F:→ lifegetter:就算是博士教授也沒什麼了不起的,還是要看實際作為。 03/08 22:14
111F:→ lifegetter:好像史亞平到星加坡,每個人都奉承她為「大使」一樣, 03/08 22:18
112F:→ lifegetter:自己很爽,但是公開文件上就是「代表」,不敢多叫。 03/08 22:19
113F:推 lifegetter:另外,教育部對各科的教授資格要求不同,不好一概而論 03/08 22:24
114F:→ lifegetter:再重申一次,不是學位貴賤之分,只是不要混為一談。 03/08 22:26
115F:→ legatetw:同意! 03/08 22:28
116F:推 lifegetter:我想版主的意思是不想讓有些人頂了個證照或訓練的光環 03/08 22:32
117F:→ lifegetter:就出來當翻譯,結果會害死一群人。頂著國外幾十年經驗 03/08 22:34
118F:→ lifegetter:還有某大學系主任等頭銜就到處招搖撞騙是不行的。 03/08 22:36
119F:推 johanna:哈哈 推系主任 XD 03/08 22:36
120F:推 lifegetter:不過好像離題了。 XD 訓練翻譯人才很重要,但是對實務 03/08 22:40
121F:→ legatetw:贊成您的看法。所以這個講座還是最希望原本就在從事翻譯 03/08 22:41
122F:→ lifegetter:的責任感會更重要。但是一般訓練課程常流於形式,容易 03/08 22:42
123F:→ lifegetter:成為共犯結構中的幫手。要好自為之。 03/08 22:42
124F:→ legatetw:工作的人來參加。換言之,是一種自我提升,大家把這個講 03/08 22:42
125F:→ legatetw:當成是一種新領域的開發。 03/08 22:44
126F:→ legatetw:正因為我們不想流於形式,且也認為實作是最好的訓練方式 03/08 22:47
127F:→ legatetw:才會以作業批閱講解的方式搭配進行,因為張律師長期審閱 03/08 22:48
128F:→ legatetw:翻譯社或是旗下律師所翻過的合約等法律文件 03/08 22:49
129F:→ legatetw:等於是把翻譯過後的合約交到客戶手上的最後把關者 03/08 22:50
130F:→ legatetw:相信經過他批閱講解後的翻譯習作,對相關翻譯的功力定會 03/08 22:51
131F:→ legatetw:大為提升!我們可以保證不是以撈錢的心態來作這件事 03/08 22:52
132F:→ legatetw:如果真的要撈錢,律師的本業會好賺很多... 03/08 22:53
133F:→ legatetw:更不用花心力在這裡被質疑膨脹學歷或是撈錢 03/08 22:55
134F:→ legatetw:我們真的是從純善的出發點來作這件事,如果因為價格偏高 03/08 22:57
135F:→ legatetw:而被質疑,我們會再思考價格的合理性。但我也必須誠懇強 03/08 22:58
136F:→ legatetw:調,價格有時候是確保參加者全心投入的一種方式 03/08 22:59
137F:→ legatetw:否則我們又何必堅持只收15個人?把價格壓低,招個一百人 03/08 23:00
138F:→ legatetw:或許更容易撈錢XD 03/08 23:01
139F:→ legatetw:最後插個話題。以一個本版的發文者來看版主一系列的推文 03/08 23:25
140F:→ legatetw:似已違反版規中所稱:禁止對別人發文或推文的動機或目的 03/08 23:26
141F:→ legatetw:做負面解釋。 03/08 23:26
142F:→ legatetw:以及:禁止譏諷、嘲諷、挖苦他人的規定。 03/08 23:27
143F:→ legatetw:版主先是質疑我發文徵求參與者的動機是撈錢 03/08 23:28
144F:→ legatetw:又嘲諷我們這些律師不懂契約的重要 03/08 23:28
145F:→ legatetw:甚而嘲諷我們對法律工作的態度 03/08 23:30
146F:→ legatetw:不知道版主本人是否也適用版規的規定呢? 03/08 23:31
147F:推 TheRock:我不是嘲諷,我是直接正面質疑!別搞錯了! 03/08 23:31
148F:推 TheRock:我是否有違反規定,是可受公評之事。閣下若認為本人推文有 03/08 23:32
149F:→ TheRock:違反板規情形,歡迎將本人推文獨立引出成文交板友公斷。 03/08 23:33
150F:→ TheRock:如果本人確有違規之處,本人立即辭職下台。 03/08 23:34
151F:→ legatetw:難道你沒有把我發文的動機及目的作負面解釋? 03/08 23:38
152F:→ legatetw:你的推文當然可受公評。大家都是法律人,真的要玩弄版規 03/08 23:39
153F:→ legatetw:的文字作文字遊戲,我相信對於其他版友也是種視覺干擾 03/08 23:40
154F:→ legatetw:我點出我認為你有違反版規之虞的目的,不是要你辭職下台 03/08 23:41
155F:→ legatetw: 只是想提醒您,身為版主應該再客觀一些,針對自己不確定 03/08 23:42
156F:→ legatetw:的事情,發言應該稍微保守一些,你質疑我們法律翻譯能力 03/08 23:43
157F:→ legatetw:不足就算了。不需要連我們律師的專業都一起質疑 03/08 23:44
158F:→ legatetw:您可以仔細看看我對您的回文,從頭到尾我都盡可能表現 03/08 23:47
159F:→ legatetw:出善意跟溝通的誠意。可是您似乎沒有感受到 03/08 23:48
160F:→ legatetw:我尊重您為版友捍衛權利的出發點,但是也懇求您不需要把 03/08 23:51
161F:→ legatetw:人的動機都先往壞處思考,我們真的是秉持善意在做事 03/08 23:52
162F:→ legatetw:也很願意跟這個版的每個人交朋友。 03/08 23:53
163F:→ legatetw:我甚至於認為版主在法律翻譯上既然也很有經驗跟專業 03/08 23:54
