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historia
標題[觀點] 不給參政權不納稅之正當性
時間Tue Aug 13 00:19:21 2024
: → Mezerized: 自己殖自己滿常見的 有個存在已久的概念叫做內殖民 08/12 15:15
: → Mezerized: 國府接受台灣後 台灣人納稅是否有相應的參政議政權 08/12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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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zerized: 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跟我的論述沒有關係 在228發生時臺 08/12 15:17
: → Mezerized: 人在納稅後是否有相應的 合乎理論的公民權利 08/12 15:19
: → Mezerized: 我不否認國民黨早已本土化 但要罔顧事實認為第一代外省 08/12 15:22
: → Mezerized: 人沒有政經地位上的優勢 並得利 是不合乎現實的論述 08/12 15:25
: → Mezerized: 所以你是認為國府封建且專制嗎 子承父業應該還不到封建 08/12 15:48
: → Mezerized: 日治時期的臺灣是殖民地 那感覺你是在支持我的論點 08/12 15:49
: → Mezerized: 帝國的定義就是一個政治實體掌控其他的政治實體 或許 08/12 15:51
: → Mezerized: 剝削或許影響 你說的就像雨是一種水一樣 那你是對的 08/12 15:51
: → Mezerized: 然後你是認為歷史上的男女間不平等是不存在的事實嗎 08/12 15:52
: → Mezerized: 沒有投票權不納稅是英美在上個世紀初現實發生的運動 08/1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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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上面的定義,當前美國、日本、我國、乃至於世界許多國家,其實也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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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民國家。因為當前世界諸國對於選舉和被選舉權幾乎都有年齡限制,但是稅
:
: 法可不一定。未成年人照樣要交稅給國家,可是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而被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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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這麼喜歡殖民一詞的話,未成年人被父母或監護人養育的時候,父母或監護人
:
: 幫未成年支付各種費用與提供各種勞務,倘若不能對未成年的言行舉止擁有「參
:
: 政或議政權」,那麼父母或監護人也是被未成年人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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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理,兩個人交往也是一樣,也可能成立符合上面定義的殖民關係。
……
: → Mezerized: 之所以你前面的例子不成立 是因為在主權在民的思想下 08/12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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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歷史版討論歷史,不是討論你個人的政治思想。
如前述,「不給參政權不納稅」或者「主權在民」,不是歷史上唯一的政治思想。
這種政治思想或理論,是在美國獨立之前若干年才發展出來的。人類政治史上更早
的政體,還有封建和專制王朝這兩種。這兩種政體,其政治理論都不包括也不承認
主權在民或者所謂納稅就該給納稅人參政權。
: → Mezerized: 無代表不納稅的前提已經不成立了 你替自己家掃地是不需 08/12 20:31
: → Mezerized: 理由的 並且未成年人將來也會是公民 並享有教育與醫療 08/1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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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 未成年人現在納稅,根據你粗糙的不給參政權不納稅的主張,就應該
現在給參政權
至於享有教育和醫療權利? 那你自己不就是主張,只要給教育和醫療權利,
就可以不給參政權了?
你所謂的不給參政權就不納稅的主張之粗糙度就在這裡。納稅可以交換參政
權以外的權利;換言之,不給參政權就不納稅這理論的正當性本就不完備。
: → Mezerized: 但女性並不會在20歲突然變成男性並擁有選舉權 這不一樣 08/12 20:33
: → Mezerized: 至於父母撫養小孩是義務 沒有一個嬰兒會是簽字自願出生 08/1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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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撫養小孩是「法定義務」。
歷史上多的是父母生下小孩之後拋棄不予撫養的實例。
另外中外歷史上都有父母無力或不願撫養自己子女,將之送交他人如教會
或者他人收養,或者賣給他人當奴僕的例子。
討論歷史問題,要嘛明確指定某段時間的制度或實況,要嘛就得注意到更長
時間尺度上的相關變化,不是只擷取自己喜歡的那段時間之狀況,然後違反史
實地描述成: 人類有史以來皆如此。
: → Mezerized: 兩人交往則是不同獨立個體間的自由選擇 而戒嚴時期在 08/12 20:37
: → Mezerized: 國家暴力下的人是沒有完整的選擇權利的 08/12 20:37
如前面解釋的,你自己只擷取你自己喜歡的某段時間某些國家的政治思想、
政體、和法律規定做你的論述,寫得好像你提的政體思想和法律規定也適用在
其他時間和國家的狀況似的。
: → Mezerized: 你一直發文 舉一些似是而非的例子 何必呢 08/12 20:39
你自己論述不全,好意思寫別人論點似是而非? 你的論點本身就似是而非。
: → Mezerized: 至於moslaa版友 你貼的省參議會與縣市議會選舉 實際上 08/12 20:48
: → Mezerized: 是鄉村區代表選出縣市議員 再由縣市議員選出省參議員 08/12 20:48
: → Mezerized: 的間接選舉 並只具有諮詢的功能 和如今的國會不一樣 08/1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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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當年的狀況和現在的不同,就表示當年的必然不正確?
