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tycy (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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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文] 古書成書情況與古史史料學問題 謝維揚 [簡帛研究]
時間Thu Sep 1 01:08:51 2005
近年來中國古代早期文獻文本的不斷發現對於治古史而言,除提供給我們大
批新資料而外,最深遠的意義也許莫過於對古史研究的史料學基本概念的問題,
促使人們根據對新資料的研究從更多方面作一些反思,以獲得某些新的認識。自
近代以來,古史史料學的概念沿科學性的方向不斷改造,意義之巨大自無可懷
疑。但也應承認,整個過程其實仍然是在長成之中;在研究的實踐中關涉方法的
爭議幾無日無之,而在學者中對古史史料學原則的基本認識有時也相距何止丈尺
之間。尤其是近年來,儘管在我們看來討論這一問題的條件已大為改觀,但由於
對新出土早期文獻文本之意義的認識不同,學者間對古史史料學原則的認定在有
些對比中仍然存在明顯的差異。不久前問世的《劍橋中國上古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1)也許就是一個最近的例子。作為西方漢學界
的一部代表性力作,其對於古史史料學問題照例是有敏感意識的(這從它對資料
問題的大量論述中可以看出),而它引人注目的一點是在撰寫結構上採用了並不
多見的將地下出土資料與文獻資料作“二元”處理的辦法。這給人的印象是:
一、在複雜的古史史料學問題面前,它希望避免在每一處關乎古史史料學原則的
問題上簡單表態;二、與此同時,它又試圖通過這種“二元”的辦法宣示它的依
據地下出土之文物講古史乃古史史料學之正宗的觀念,而文獻的地位則相應變成
了“依賴性的”(dependent)。因此其雖沒有正面地將傳世文獻一棍子打死,
但依其寫法,文獻作為獨立的古史史料的地位則曖昧了許多,甚至基本上沒有了
獨立性,據文獻來講古史先成底氣不足之事(也正因為這樣,儘管文獻中關於夏
朝歷史的資料是眾所周知的,但該書卻堅持不寫“夏朝”這一章)。這種古史史
料觀也許並不是目前眾多學者所能認同的。僅此一例便可看出,在某種意義上,
學術界對於古史史料學基本概念認識的分歧並沒有根本解決;要真正確立起一種
公認的古史史料學的基本理論,學術界面臨的任務還是十分艱巨的。對近年來新
出土早期文獻文本的研究應該注意對這方面問題的總結和討論,因為這將是打破
史料學難題僵局的真正可能有好的結果的途徑;同時也只有將史料學問題的討論
包括在其中,對所有新出土資料研究的意義才是確定的,整個古史研究也才會因
此而進一步增強其科學性的基礎。
通過對新出土文獻的研究來檢討古史史料學的基本概念,核心問題是對古書
成書情況的再認識。這個問題的意義可以說只是在地下出土早期文獻文本大量發
現後才被充分認識到的。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對於古書成書情況的追究儘管
本來應該是討論古史史料學問題的前提,但實際上並沒有被足夠重視。這首先是
因為當時還沒有條件作這方面深入的考察,尤其是沒有可能對各種假說加以驗
證。同時實際上由於沒有實物的參照和對比,許多討論者甚至並沒有特別意識到
追究不同歷史時期書籍成書情況異同的重要性。因此自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古史
辨”學派對古書問題發表批判性意見以來,其關於古書成書情況的認識並未受到
嚴重的質疑,而這恰恰是判斷“古史辨”批判性工作最終是否成立的關鍵之一。
這種情況至遲自八十年代開始有重要轉變。1982年李學勤先生就提出了要對古
書做“二次反思”的意見(2)。1988 年李零先生寫出《出土發現與古書年代的
再認識》一文,進一步展開了在新出土簡帛書籍研究的基礎上對於古書問題的深
入研究,明確提出了對於“古書的體例的研究”的問題,並詳細地通過對余嘉錫
