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us (不囧)
看板historia
標題Re: [疑問]中國皇帝統治的基礎何在?
時間Tue Aug 19 11:14:19 2008
1F:推 vvus:沒辦法,版上一群不讀書的。08/18 16:27
2F:→ vvus:另,charisma翻成個人魅力不能完整表示其意,用克理斯瑪就好08/18 16:29
※ 編輯: Esperanto 來自: 218.169.57.108 (08/18 16:38)
3F:→ Esperanto:我知道這樣翻譯不精準,我怕音譯有人完全不知道意思。08/18 16:39
4F:推 keku:翻成「領袖魅力」 也比克里司馬好太多了08/18 20:16
5F:推 Epimenides:也有譯作群聚魅力 BTW這篇寫得好08/18 23:40
由於十份不想用上面的「領袖魅力」或「群聚魅力」來
形容像松本智津夫(Matsumoto Chizuo)等人,所以就只 他另一個名字較為人熟知
好再炒一下這玩樣兒。 Asahara Shoukou麻原章晃
讓我們翻開韋伯的《宗教社會學》,韋伯是這樣說的: 桂冠版的
克里斯瑪(charisma)可能有兩種類型。真正稱得上克里 P60
斯瑪的是指一個物體所固有的或人僅靠自然賦予的天資
(gift)。這種克里斯瑪是不能籍助任何手段獲得的。但
另一種克里斯瑪則是靠人力或人通過某些特殊手段而產
生的。即便如此,那種克里斯瑪也只能在這樣的人或物
中產生,即他(它)們本身已存在胚芽(germ),只是還處
於蟄伏狀態,只等某些修道者或其它控制力來喚醒。因
此,甚至在宗教發展的最初階段,就已經存在從賦予神
寵(gratia infusa)到通過行善得到救贖這種最嚴格的教
條………………中略……………
抽象作用的過程表現形式很簡單,據我們考察一般在宗 P61
教行為的最初階段就已完成。這樣的觀點已經明確化,
即在被賦予了克理斯瑪的自然物質、人工製品、動物或
人的背後藏匿著什麼東西,並支配著它們的活動。這是
對精靈(spirits)的信仰。在一開始,「精靈」既不是靈
魂(soul)、魔鬼(demon)、也不是神(god),而是一種模
糊的、物質卻不可見的,非人的然而卻被賦予了意志力
的東西。經由深入一個具體的物質,精靈賦予後者以獨
特的力量。一旦精靈脫離其主人或容器(vessel),就會
使得後者失去作用,就使得巫師的克里斯瑪失靈。……
…………………後略……………
看到這裡就應該知道,如果單用上面那兩個詞彙代入裡
面的克里斯瑪,意思絕對不一樣,前言後語對不上。因
此強作解人的硬將charisma譯成某特定詞彙如「領袖魅
力」或「群聚魅力」,個人覺得實在不怎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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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92.28
6F:推 dimer:正確,同意。 08/19 17:28
7F:推 youtien:我覺得直翻「魅力」最好。 08/21 11:47
如果是一般通俗所了解的「魅力」之意,我反對。
這個現代詞「魅力」的解釋依教育部電子辭典的解釋為「吸引人的力量」
http://tinyurl.com/6ocux6 http://tinyurl.com/5e5r8j
其語意太狹窄了
但若是依林富士<釋魅>一文中的「魅」之意,我覺得還ok,
因其字意較廣。
(<釋「魅」>,蒲慕州編《鬼魅神魔-中國通俗文化側寫》麥田出版)
※ 編輯: vvus 來自: 211.21.104.215 (08/22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