這是標準的以今非古之謬誤。麻煩你在歷史版論理考慮歷史因素。
: → Mezerized: 行政權最先是在長官公署 由中央派員 後因為沒有台人而 08/12 20:50
: → Mezerized: 增添幾位半唐山人士為主的台人 在228後則是省政府 08/12 20:52
: → Mezerized: 其中十六位首長中有四位台人 四位裡有兩位是半唐山 08/12 20:54
: → Mezerized: 會造成這樣的應該是對地方自治的差異 如果只是魁儡議會 08/12 20:54
: → Mezerized: 的話日治時期就有類似的 很多省參議員都在那時候就參與 08/12 20:55
…
: → Mezerized: 我所說的是參政權與議政權 選舉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08/1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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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看到上面某根據你提的內殖民寫了被選舉權? 啥是被選舉權先想清楚好吧?
:
: 別只會死套專有名詞。
:
: → Mezerized: 台人是否有資格決定臺灣政策 乃至於整個中國的政策走向 08/12 22:03
理論正當性呢? 麻煩別單只提你自己喜歡的理論。
要完整論述,請把當年不符合你要的政治理論都駁倒再說
: → Mezerized: 這和民主不民主沒有直接關係 愛爾蘭在英國統治下也有相 08/12 22:04
: → Mezerized: 應的選舉權 在上下議院都有席位 依然是大英的殖民地 08/12 22:05
: → Mezerized: 這也是我為什麼提到長官公署與省政府 因為省議會是屬於 08/12 22:07
: → Mezerized: 國家的諮詢機構 而不是省的議事機構 並不具有影響力 08/12 22:08
……
: → Mezerized: 的確是我死套專有名詞 不如你把國府治下民眾關係與父母 08/12 23:25
: → Mezerized: 養育未成年人跟兩人相處相提並論 想像力這方面還得是你 08/12 23:25
前面解釋過了。
問題出在:
你所謂不給參政權就不納稅的主張本就過於粗糙,甚至和你之後柏某的論點
衝突
你的論述常態性欠缺歷史感,例如對於所謂父母養育子女是義務之抗辯
: → Mezerized: 我的論述主要來自想像的共同體 書中朝聖之路這個概念 08/12 23:26
: → Mezerized: 資料主要來自前人的論文 是台灣省參議會推動地方自治之 08/12 23:28
: → Mezerized: 研究 還有一些其他的文章或書 你基本上在東扯西扯的時 08/12 23:29
: → Mezerized: 候就沒有說出任何有意義的話了 不如moslaa大 08/12 23:31
沒有意義?
