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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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观点] 吕秀莲也说"台湾鸟不语花不香"出自清朝~
时间Sun Jun 8 20:23:46 2025
1F:推 moslaa: 喔喔,误会了,那我梳理一下。一. 如果是主张,李一定讲过06/04 22:30
2F:→ moslaa: ,满清大官就是这样看不起台湾,可恶呀~06/04 22:30
3F:→ moslaa: 那麽我反对拿这种没有确实证据的事情来批评满清。06/04 22:31
4F:→ moslaa: 二. ,如果是主张,即使是流言,但流言为啥这麽多台湾人要06/04 22:32
5F:→ moslaa: 传播要相信,这背後的社会基础是什麽?06/04 22:33
6F:→ moslaa: 这当然是合理且有意思的题材。请请请 (笑)06/04 22:34
从前面有板友引述徐永昌日记的内容,还有後来中研院近代史学者林明德参与编审教材。
还有吕秀莲、柯文哲的公开引用,推这种说法能够在台湾资讯不发达的年代就广泛传播,
应该就是透过在国民义务教育的历史教材中置入,但最初目的与後来的台独主张无关系,
其原本的目的应该是要透过批评满清政府来强化宣传中华民国政府的正当性及荣誉感。
因为推翻满清建立民国的时候,其实跟台湾在地的多数人本来没甚麽关系。
但如果强调满清抛弃台湾、对台湾人还没好话,相比之下民国政府推翻满清又光复台湾,
结论就是:满清政府烂!民国政府赞!高下立判!民国政府对台湾人好棒棒!
原本只是要丑化满清以强化台湾人对於民国政府的认同,没想到後来被台独份子做文章。
有点像像石内卜说的:"波特,你敢用我的咒语来对付我?"的那种概念。
以上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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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130.20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749385429.A.E58.html
7F:→ Oswyn: 徐在日记中述「谁谓/人谓」不能说跟民国政府有直接连结吧 06/08 20:28
我是说後来在台湾广为流传的过程中是民国政府透过义务教育的置入...
徐的日记是证明该段说法早在大陆就有了,而不是後来台湾人发明的...
※ 编辑: MrTaxes (101.12.130.200 台湾), 06/08/2025 20:33:36
8F:→ Oswyn: 徐山西人不见得早知吧,这段粤俚应该只有东南几省的人熟 06/08 20:39
9F:→ Oswyn: 谭延闓湖南人都是听福建人沈赞清讲才知道 06/08 20:40
10F:→ Oswyn: 可以肯定最迟清末就在广东周遭流传,但讲的是广东非台湾 06/08 20:45
反正就是从外省传到台湾...
※ 编辑: MrTaxes (101.12.130.200 台湾), 06/08/2025 21:38:53
11F:→ Oswyn: 4 但重点 谁把这段原指粤的话 套在台湾身上 目前不明 06/08 21:59
12F:→ moslaa: 我实在不知道板友为什麽这麽爱把那句话说是 06/08 22:30
13F:→ moslaa: 国民义务教育的历史教材 就有提到。如果台湾没有任何地方 06/08 22:30
因为我个人印象是在学生时代就听过了这句了。
而且我第一篇就强调"印象中",而写"国立编译馆?"後面还有加问号。
14F:→ moslaa: 保存国立编译馆时代的课本,那麽你要从所谓"常识/常情" 06/08 22:31
15F:→ moslaa: 来逻辑推论,我也可以勉强算了 (先跳过我已经谈过的 06/08 22:31
16F:→ moslaa: 你的常识/常情,不一定是大家的常识/常情) 06/08 22:32
17F:→ moslaa: 但,现实是,明明台湾有保存全套,至少我在那边翻过国中 06/08 22:33
18F:→ moslaa: 高中的历史与地理课本 (国小没注意),这是可以查证的 06/08 22:34
19F:→ moslaa: 为什麽不先去查证,再提出那个论点呢?(历史教材早有提到) 06/08 22:35
20F:→ moslaa: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一段181号 02-7740-7856 06/08 22:37
https://meee.com.tw/i6Snspc
https://x.com/SCBakedpotato/status/1724060300616278353
"我从小受的学校教育就是台湾这个地方很小很烂,课本只差没讲穷山恶水出刁民。"
这是某位网友也提到学校教育的印象,与我的经验有些符合,虽然我们彼此不认识。
且这篇推特文一千多个赞,六万多的浏览,代表很多人有共鸣吧。
加上之前讨论到很多人引用,吕秀莲、柯文哲、林明德,难道不够间接证明吗?
论点有没有符合常识大家会评断,至少上面提到的这些名人的引述不会空穴来风。
但重复贴个地址就建议别人跑一趟实在真的没有必要,这种建议就是不符合常情。
而且当初longman12579的贴文,也因为我的发文讨论而让你收回误认其造谣的指控,
之後也有其他板友出来呼应同样的说法,这就是常识引起的共鸣。
所以与其挑个你认为的语病就要别人跑腿去举证,何不自己另提论述来引起共鸣呢?
※ 编辑: MrTaxes (101.12.130.200 台湾), 06/09/2025 00:01:26
21F:→ moslaa: 其实... 您提出什麽共鸣之类,这对我完全无效。 06/09 00:09
22F:→ moslaa: 我一切依证据来说话。下面这个例子可能不妥当 06/09 00:10
23F:→ moslaa: 但是是目前仓促之前,我立刻能想到的。说不妥当,是因为 06/09 00:10
24F:→ moslaa: 其"不妥当"奠基在你不相信基督教,认为人死归於无。 06/09 00:11
25F:→ moslaa: 1917年,葡萄牙 法蒂玛圣母事件 06/09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