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quiem (Babi Y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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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觀點] 從普魯士主權轉移看台灣主權未定論
時間Tue Mar 18 17:26:38 2025
※ 引述《moslaa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之銘言:
: 稍微寫寫...
: 一些相關的歷史細節,我預設是本板常客的常識,恕本文不逐條給佐證與詳細背景。
: ---
: 所謂台灣主權未定論,如大家所知,乃從法理觀點出發,主張
: 一. 國際法規定,(近代)土地主權轉移必以條約為之。
正確的說,未定論不是「土地主權轉移必以條約為之;而是:戰爭結果(包含土地主權移交)需待條約定之。」土地主權轉移不必然以條約為之,例如在君主國的例子,土地主權屬於君主(主權者),君主駕崩後不用簽條約,直接透過繼位君主完成繼承程序即可。
: 二. 承上,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只說放棄,並未指定給誰,所以台灣主權未定。
: ---
: 我最早開始反論時,常拿大韓民國為例,
: 指出日本當年也只說放棄朝鮮半島主權,沒說給韓國,
: 而韓國不可能無其國土主權,所以...
這個要看日韓/韓日基本條約:
第二條:
大日本帝國與大韓帝國於1910年8月29日前締結的條約與協定一律無效。
第三條:
依聯合國大會195號決議,承認大韓民國政府為朝鮮境內唯一合法政府。
第四條:
(a)本條約締約國之關係,依聯合國憲章所述原則為指導。
所以日本不是只單純的在舊金山和約裡放棄韓國主權聲索而已;1965日韓基本條約不厭其煩的確認:第二條針對的主要對象是1910年的日韓合併條約,也就是導致「韓國」這個國家人格消滅的那個條約歸於無效,連帶的指明韓國國家人格並無消失。
第三條是國際法慣例,「國家承認」的要件為:承認其政府,或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或像日韓基本條約一樣兩者皆有(第一條及第三條)。
整個日韓基本條約的法理理路是十分清楚的:否認前約有效性,讓日韓同屬一個國際人格的「現狀」(以日本國人格為代表,韓帝國的君主主權及其代表的韓國人格消失,納入日本君主代表的日本國國際人格)歸於無效;其後與韓國這個新的國際人格開創新局,建立關係框架:日本透過建立外交關係與政府承認,承認韓國主權,認明韓國是跟日本一樣具有權利義務的國際主體,平等主體間才能簽有效契約。
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背景就是已經做到第一步:否定前約有效性(日本放棄馬關條約得到台灣的領土主權),但…………後面建立新關係的部分就沒有了。所以才叫做「未定」,沒有一個國際人格,不管是ROC,PRC,甚至當時還沒有代表的台灣人民,能夠跟日本簽訂關於台灣和日本交往的框架關係。
所以日韓基本條約的簽署生效,反倒是應該質疑開羅宣言連連看那一派的說法:既然經過開羅宣言、波次坦宣言、日本降書追認、日本舊金山和約中放棄主權聲索,就可以確定舊金山和約所提及各地(包含韓國與台灣)主權的話,那為什麼韓國要多此一舉,再跟日本簽這個基本條約?難道不能學學PRC或ROC的說法,直接從開羅宣言一路連下來,就自然而然確定主權歸屬了嗎?那還需要不厭其煩的確認1910年8月29日前締約一切無效?然後還要透過把國家承認要件寫進條約的方式,確定韓國的主權?
: 但反論的反論則是說,
: 韓國是成立新的國家,跟台灣是既有兩國之間的轉移不同,所以適用的法理不同。
: 真要類比,那讓台灣也獨立。
: 這反論其實還滿強 XD
: ---
: 最近發現新的反論思路:德國的起家地 普魯士。
: (如果這其實也被討論到爛了,那抱歉我無知 Q_Q)
: 普魯士(嚴密說好像是"東"普魯士)現在由俄國統治,主權怎麼轉移呢?
: 大概分兩步:
: A. 1945年,波茲坦協定,美英蘇三國自行決定蘇聯獲得普魯士
: (注意德國這次沒辦法說話)。
: B. 1990年,兩德統一時的德國最終解決條約。而細看條約內容
: (以下為美國駐德大使館提供)
: https://usa.usembassy.de/etexts/2plusfour8994e.htm
: 第一條即在處理德國領土問題,這次德國能說話了,
: 承認現有之德國波蘭邊界,保證不聲索過去之領土。
德國在簽完最終條約後,又單獨跟波蘭簽德波邊界條約,你的問題的答案要這裡找。
: ---
: 這實在很有趣,因為跟舊金山和約相比,好歹日本有明確說放棄台灣,
: 但最終解決條約根本沒提普魯士!
