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eLight (大文)
看板historia
標題[請益] 明清到中華民國的司法是否有相對清明?
時間Thu Jan 2 21:27:34 2025
宋朝的洗冤集錄被譽為是全世界最早的法醫案例集,用到清朝末年還在使用。而明朝也很
早就建立了三法司制度,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凡有大案發生,由刑部負責審理,都察
院糾正,大理寺駁回,沿用到清朝,應該很像現在的合議庭制度,叩閽應該可以比喻為現
代的憲訴,非常的救濟手段。
好奇這樣的制度是否有比同期國家相對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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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allen3407: 理想很豐滿,現實上....大概只是增加官僚成本 01/03 09:34
2F:→ takanasiyaya: 清朝早就對比到英國光榮革命了,根本沒得比 01/03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