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tchen (沒有存在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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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發問] 想 (不) 起一個清代寡婦的故事...
時間Mon Feb 27 20:25:34 2006
: 說老實話,這件事情上朱夫子的責任其實並不大,朱子主張守節在南宋當時的時
: 空環境下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從南宋到明中間的元朝對中國的習俗造成很大的改變,
: 特別是一點----婦女地位的下降。在蒙古人進入中原前,中原傳統婚禮習慣是女方出
: 嫁妝,就財產權觀點而言,女性地位是較為獨立的,當丈夫死後不僅原來的嫁妝還是
: 他的,夫家財產也是他可以代管的(如果小孩未成年),在此條件下,婦女改嫁就表
: 示整家財產的移轉,如果公婆還活著的話就會落的孤苦無依的下場,換句話說,當時
: 娶寡婦是有利益的。元朝入主中原後,蒙古習俗是夫家出聘金,換言之等於一家出錢
: 從另一家購入婦女一名,她是沒有獨立的財產權的,只是隸屬於夫家這一家族的一員
: 。蒙古的這一習俗在其進入中原後很快的被接受,甚至在明朝建立後朱元璋很努力的
: 恢復中原文化這一點卻也完全沒被改掉。此後婦女守節變成了一種不得不然的舉動,
: 因為婦女一旦離開夫家則一無所有,娶寡婦變成一種無利益的行動,婦女守節反而成
: 為婦女為了維持其地位與生活的不得不然的舉動。
個人有點疑問請教:
1.我記得寡婦是代管亡夫的遺產,改嫁了還是要吐出來。
唐代還是有對於老人福利的法律規範。
2.理學思想根據教育的普及程度,應是從社會上層散佈到下層。
如果說是下層社會,那也許會有『公婆還活著的話就會落的孤苦無依』,
但是上層社會並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頂多是擔心寡婦要分家。
為避免到嘴的遺產被分走,士族當然會支持。
3.男尊女卑本是原自於不太正統的儒學,自漢代即有,
到了北宋理學發達時代,理學家們更把男尊女卑、
三從四德等提高到「天理」、「自然」的程度。
將貞節觀念發展到慘無人道地步的,是在南宋理學昌盛之後,
(這個朱熹想撇清都不行了)
就算守節在當代也許是較好的選擇,沒必要把改嫁私通的嚴懲吧?
4.程朱兩人自己也沒實踐自己的主張。
雖然程頤反對婦女改嫁,但是在現實生活裡,他也難以實踐自己的說教。
程頤兄程顥之子死後,其妻子王氏改嫁章氏之子,程頤不曾勸阻,
只是謝絕了王氏的禮物而已。程頤的外甥女婿死後,他怕胞姊過於悲傷,
便將外甥女接來家中居住,後再幫她嫁人。
至於朱熹,請上google用keyword『朱熹』和『假道學』即可得知。
簡單來說就是『別人的女兒死不完』!
5.明代朱熹理學反比南宋時被推崇,
所以我不太贊成『明朝建立後朱元璋很努力的恢復中原文化這一點卻也完全沒被改掉』
這句話,朱子理學應是此時擴散到民間,且以法律規範守節之行為。
守節就因果關係來看反而是將女人貶低成男性的附屬品,並非提高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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