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ITER (小蠻腰)
看板translator
標題Re: 後來…
時間Mon Jun 6 01:57:59 2005
開始頗無聊了
我建議資方若不滿
就先發出網路存證信函
確認勞方收到後即可
期間若仍未和解
請資方提出告訴
由司法當作公正客觀第三者裁決
一來可查出事實真相
一來可有所結果
結果雖往往是和解
但過程經由調查會釐清責任歸屬
如此對兩造皆好
本板以身為一名譯者的立場
自不可能倒向勞方
但就因曾經擔任或正擔任譯者的身分
更不會因此偏袒譯者
本板雖亟欲在查明此爭議上貢獻心力
但畢竟不是具拘束力的法院
即便想像由板友組成調解委員會
依法律的一般原則
調解結果從來不具強制拘束力
除非爭端兩造自願接受
故本板無論如何是無法扮演仲裁角色
這類網路糾紛之所以層出不窮
主因即是人際間缺乏互信
以及缺乏良好互動所致
而在網路上更甚
兩造若任一方覺得權益受損(似乎兩造都如此宣稱)
願意和氣且誠意解決問題是最好
否則建議訴諸法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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