164F:→ legatetw:我們還可以借重您的專長,讓大家一起為這個領域貢獻心力 03/08 23:55
165F:→ legatetw:我其實真的很希望能跟版主您直接對話,如果您願意 03/09 00:01
166F:推 TheRock:另外,本人質問重點並不在於由張律師經手的案件狀況如何, 03/09 00:01
167F:→ TheRock:而是在於這些上完你們的課之後,在其他地方接案的人,如果 03/09 00:02
168F:→ legatetw:我們可以立刻直接在MSN上溝通對話。 03/09 00:03
169F:→ TheRock:為欠缺法律素養導致翻譯錯誤,而發案者又未發現錯誤而使客 03/09 00:03
170F:→ legatetw:我們都是法律人,或許有機會結識後成為好朋友也不一定啊 03/09 00:04
171F:→ TheRock:戶權益受損,開設本課程的閣下及張律師,能否對其負責? 03/09 00:04
172F:→ TheRock:閣下與張律師都接受過長時間的法學教育,所具有的法學素養 03/09 00:05
173F:→ legatetw:我的MSN就是我的Email帳號,歡迎您現在就加我。 03/09 00:05
174F:→ legatetw:懇請您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們直接聊聊好嗎? 03/09 00:06
175F:→ TheRock:自然充分,但這並不表示由你們授課,就能讓未受過法學教育 03/09 00:07
176F:→ TheRock:的一般譯者瞬間變得有能力勝任法律文件的翻譯工作。這些譯 03/09 00:08
177F:→ TheRock:者未來接的案子如果是張律師負責審核之案件,品質上或許不 03/09 00:09
178F:推 TheRock:會有疑慮,但如果是其他來源的案子呢?難道閣下能保證其他 03/09 00:09
179F:→ legatetw:您的顧慮我充分理解。您是不是願意直接在Msn上跟我聊聊呢 03/09 00:10
180F:→ TheRock:案源都能有如張律師這樣經驗豐富的人負責把關嗎?專業文件 03/09 00:11
181F:→ TheRock:最怕的不是不懂的,而是不懂裝懂或懂得還不夠多的半調子。 03/09 00:11
182F:→ TheRock:今天閣下與張律師打著培養法律翻譯人才的旗幟開班授課,難 03/09 00:12
183F:→ legatetw:我完全同意您現在的觀點。要不要直接聊聊呢? 03/09 00:12
184F:→ TheRock:到不怕到時候教出一堆半調子,反而造成他人權益受損? 03/09 00:13
185F:→ TheRock:閣下若未能思及此點,而仍要堅持先前的說詞,那麼本人恐怕 03/09 00:15
186F:→ legatetw:您的顧慮其實就跟大學法律系老師是不是會教出一推使大家 03/09 00:15
187F:→ TheRock:就必須很沉重地宣佈,之前對閣下的質疑,其答案是肯定的! 03/09 00:16
188F:→ legatetw:權利受損的人一樣。但並不表示不應該有人來教授法律吧? 03/09 00:16
189F:→ legatetw:我們正在作一件應該有人來作的事情。至於達不達得到效果 03/09 00:18
190F:→ legatetw:也應該是上過之後再評論吧?您並未深入瞭解我們的講授及 03/09 00:19
191F:→ legatetw:訓練內容,就先入為主的認為我們一定會造成您質疑的負面 03/09 00:19
192F:→ legatetw:結果,對我們是不是也並不公平? 03/09 00:20
193F:→ legatetw:再說回來,一個人會不會成為您所謂的半調子,除了我們提 03/09 00:23
194F:→ legatetw:供的訓練外,還是自己到底投入了多少心力吧?! 03/09 00:23
195F:→ legatetw:難道這個社會上現在發生很多法律人違法亂紀,都應該只回 03/09 00:26
196F:→ legatetw:去責怪當初教他們法律的人嗎?當然,不管是教人者跟被教 03/09 00:26
197F:→ legatetw:者,都應該合力來避免您所說的狀況發生 03/09 00:27
198F:→ legatetw:但也絕對不是在事情未發生前就先對教人者預設立場, 03/09 00:28
199F:→ legatetw:我一再懇求您可以直接跟我對話,以避免雙方可能的誤解 03/09 00:29
200F:→ legatetw:誠摯希望您能答應。就當作是您身為版主,也有責任為版友 03/09 00:31
201F:→ legatetw:釐清吧? 03/09 00:32
202F:推 sweet:一個成熟的人在參與任何培訓課程前應審慎評估該課程 03/09 00:54
203F:→ sweet:這是個自由市場, 是否有用處, 在每個人心中的評價自然不同.. 03/09 00:56
204F:→ sweet:有需要的人, 自然就會去上.... 03/09 00:58
205F:→ sweet:但也許真的有人什麼都有,就是缺一點這樣的訓練,不就皆大歡喜 03/09 01:00
206F:→ sweet:覺得8000貴的, 就不要去浪費錢... 03/09 01:01
207F:→ sweet:講師是誰, 有沒有公信力, 隨便google一下就知道啦~ 03/09 01:02
208F:→ sweet:業界隨便一個教育訓練課程, 一天下來六小時4000~5000很常見 03/09 01:04
209F:→ sweet:18小時, 8000算不算貴, 只能看個人評價.... 03/09 01:05
210F:→ sweet:沒有一個培訓課程能保證學生學完就一定有足夠專業且不會犯錯 03/09 01:06
211F:→ sweet:都是看個人造化吧~ 03/09 01:07
212F:→ sweet:就像拿到博士學位, 也不保證研究一定做得好, 或一定不會錯啊 03/09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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