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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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观点] 不给参政权不纳税之正当性
时间Tue Aug 13 00:19:21 2024
: → Mezerized: 自己殖自己满常见的 有个存在已久的概念叫做内殖民 08/12 15:15
: → Mezerized: 国府接受台湾後 台湾人纳税是否有相应的参政议政权 08/12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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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zerized: 台湾人是不是中国人跟我的论述没有关系 在228发生时台 08/12 15:17
: → Mezerized: 人在纳税後是否有相应的 合乎理论的公民权利 08/12 15:19
: → Mezerized: 我不否认国民党早已本土化 但要罔顾事实认为第一代外省 08/12 15:22
: → Mezerized: 人没有政经地位上的优势 并得利 是不合乎现实的论述 08/12 15:25
: → Mezerized: 所以你是认为国府封建且专制吗 子承父业应该还不到封建 08/12 15:48
: → Mezerized: 日治时期的台湾是殖民地 那感觉你是在支持我的论点 08/12 15:49
: → Mezerized: 帝国的定义就是一个政治实体掌控其他的政治实体 或许 08/12 15:51
: → Mezerized: 剥削或许影响 你说的就像雨是一种水一样 那你是对的 08/12 15:51
: → Mezerized: 然後你是认为历史上的男女间不平等是不存在的事实吗 08/12 15:52
: → Mezerized: 没有投票权不纳税是英美在上个世纪初现实发生的运动 08/1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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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面的定义,当前美国、日本、我国、乃至於世界许多国家,其实也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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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民国家。因为当前世界诸国对於选举和被选举权几乎都有年龄限制,但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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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可不一定。未成年人照样要交税给国家,可是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而被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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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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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麽喜欢殖民一词的话,未成年人被父母或监护人养育的时候,父母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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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未成年支付各种费用与提供各种劳务,倘若不能对未成年的言行举止拥有「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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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或议政权」,那麽父母或监护人也是被未成年人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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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理,两个人交往也是一样,也可能成立符合上面定义的殖民关系。
……
: → Mezerized: 之所以你前面的例子不成立 是因为在主权在民的思想下 08/12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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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历史版讨论历史,不是讨论你个人的政治思想。
如前述,「不给参政权不纳税」或者「主权在民」,不是历史上唯一的政治思想。
这种政治思想或理论,是在美国独立之前若干年才发展出来的。人类政治史上更早
的政体,还有封建和专制王朝这两种。这两种政体,其政治理论都不包括也不承认
主权在民或者所谓纳税就该给纳税人参政权。
: → Mezerized: 无代表不纳税的前提已经不成立了 你替自己家扫地是不需 08/12 20:31
: → Mezerized: 理由的 并且未成年人将来也会是公民 并享有教育与医疗 08/1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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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 未成年人现在纳税,根据你粗糙的不给参政权不纳税的主张,就应该
现在给参政权
至於享有教育和医疗权利? 那你自己不就是主张,只要给教育和医疗权利,
就可以不给参政权了?
你所谓的不给参政权就不纳税的主张之粗糙度就在这里。纳税可以交换参政
权以外的权利;换言之,不给参政权就不纳税这理论的正当性本就不完备。
: → Mezerized: 但女性并不会在20岁突然变成男性并拥有选举权 这不一样 08/12 20:33
: → Mezerized: 至於父母抚养小孩是义务 没有一个婴儿会是签字自愿出生 08/1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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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抚养小孩是「法定义务」。
历史上多的是父母生下小孩之後抛弃不予抚养的实例。
另外中外历史上都有父母无力或不愿抚养自己子女,将之送交他人如教会
或者他人收养,或者卖给他人当奴仆的例子。
讨论历史问题,要嘛明确指定某段时间的制度或实况,要嘛就得注意到更长
时间尺度上的相关变化,不是只撷取自己喜欢的那段时间之状况,然後违反史
实地描述成: 人类有史以来皆如此。
: → Mezerized: 两人交往则是不同独立个体间的自由选择 而戒严时期在 08/12 20:37
: → Mezerized: 国家暴力下的人是没有完整的选择权利的 08/12 20:37
如前面解释的,你自己只撷取你自己喜欢的某段时间某些国家的政治思想、
政体、和法律规定做你的论述,写得好像你提的政体思想和法律规定也适用在
其他时间和国家的状况似的。
: → Mezerized: 你一直发文 举一些似是而非的例子 何必呢 08/12 20:39
你自己论述不全,好意思写别人论点似是而非? 你的论点本身就似是而非。
: → Mezerized: 至於moslaa版友 你贴的省参议会与县市议会选举 实际上 08/12 20:48
: → Mezerized: 是乡村区代表选出县市议员 再由县市议员选出省参议员 08/12 20:48
: → Mezerized: 的间接选举 并只具有谘询的功能 和如今的国会不一样 08/1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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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当年的状况和现在的不同,就表示当年的必然不正确?