你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寫一堆無意義的論述,怪別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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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8.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storia/M.1723479563.A.E73.html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8.38 臺灣), 08/13/2024 00:20:16
1F:→ Mezerized: 的確 你的發文最有意義 08/13 00:20
套用你另一篇文的回應:
請你把你自己主張的各種破洞修補起來再說
自己主張一堆破洞,然後別人只出你的漏洞你就如上面寫對方論點無意義。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8.38 臺灣), 08/13/2024 00:24:47
不給參政權不納稅? 這個主張,當年北美十三州鄉民拿來當作對大英帝國造反的
理論基礎。
問題是這些鄉民造法國幫助下造反成功建立美利堅合眾國之後,就翻臉不認這
個自己獨立建國的理論基礎了。這明顯的證據就是,美國不管是聯邦政府還是各
級地方政府,對於外籍勞工都抽稅的同時,完全不給這些納稅人參政權。
另外,我國某些民主進步的人士,嚷著當年國民政府抽臺灣人稅的同時不給臺
灣人參政權,所以臺灣人造反有理。問題是,我國歷屆民主進步而充滿臺灣價值
的政府(李登輝政府、陳水扁政府、蔡英文政府、和賴清德政府),也像前述美國
人一樣雙標,抽外籍勞工稅的同時,不給這些納稅人我國的參政權。
綜言之,從上述歷史事實清楚可見,所謂:
不給參政權不納稅
根本不是多麼強力或有普遍性的、支持人民造反之正當性理論。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8.38 臺灣), 08/13/2024 18:12:37
2F:→ Mezerized: 還以為有人認同你文章的可觀性了 結果是你自己回文 08/14 14:44
3F:→ Mezerized: 但這也是合理的 我想就算是版上最支持國府的人 也無法 08/14 15:28
4F:→ Mezerized: 認同國府待當時台人與今日政府待外籍人士無異 或是馬政 08/14 15:29
5F:→ Mezerized: 府不具有民主進步思想的論述 08/14 15:29
6F:→ Mezerized: 至於無代表不納稅這個口號與主張 與你的論述是否有關聯 08/14 15:55
7F:→ Mezerized: 很遺憾 並且很顯然的是沒有 以當時英美的情況為例 08/14 15:58
8F:→ Mezerized: 在十三州的人民要求的不是每位納稅人都該有參政權 08/14 16:00
9F:→ Mezerized: 這是顯然的 證據是英國當時推行的不是普選制 08/14 16:02
10F:→ Mezerized: 主張的是英國議會從本質上沒有資格替殖民地立法 08/14 16:04
11F:→ Mezerized: 這可以從北美叛軍認為自己是國王軍 並將平叛的英軍稱為 08/14 16:06
12F:→ Mezerized: 看出 所以你對這句話有本質上的認知錯誤 08/14 16:07
13F:→ Mezerized: *將平叛的英軍稱為議會的軍隊 08/14 16:07
14F:→ Mezerized: 但這與228事件又是另一回事 北美獨立時英國尚未接受十 08/14 16:08
現在你上面寫得一副當初美國和英國之間「不是單純的繳稅就該有參政權」的樣子。
這不是某先前早就從各方面論證你所謂當年二二八「交稅就該有參政權」主張太粗糙
而有各種漏洞的狀況? 然後當初你還在那邊各種狡辯。
下面這邊是你當初註文的內容:
→ Mezerized: 自己殖自己滿常見的 有個存在已久的概念叫做內殖民 08/12 15:15
→ Mezerized: 國府接受台灣後 台灣人納稅是否有相應的參政議政權 08/12 15:16
→ Mezerized: 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跟我的論述沒有關係 在228發生時臺 08/12 15:17
→ Mezerized: 人在納稅後是否有相應的 合乎理論的公民權利 08/12 15:19
→ Mezerized: 我不否認國民黨早已本土化 但要罔顧事實認為第一代外省 08/12 15:22
→ Mezerized: 人沒有政經地位上的優勢 並得利 是不合乎現實的論述 08/12 15:25
你自己都忘了自己當初怎麼主張的了。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0.4 臺灣), 08/14/2024 16:23:11
15F:→ Mezerized: 這正是我要說的 前面的只是告知你最新的回文是不合理的 08/14 16:30
說啥? 繼續堅持你所謂的:
納稅人就應該享有參政權
然後後面自己又加一堆條件打自己嘴巴?
16F:→ Mezerized: 只是我打到一半被打擾 你大可不必學你最痛恨的共匪採用 08/14 16:32
17F:→ Mezerized: 游擊戰術 畢竟等你這篇回不下去又要轉進到新一篇文 08/14 16:33
18F:→ Mezerized: 北美獨立時英國尚不能接受十八世紀末的邊沁 遑論更早的 08/14 16:38
所以?
麻煩你解釋清楚,你所謂當年二二八事件國民政府就應該基於臺灣人有納稅的事實
而讓臺灣人享有參政權。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0.4 臺灣), 08/14/2024 19: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