《古書通例》一書內容的介紹與補充首次總結了根據對新出土文獻文本的瞭解所
得出的關於古書成書情況的新認識。李文在這個題目下明確批評了“中國傳統的
辨偽學”,認為其“主要是根據一種簡單的推理”,“在邏輯上似乎很嚴密,但
它根據的卻是漢魏以後的著作體例,放之先秦,則大謬不然”。(3)這實際上
已經涉及了古史史料學的問題。九十年代,李學勤先生在《新出簡帛與學術史》
一文中提到新出土文獻研究“逐漸轉變了”人們“對古書形成過程的認識”,同
時還談到了以往有些著作“對古書的成書採取一種靜止不變的觀點”的問題,將
古書成書問題與史料學問題聯繫起來。(4)2000年,李學勤先生再次以《新發
現簡帛佚籍對學術史的影響》為題談到古書問題,明確提出“對古書形成過程的
瞭解”的問題,指出“認識古書總是有其形成演變的過程,是很重要的”;“以
動態的、歷史的眼光去看古書,便不會動輒指之為偽”,而且特別提到了對新出
土文獻的瞭解和研究“從方法上揭示了過去辨偽工作的局限性”(5)。所有這
些論述的要點是:一、對於古書成書的真實情況需要研究;二、對於古書成書情
況的研究需以對新出土古代文獻文本的研究為基礎;三、對於古書成書情況的誤
解是“傳統的”古史史料學所存在問題的關鍵。應該說,這些意見的提出以及它
們所代表的八十年代以來學術界對於新出土文獻所作的工作對於深入思考古史
研究方法上的問題有很重要的意義,是尋求建立現代古史史料學理論的重要起
點。換言之,在此之前的古史史料學理論因為還沒有包括這些認識及相應的實
踐,整體上還是在“傳統的”古史史料學理論範疇內,必須經過重要的改進,使
之轉化為現代古史史料學理論,才能對現代古史研究起到應有的完全積極的作
用。而整理出古書成書情況的真實細節,正是這種改進的第一步。
從史料學的立場來看,古書成書情況的研究主要要回答三方面的問題。首先
當然是古書真偽的問題。確切地說,就是以對先秦古書成書情況的瞭解來判斷傳
世文獻的可靠性程度的問題。這也可以說是“傳統的”古史史料學下力最多的問
題,但它們的問題和失誤亦多,對古史研究方法的影響也最大,必須依靠對新資
料的研究作出清理。在這方面,八十年代以來的一些研究的重要貢獻就是將對於
古書成書情況的檢討作為重要的方法納入到古書真偽問題的討論中來。這是“傳
統的”史料學所大不及的,而且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其最致命的弱點。因為總體
上,“傳統的”史料學包括其辨偽的工作,對於古書成書情況是循“以今比古”
的思路草率處理的,但問題就在於,古書成書情況自先秦至漢魏以後有很大變
化,二者已基本不可同日而語,用較晚近的書籍成書規律來判斷先秦古書的問題
不免會有重大失誤。當然這個情況也只是在大量獲得早期文獻文本之後才為今天
的研究者所瞭解的。因此在考察古書真偽的問題上,現代史料學理論的基調是明
確的,那就是必須走出“傳統的”古書辨偽方法的簡單公式,而把新出土文獻資
料所揭示的古書成書過程中的諸多早期特徵考慮在其中。
然而,在清理“傳統的”辨偽理論方面,由於有出土文獻文本實物作為依
據,復原(至少是部分地復原)古書成書過程的細節成為現代史料學的有力手段,
也是其形成新的更合理理論的主要突破口。在這方面應該說已經有了重要的、奠
基性的成果。李零先生在上引論文中以“出土簡帛書籍與古書體例”為題對新出
土文獻實物所表現的古書成書過程中重要細節的歸納和闡述,就很值得重視。該
文在整理余嘉錫《古書通例》成果的基礎上,依據出土簡帛書籍資料總結了先秦
古書體例的八個特點,對於認定“傳統的”古史史料學理論在判斷古書真偽問題
上的致命弱點或失誤已經很能說明問題。
由此我們想到兩個問題。首先是在現代史料學工作中,如果要對中國早期文
獻證偽的話,可靠的標準是什麼?從傳統辨偽學整體上的不成功中,我們可以知
道,拿古書體例範疇內的特徵作為證偽的依據是十分危險的。傳統辨偽學(包括
其最晚近的階段)前後已歷經數百年的努力,將大批先秦古書網羅為對象,凡在
證偽方向上的所有可能的說辭應該都已提出(可以說已使人看到了這種“辨偽”
努力的極限),卻並沒有能給出判定古書真偽的真正有理的標準(按李零的說法,
就是“傳統辨偽學所定判別真偽的標準大多不能成立”(6)),原因何在呢?