这是标准的以今非古之谬误。麻烦你在历史版论理考虑历史因素。
: → Mezerized: 行政权最先是在长官公署 由中央派员 後因为没有台人而 08/12 20:50
: → Mezerized: 增添几位半唐山人士为主的台人 在228後则是省政府 08/12 20:52
: → Mezerized: 其中十六位首长中有四位台人 四位里有两位是半唐山 08/12 20:54
: → Mezerized: 会造成这样的应该是对地方自治的差异 如果只是魁儡议会 08/12 20:54
: → Mezerized: 的话日治时期就有类似的 很多省参议员都在那时候就参与 08/12 20:55
…
: → Mezerized: 我所说的是参政权与议政权 选举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08/1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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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看到上面某根据你提的内殖民写了被选举权? 啥是被选举权先想清楚好吧?
:
: 别只会死套专有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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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zerized: 台人是否有资格决定台湾政策 乃至於整个中国的政策走向 08/12 22:03
理论正当性呢? 麻烦别单只提你自己喜欢的理论。
要完整论述,请把当年不符合你要的政治理论都驳倒再说
: → Mezerized: 这和民主不民主没有直接关系 爱尔兰在英国统治下也有相 08/12 22:04
: → Mezerized: 应的选举权 在上下议院都有席位 依然是大英的殖民地 08/12 22:05
: → Mezerized: 这也是我为什麽提到长官公署与省政府 因为省议会是属於 08/12 22:07
: → Mezerized: 国家的谘询机构 而不是省的议事机构 并不具有影响力 08/12 22:08
……
: → Mezerized: 的确是我死套专有名词 不如你把国府治下民众关系与父母 08/12 23:25
: → Mezerized: 养育未成年人跟两人相处相提并论 想像力这方面还得是你 08/12 23:25
前面解释过了。
问题出在:
你所谓不给参政权就不纳税的主张本就过於粗糙,甚至和你之後柏某的论点
冲突
你的论述常态性欠缺历史感,例如对於所谓父母养育子女是义务之抗辩
: → Mezerized: 我的论述主要来自想像的共同体 书中朝圣之路这个概念 08/12 23:26
: → Mezerized: 资料主要来自前人的论文 是台湾省参议会推动地方自治之 08/12 23:28
: → Mezerized: 研究 还有一些其他的文章或书 你基本上在东扯西扯的时 08/12 23:29
: → Mezerized: 候就没有说出任何有意义的话了 不如moslaa大 08/12 23:31
没有意义?
