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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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官話白話文」算一種新文言文嗎?
時間Sun Mar 2 23:13:38 2025
很直覺地想到
[得] 是可以 或是必須?
這是法律條文的故意為之嗎?
可以有一個法律,
禁止官方公文使用這種 可能有兩種意思的文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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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uei: 歷史點? 03/02 23:14
2F:→ kevinjl: 法律條文上 用 得 這個字 有歷史典故嗎? 03/02 23:18
3F:→ kevinjl: 得 是算 文言文 還是白話文? 03/02 23:24
4F:推 TetsuNoTori: 法律上使用「得」一律是「可以做某事」的意思(也可 03/03 01:36
5F:推 TetsuNoTori: 以不做),「必須做」的都是用「應」 03/03 01:38
6F:→ dinos: 是先唸過法律才會知道,"ㄉㄟˇ"要怎麼解釋成可做可不做 03/03 13:21
7F:推 cht12341234: 忽然想到法律或是條約都不是手寫口說 03/03 14:06
8F:推 leptoneta: 法律用語"得"念作ㄉㄜˊ 不是ㄉㄟˇ 03/03 14:15
9F:→ leptoneta: "得"是可以做 但也可以不做 03/03 14:16
10F:→ leptoneta: "應"才是必須做 03/03 14:16
11F:→ leptoneta: "不得"則是不可以做 03/03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