實際上正是因為傳統辨偽學所討論的恰恰幾乎都是古書體例範疇內的問題(這一
點可參看李零先生上引文)。傳統辨偽學整體上的不成功表明,對先秦古書而言,
其體例範疇內的真實情況遠比研究者想像的要複雜和富於變動,因為這些畢竟是
在古書自身作為一個範疇正在形成過程中出現的情況。不僅傳統辨偽學者不可能
完整掌握其規律,就是現代學者在瞭解部分出土文本情況之後,恐怕也不能說已
窮盡其所有的可能性。因此對於先秦古書體例範疇內問題的討論,必須有足夠的
開放性。在涉及古書體例的問題上,恐怕還是應如余嘉錫所說:“若意雖以為未
安,而事卻不可盡考,則姑云未詳,以待論定”(7)。這也就是說,因為我們
對於古書涉及體例問題的瞭解遠未窮盡(“事不可盡考”),已知規律的判定力
是不確定的,甚至可以說是可疑的。那麼,如果要找一個判定的有效標準,它應
該哪里呢?對此,我的不成熟的意見是,對先秦古書證偽的最終標準應該來自書
外,即應該找到正面反映作偽行為的足夠證據或證明。這應該不屬苛求,因為自
書內立標準之風險已如上述,自書外求之是很自然的。而要研究作偽行為的發
生,則問題將進入所謂知識社會學或知識動力學關注的領域內。比如李零說:“既
然古代並沒有如同後世一樣的明確著作權,……加之書籍傳播的不易,則他們(先
秦人)不僅應比後世更少作偽之動機,而且應比後世更少作偽之可能。”(8)
所謂作偽的動機等等,就是遠比古書體例範疇內的問題範圍更廣的話題。但對說
明古書作偽事實而言,這些是應當得到研究的。
從以上論述中實際上還可以想到與證偽標準有關的另一個有趣的問題,那就
是對於一部古書的判別,是應由證偽方舉證還是應由證真方舉證呢?上引余嘉錫
的話實際上就涉及到這個問題,而他在上文中還談得更明確,說:“語曰:‘明
其為賊,敵乃可滅。’欲辨紀載之偽,……必獲真贓,乃能詰盜。”(9)顯然,
在余氏看來,證偽方有舉證之責。本文上面提到的對先秦古書證偽的最終標準應
該來自書外,即應該找到正面反映作偽行為的足夠證據或證明的意見,實際上說
的也是證偽方舉證責任的問題。相反的立場之最簡明的例子就是在“古史辨”早
年工作中多見的所謂“默證法”,就是說,除非你舉出證真的證據,此書便非真。
這當然強調的是證真方舉證的責任。就結果而言,證偽方舉證保護的是事實上的
真古書,證真方舉證防止的則是將偽古書當作真古書。因此在“法理”上這兩種
立場似乎均無可厚非。然而在實踐上,持證真方舉證立場的傳統辨偽學常年努力
的結果是“古籍辨偽的工作越‘熱忱’,我們就越‘無書可讀’了”(10);而
近年來對新出土文獻研究的“一個直接的結果是證明不少長期被斥為偽書的古
籍實際是真的,或者一部分是真的”(11)。這說明就中國早期文獻的實際而言,
堅持證真方舉證立場的效果是不好的。在古史研究實踐中,證真方舉證立場的影
響也值得反思。前文提到《劍橋中國上古史》不列“夏朝”一章,其實《史記夏
本紀》中對夏世系的記載在質量上同《商本紀》沒有根本不同;倒退一百五十年,
依《劍橋史》的立場,“商朝”一章也應該不會寫,因為那時不會有殷墟甲骨的
“證真”,然而現在沒有人懷疑商史是真實的。因此在《夏本紀》的問題上,《劍
橋》目前堅持的證真舉證立場實際上反映了其拒絕對中國早期文獻的全面和總體
的表現與特徵作完整的思考。其實,依最平實的邏輯推斷,依證真舉證立場排斥
《夏本紀》很可能會是武斷的。這個事實有很深刻的含義,那就是對於中國早期
文獻文本的生成的基本理由應有恰如其分的認識,這一點還是需要我們大力研究
的。
另一個問題是根據傳統辨偽學整體不成功的事實,應該考慮未來古史史料學
的任務會有什麼變化。事實上,傳統辨偽學的成果並不理想這一點已經表明,對
中國早期文獻這一大宗資料而言,其作為史料的價值在總體上與古書辨偽工作並
沒有重要的、全面的聯繫。因此在未來古史史料學理論中,可以設想,相對“傳
統的”史料學,對古書辨偽的問題應該不會再佔據中心和重要位置,辨偽的重要
