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ox (O-O)
看板home-sale
標題[請益] 合建之後建商找補金額之稅金歸類於?
時間Wed Aug 23 11:00:24 2023
請問如果與建商合建之後
但因房屋選擇比較小的,建商需要找回約800萬
那請問這800萬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是採用
把房屋賣給建商的方式?
還是直接建商給一張八百萬的發票
然後我們自己去處理所得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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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05.15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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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BIZA: 是否產生所得是看取得總價值有無超過應分配權利價值 08/23 11:07
一定有. 因為是持有幾十年了.
但是分配的房子就暫時不會有稅金的問題, 但找回的現金,在實務上是不是直接計入所得?
還是房屋販售的計算方式?
2F:→ IBIZA: 是看權利價值, 不是看你取得的時候的價值 08/23 11:24
3F:→ IBIZA: 如果超過應分配權利價金, 不管是房地或現金, 都得計所得 08/23 11:24
4F:→ IBIZA: 值 08/23 11:25
5F:→ IBIZA: 應分配權利價值要看建商給的權變計畫書 08/23 11:26
6F:→ IBIZA: 我想你應該是搞錯了, 你持有幾十年的價值增加的部分應該是 08/23 11:28
7F:→ IBIZA: 轉移土地給建商的部分要繳土增稅, 這部分以協議合建進行都 08/23 11:30
8F:→ IBIZA: 更, 可減增40% 08/23 11:30
9F:→ IBIZA: 減徵 08/23 11:30
謝謝您的回覆. 太感謝了.
土增稅的部分可以理解.所以應該不是土增稅的問題.
以假設我本來分配的權利價金
以合約上的坪數,跟建商的販售價格計算下來,假設是5000萬
但是建商可以給的房型我選的比較小,價值只有4200, 這多出來的800萬
還是我的權利價金. 所以這個部分也是可以不用繳稅嗎?
※ 編輯: xxox (114.36.105.153 臺灣), 08/23/2023 11:34:13
10F:→ IBIZA: 你要付所得稅的部分則是你拿超過你應得房地的部分 08/23 11:31
11F:→ IBIZA: 譬如當初建商合約說你可以拿回2000萬的房地, 但你選擇1200 08/23 11:31
12F:→ IBIZA: 萬+800萬現金, 這樣並沒有超過應得權利價值, 也沒有產生所 08/23 11:32
13F:→ IBIZA: 得 08/23 11:32
14F:→ IBIZA: 是 照你敘述的情況 這800萬屬於 部分不能參與權利變換 08/23 11:44
15F:→ IBIZA: 是不算所得的 08/23 11:44
16F:→ IBIZA: 都更找補很常見的, 因為房型不可能剛好 08/23 11:45
17F:→ IBIZA: 都更找補很常見的, 因為房型很難剛好, 往往有部分需要找補 08/23 11:45
18F:→ IBIZA: 這些找補款屬於應得部分的價差, 不是所得 08/23 11:47
19F:推 attila125: 找補金額建商會再乘上95% 08/23 11:48
20F:→ attila125: 找補金額建商會再乘上95% 08/23 11:48
21F:→ attila125: 找補金額建商會再乘上95% 08/23 11:48
22F:→ attila125: Sorry手機問題造成多次推文 08/23 11:49
23F:推 k0939770752: 互意交換,產生的5%營業稅地主負擔 08/23 11:49
24F:→ IBIZA: 95%的話應該是少拿的房地部分建商扣營業稅,不過這部分建商 08/23 11:50
25F:→ IBIZA: 不一定會算到這麼細 08/23 11:50
26F:→ IBIZA: 有些就送你了 08/23 11:51
27F:推 asdfonly: 我幾年前選屋時也遇到同樣問題,很怕少選所退的錢,灌到所 08/23 12:10
28F:→ asdfonly: 得裡頭又被國稅局撥一次皮...所以我都超選一點(補錢)給 08/23 12:10
29F:→ asdfonly: 建商....省得發生問題,事後看多選是有利的,房價上漲 08/23 12:11
30F:→ asdfonly: 這種問題,我去問過國稅局,也問過建設公司會計....還是 08/23 12:12
31F:→ asdfonly: 怕怕的... 08/23 12:13
32F:推 k0939770752: 併入所得明年五月變最高級距,超級靠白的 08/23 12:14
33F:推 asdfonly: 因為國稅局會回問你的建商是怎麼開憑證? 08/23 12:18
34F:推 k0939770752: 樓上真聰明 08/23 12:18
35F:→ asdfonly: 建商會計回復不確定國稅局會怎麼課稅唷 08/23 12:19
36F:→ asdfonly: 樓主可以試試,隔年5月繳所得稅再上來分享 08/23 12:20
37F:推 k0939770752: 不用試了,我隔壁那位苦主去年分四間加1800現金,今 08/23 12:22
38F:→ k0939770752: 年報稅變最高級距 他嘔死,早知對此貼錢對多一間 08/23 12:22
39F:→ popher: 這樣課有點扯,跟前幾樓的說明也不同 08/23 12:44
40F:推 k0939770752: 還是公辦都更,隔壁苦主嘔死噴了快一千萬送政府 08/23 12:47
41F:→ k0939770752: 我都說你爽死了四間台北市新屋,快一千萬送政府花還 08/23 12:48
42F:→ k0939770752: 好啦 08/23 12:48
43F:→ IBIZA: 變所得就是協議合建的分配比例高過權利價值啊 08/23 13:22
44F:→ IBIZA: 都更, 同意戶可以採協議合建, 也可以採權利變換 08/23 13:25
45F:→ IBIZA: 協議合建就是建商跟你講好分配比例或坪數甚至哪個戶型 08/23 13:26
46F:→ IBIZA: 權利變換就是找人來估價, 更新後房地總價值扣除建商成本之 08/23 13:27
47F:→ IBIZA: 更正, 扣除建商的成本跟法定以內的利潤之後, 大家按照權利 08/23 13:28
48F:→ IBIZA: 價值比例分配更新後權利價值 08/23 13:28
49F:→ IBIZA: 通常建商一開始都是拼合建, 因為合建80%就達門檻 08/23 13:29
50F:→ IBIZA: 剩下沒有簽合建協議的就走權變 08/23 13:30
51F:→ IBIZA: 協議合建的部分就是看你跟建商怎麼談, 你的房地位置很關鍵 08/23 13:32
52F:→ IBIZA: 就有可能拿到更好條件 08/23 13:32
53F:→ IBIZA: 如果權變70/30分, 但你談合建談到72%, 那2%就是所得 08/23 13:34
54F:→ IBIZA: 所以你鄰居不是甚麼苦主, 他是談到更好條件 08/23 13:34
55F:推 asdfonly: 我覺得不管分多分少,最後就是土地(or舊屋)給建商,拿房子 08/23 14:21
56F:→ asdfonly: 回來,再補一點錢給建商湊一間or湊一車位...這樣最沒事 08/23 14:21
57F:→ asdfonly: 玩不過國稅局的... 08/23 14:22
58F:推 asd31415926: 同意樓上 我們也是拿兩間小坪數的在貼錢給建商 08/2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