你自己搞不清楚状况,写一堆无意义的论述,怪别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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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6.208.3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723479563.A.E73.html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8.38 台湾), 08/13/2024 00:20:16
1F:→ Mezerized: 的确 你的发文最有意义 08/13 00:20
套用你另一篇文的回应:
请你把你自己主张的各种破洞修补起来再说
自己主张一堆破洞,然後别人只出你的漏洞你就如上面写对方论点无意义。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8.38 台湾), 08/13/2024 00:24:47
不给参政权不纳税? 这个主张,当年北美十三州乡民拿来当作对大英帝国造反的
理论基础。
问题是这些乡民造法国帮助下造反成功建立美利坚合众国之後,就翻脸不认这
个自己独立建国的理论基础了。这明显的证据就是,美国不管是联邦政府还是各
级地方政府,对於外籍劳工都抽税的同时,完全不给这些纳税人参政权。
另外,我国某些民主进步的人士,嚷着当年国民政府抽台湾人税的同时不给台
湾人参政权,所以台湾人造反有理。问题是,我国历届民主进步而充满台湾价值
的政府(李登辉政府、陈水扁政府、蔡英文政府、和赖清德政府),也像前述美国
人一样双标,抽外籍劳工税的同时,不给这些纳税人我国的参政权。
综言之,从上述历史事实清楚可见,所谓:
不给参政权不纳税
根本不是多麽强力或有普遍性的、支持人民造反之正当性理论。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8.38 台湾), 08/13/2024 18:12:37
2F:→ Mezerized: 还以为有人认同你文章的可观性了 结果是你自己回文 08/14 14:44
3F:→ Mezerized: 但这也是合理的 我想就算是版上最支持国府的人 也无法 08/14 15:28
4F:→ Mezerized: 认同国府待当时台人与今日政府待外籍人士无异 或是马政 08/14 15:29
5F:→ Mezerized: 府不具有民主进步思想的论述 08/14 15:29
6F:→ Mezerized: 至於无代表不纳税这个口号与主张 与你的论述是否有关联 08/14 15:55
7F:→ Mezerized: 很遗憾 并且很显然的是没有 以当时英美的情况为例 08/14 15:58
8F:→ Mezerized: 在十三州的人民要求的不是每位纳税人都该有参政权 08/14 16:00
9F:→ Mezerized: 这是显然的 证据是英国当时推行的不是普选制 08/14 16:02
10F:→ Mezerized: 主张的是英国议会从本质上没有资格替殖民地立法 08/14 16:04
11F:→ Mezerized: 这可以从北美叛军认为自己是国王军 并将平叛的英军称为 08/14 16:06
12F:→ Mezerized: 看出 所以你对这句话有本质上的认知错误 08/14 16:07
13F:→ Mezerized: *将平叛的英军称为议会的军队 08/14 16:07
14F:→ Mezerized: 但这与228事件又是另一回事 北美独立时英国尚未接受十 08/14 16:08
现在你上面写得一副当初美国和英国之间「不是单纯的缴税就该有参政权」的样子。
这不是某先前早就从各方面论证你所谓当年二二八「交税就该有参政权」主张太粗糙
而有各种漏洞的状况? 然後当初你还在那边各种狡辩。
下面这边是你当初注文的内容:
→ Mezerized: 自己殖自己满常见的 有个存在已久的概念叫做内殖民 08/12 15:15
→ Mezerized: 国府接受台湾後 台湾人纳税是否有相应的参政议政权 08/12 15:16
→ Mezerized: 台湾人是不是中国人跟我的论述没有关系 在228发生时台 08/12 15:17
→ Mezerized: 人在纳税後是否有相应的 合乎理论的公民权利 08/12 15:19
→ Mezerized: 我不否认国民党早已本土化 但要罔顾事实认为第一代外省 08/12 15:22
→ Mezerized: 人没有政经地位上的优势 并得利 是不合乎现实的论述 08/12 15:25
你自己都忘了自己当初怎麽主张的了。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0.4 台湾), 08/14/2024 16:23:11
15F:→ Mezerized: 这正是我要说的 前面的只是告知你最新的回文是不合理的 08/14 16:30
说啥? 继续坚持你所谓的:
纳税人就应该享有参政权
然後後面自己又加一堆条件打自己嘴巴?
16F:→ Mezerized: 只是我打到一半被打扰 你大可不必学你最痛恨的共匪采用 08/14 16:32
17F:→ Mezerized: 游击战术 毕竟等你这篇回不下去又要转进到新一篇文 08/14 16:33
18F:→ Mezerized: 北美独立时英国尚不能接受十八世纪末的边沁 遑论更早的 08/14 16:38
所以?
麻烦你解释清楚,你所谓当年二二八事件国民政府就应该基於台湾人有纳税的事实
而让台湾人享有参政权。
※ 编辑: saltlake (114.36.200.4 台湾), 08/14/2024 19: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