性會大大減弱,史料學思考的重心將會放到對於現代古史研究的要求更具針對性
的問題上(比如對古書內容來源的整理和對古書採用事實素材的原則的分析
等)。如果說“傳統的”史料學理論是以“辨偽”為主要特徵,那麼未來古史史
料學將越過這個階段,而進入更深層次問題的處理。這個估計對現代古史史料學
的建設有重要意義。因為就現代古史研究的要求而言,屬於史料學範疇的許多問
題本來應該得到深入研究(比如上面提到的兩個問題)。但在“傳統的”史料學
理論的定勢下,長期以來這些問題不是被掩蓋了,削弱了,就是被混淆或扭曲了。
這對古史研究本身的進展是有牽制的。對於傳統史料學理論得失的反思無疑應該
幫助我們改善這種局面。
由此我們正好可以談到古書成書情況研究的另外兩個同現代古史史料學概
念的建設有關的主要方面,那就是關於古書內容來源判別的問題和對早期文獻文
本之間關係的整理的問題。
從史料學的觀點來看,一項古代資料的價值最終取決於其來源如何。具有真
實事實來源的資料就是具有史料價值的資料。因此,關於古書內容來源的判別應
該是更具有史料學意義的基礎工作(而古書辨偽嚴格講來只是關於史料載體的一
項工作)。尤其是對於中國早期歷史的研究而言,在史料的問題上,對於資料來
源問題的探究有時比確定某部古書的真偽似乎更重要。近年來對出土文獻所反映
的古書成書情況的研究,在幫助我們形成探究古書內容來源的合理規則和有效方
法方面是有重要啟發的。首先比如,對於中國傳說時期歷史的大量資料,在“古
史辨”早年方法上是將其解說成“層累地形成的”歷史,實際上就是判為系統造
偽的產物。但在掌握真實的早期文獻文本實物的今天,通過對先秦古書成書情況
的深入研究,應該可以證明這完全是不可能的,是對中國早期文獻文本生成機理
的非常主觀的想像。因此對傳說時期事實素材出現的原理,應該從更廣泛的角度
去分析。比如現在我們知道許多傳說時期人名在先秦實用文字資料中出現,如包
山楚簡所記的老僮、祝融,和早年已知的東周銅器上的黃帝等。雖然實用文字資
料不是“古書”,但這些資料對分析古書內容的來源無疑是有價值的。由此也可
以看到,在特定內容或事實素材的來源的判定方面,早期文獻文本之間,包括古
書文本與作為廣義的早期文獻的早期實用文字資料之間關係的整理是很重要的
依據。隨著對古書成書情況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和擴展,對於古書內容來源和早期
文獻文本關係的認識一定會不斷豐富與進步,而這將使我們真正逼近建立更為科
學的古史史料學理論的目標。
(2002年7月)
注 釋:
(1)M.Loewe & E.L.Shaughnessy ed.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2)李學勤《重新估價中國古代文明》,《人文雜誌》增刊,1982年。
(3)李零《出土發現與古書年代的再認識》,《李零自選集》,廣西師大出版社,
1998年,第23頁。
(4)李學勤《簡帛佚籍與學術史》,江西教育出版公司,1994年,第12頁。
(5)李學勤《新出簡帛佚籍對學術史的影響》,《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頁,
三聯書店,2000年,第2頁。
(6)同(3),第31?。
(7)余嘉錫《古書通例》,上海古籍出版社《說文獻學》,2001年,第237頁。
(8)同(6)。
(9)同(7)。
(10)鄭良樹《諸子著作年代考》,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1年,第266頁。
(11)同(5),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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