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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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觀點] 呂秀蓮也說"台灣鳥不語花不香"出自清朝~
時間Sun Jun 8 20:23:46 2025
1F:推 moslaa: 喔喔,誤會了,那我梳理一下。一. 如果是主張,李一定講過06/04 22:30
2F:→ moslaa: ,滿清大官就是這樣看不起台灣,可惡呀~06/04 22:30
3F:→ moslaa: 那麼我反對拿這種沒有確實證據的事情來批評滿清。06/04 22:31
4F:→ moslaa: 二. ,如果是主張,即使是流言,但流言為啥這麼多台灣人要06/04 22:32
5F:→ moslaa: 傳播要相信,這背後的社會基礎是什麼?06/04 22:33
6F:→ moslaa: 這當然是合理且有意思的題材。請請請 (笑)06/04 22:34
從前面有板友引述徐永昌日記的內容,還有後來中研院近代史學者林明德參與編審教材。
還有呂秀蓮、柯文哲的公開引用,推這種說法能夠在台灣資訊不發達的年代就廣泛傳播,
應該就是透過在國民義務教育的歷史教材中置入,但最初目的與後來的台獨主張無關係,
其原本的目的應該是要透過批評滿清政府來強化宣傳中華民國政府的正當性及榮譽感。
因為推翻滿清建立民國的時候,其實跟台灣在地的多數人本來沒甚麼關係。
但如果強調滿清拋棄台灣、對台灣人還沒好話,相比之下民國政府推翻滿清又光復台灣,
結論就是:滿清政府爛!民國政府讚!高下立判!民國政府對台灣人好棒棒!
原本只是要醜化滿清以強化台灣人對於民國政府的認同,沒想到後來被台獨份子做文章。
有點像像石內卜說的:"波特,你敢用我的咒語來對付我?"的那種概念。
以上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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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30.20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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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Oswyn: 徐在日記中述「誰謂/人謂」不能說跟民國政府有直接連結吧 06/08 20:28
我是說後來在台灣廣為流傳的過程中是民國政府透過義務教育的置入...
徐的日記是證明該段說法早在大陸就有了,而不是後來台灣人發明的...
※ 編輯: MrTaxes (101.12.130.200 臺灣), 06/08/2025 20:33:36
8F:→ Oswyn: 徐山西人不見得早知吧,這段粵俚應該只有東南幾省的人熟 06/08 20:39
9F:→ Oswyn: 譚延闓湖南人都是聽福建人沈贊清講才知道 06/08 20:40
10F:→ Oswyn: 可以肯定最遲清末就在廣東周遭流傳,但講的是廣東非台灣 06/08 20:45
反正就是從外省傳到台灣...
※ 編輯: MrTaxes (101.12.130.200 臺灣), 06/08/2025 21:38:53
11F:→ Oswyn: 4 但重點 誰把這段原指粵的話 套在台灣身上 目前不明 06/08 21:59
12F:→ moslaa: 我實在不知道板友為什麼這麼愛把那句話說是 06/08 22:30
13F:→ moslaa: 國民義務教育的歷史教材 就有提到。如果台灣沒有任何地方 06/08 22:30
因為我個人印象是在學生時代就聽過了這句了。
而且我第一篇就強調"印象中",而寫"國立編譯館?"後面還有加問號。
14F:→ moslaa: 保存國立編譯館時代的課本,那麼你要從所謂"常識/常情" 06/08 22:31
15F:→ moslaa: 來邏輯推論,我也可以勉強算了 (先跳過我已經談過的 06/08 22:31
16F:→ moslaa: 你的常識/常情,不一定是大家的常識/常情) 06/08 22:32
17F:→ moslaa: 但,現實是,明明台灣有保存全套,至少我在那邊翻過國中 06/08 22:33
18F:→ moslaa: 高中的歷史與地理課本 (國小沒注意),這是可以查證的 06/08 22:34
19F:→ moslaa: 為什麼不先去查證,再提出那個論點呢?(歷史教材早有提到) 06/08 22:35
20F:→ moslaa: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1號 02-7740-7856 06/08 22:37
https://meee.com.tw/i6Snspc
https://x.com/SCBakedpotato/status/1724060300616278353
"我從小受的學校教育就是台灣這個地方很小很爛,課本只差沒講窮山惡水出刁民。"
這是某位網友也提到學校教育的印象,與我的經驗有些符合,雖然我們彼此不認識。
且這篇推特文一千多個讚,六萬多的瀏覽,代表很多人有共鳴吧。
加上之前討論到很多人引用,呂秀蓮、柯文哲、林明德,難道不夠間接證明嗎?
論點有沒有符合常識大家會評斷,至少上面提到的這些名人的引述不會空穴來風。
但重複貼個地址就建議別人跑一趟實在真的沒有必要,這種建議就是不符合常情。
而且當初longman12579的貼文,也因為我的發文討論而讓你收回誤認其造謠的指控,
之後也有其他板友出來呼應同樣的說法,這就是常識引起的共鳴。
所以與其挑個你認為的語病就要別人跑腿去舉證,何不自己另提論述來引起共鳴呢?
※ 編輯: MrTaxes (101.12.130.200 臺灣), 06/09/2025 00:01:26
21F:→ moslaa: 其實... 您提出什麼共鳴之類,這對我完全無效。 06/09 00:09
22F:→ moslaa: 我一切依證據來說話。下面這個例子可能不妥當 06/09 00:10
23F:→ moslaa: 但是是目前倉促之前,我立刻能想到的。說不妥當,是因為 06/09 00:10
24F:→ moslaa: 其"不妥當"奠基在你不相信基督教,認為人死歸於無。 06/09 00:11
25F:→ moslaa: 1917年,葡萄牙 法蒂瑪聖母事件 06/09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