: 如果依照台灣未定論,那麼普魯士的主權也未定。
: 個人看法:
: 懷疑根本沒有所謂國際法明文規定,
: 土地轉移必要在條約中寫明 A國把某地轉讓給B國。
: 就算真有規定,那麼普魯士就是頭號例外,
: 而既然有第一個例外,台灣沒道理不能當第二個例外。
: ---
: 最後,其實我個人現在的解釋是採主權在民原則。
: 既然1945年眾多史料都證明台灣人急著回歸中華民國,
: 甚至1946年還曾舉辦公民宣示,效忠中華民國,發給台灣人中華民國公民證。
: 所以當時台灣就回歸中華民國了。
: 這主權在民原則現在連O派都在用,因為(部分)台派說,
: 1996年台灣舉行總統直選,展現了台灣人的意志,所以這時中華民國開始有台灣主權。
: (這是為了鋪墊/合理化蔡英文提出的中華民國台灣概念)
: 可見O派也承認,土地主權轉移不一定要靠條約嘛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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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這剛好顯像舊金山和約沒有要讓台灣獨立 03/18 17:33
2F:→ leptoneta: 顯現 03/18 17:36
3F:→ requiem: 的確舊金山和約推導不出台灣獨立,台灣獨立要在未定論基 03/18 17:38
4F:→ requiem: 礎上加上“住民自決”才行。 03/18 17:38
5F:推 moslaa: 德國如何把戰前領土轉移給波蘭,我不關心 03/18 17:43
6F:→ moslaa: 我只關心德國如何把領土轉移給蘇聯 03/18 17:43
7F:→ leptoneta: 那其實你直接舉北方四島的例子比較快 03/18 17:45
8F:推 moslaa: 至於韓國,先謝謝賜教,不過自從發現普魯士之後,韓國我已 03/18 17:46
9F:→ leptoneta: 德國就是2+4條約放棄領土主權聲索 03/18 17:46
10F:→ moslaa: 經不關心 XD。不過要聊一下也行。關於主權轉讓是否可以透 03/18 17:47
11F:→ moslaa: 過廢棄條約,達成主權轉讓無效,我深表懷疑 03/18 17:47
12F:→ moslaa: 畢竟O派一直告訴我,日本外務省對於中日和約中所述 03/18 17:48
13F:→ moslaa: 廢棄馬關條約,因此台灣主權不曾轉讓,不怎麼贊同 03/18 17:49
14F:→ moslaa: 日本外務省疑似主張,主權轉讓在條約發生瞬間即已完成 03/18 17:50
15F:→ moslaa: 怎麼可能時光倒流。雖然我很想講同理,日韓合併條約中 03/18 17:50
16F:→ moslaa: 也無法取消。不過,我也了解,這時再用那招: 03/18 17:51
17F:→ leptoneta: 先併吞再獨立 不等於 取消併吞 03/18 17:51
18F:→ leptoneta: 台灣主權不曾轉讓 就會變成由大清繼受國繼承主權 03/18 17:53
19F:推 moslaa: 韓國是獨立國家被併入,台灣不是。就切割開來 03/18 17:53
20F:→ leptoneta: 和未定論的主張似有矛盾 03/18 17:53
21F:→ moslaa: 所以O派也知道這個危險,所以抬出日本外務省認為 03/18 17:54
22F:→ moslaa: 跟主權有關的條文,不是你事後說無效,就沒生 03/18 17:55
23F:→ moslaa: 效過。意思講白,O派不管中日和約內文怎麼寫 03/18 17:56
24F:→ moslaa: 反正1895年台灣主權已經轉讓,先打下這個基礎 03/18 17:56
25F:→ moslaa: 再來就是那套舊金山日本只說放棄... 03/18 17:57
26F:推 hizuki: 匪日合約可是有重提波茲坦,另韓國在波茲坦開羅時候不存在 03/18 20:03
27F:→ hizuki: 中華民國那時是分蛋糕的國家 03/18 20:04
28F:推 tomhawkreal: 舊金山和約 實際背離開羅宣言 避談誰代表中國 03/22 04:44
29F:→ tomhawkreal: 擬定草約當時 誰是中國 英國就跟美國立場不一致 03/22 04:46
30F:→ tomhawkreal: 所以必須協調出一個共同立場 結果就只剩日本放棄主權 03/22 04:47
31F:→ tomhawkreal: 台灣就留給日本和kmt簽約搞定 (日本還很想找中共談) 03/22 04:48
32F:→ tomhawkreal: 但是在美國眼皮底下 日本是不能這樣擅自作主的 03/22 04:49
33F:→ tomhawkreal: 所以拖延到舊金山和約生效前 簽了內容曖昧的日中和約 03/22 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