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jung (fatjung)
看板historia
標題[疑問] 七科謫
時間Mon Jan 25 12:04:48 2010
「力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
,凡七科也。」
是秦漢時的兵制規定。
我有看過兩種解釋。
一種是認為這是秦代重農,看不起商人,因此兵不夠要強迫商人當兵,跟東方經濟體制不
同,這是錢穆說法。
一種主張所謂的「七科謫」是指這七種人不能服兵役,表示當時軍人社會地位不低,可能
是古代軍人即貴族觀念的遺緒。
這兩種說法,哪一種比較正確呢?請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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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42.65
1F:→ aki2009:第二種說法正好與史實相反。第一種才是符合史實的。 01/25 15:26
2F:→ aki2009:秦始皇本紀:發賈人以謫遣戍。用第二種說法如何解釋? 01/25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