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artacid (流光˙朔雪)
看板first-wife
標題Re: [問題] 第三者的定義
時間Fri Jun 25 01:30:03 2004
※ 引述《handsomecat3 (原生)》之銘言:
: 我想請教第三者的定義?
: 若是在婚前 有人介入兩人關係 算是第三者嗎?
: 還是說婚後才算第三者 而婚前算公平競爭?
: 有了定義之後 再考慮如下之問題:
: 假設先存在有一對情侶 這對情侶交往一段時間之後
: 男方跟另外一個女生發生感情 而後男方拋棄原來的女友而去
: 跟這個後來認識的女生結婚了 但是被拋棄的女生放不下感情
: 還是繼續跟此男人藕斷絲連 那麼到底誰是第三者?
我覺得這真是好問題!
每個人定義不同
我個人覺得第三者是指介入婚姻,破壞家庭的人
但是在男未婚,女未嫁之前
每個人都有選擇交友的機會。
感情這種東西不是先搶先贏,
大家在找尋未來陪你共度下輩子的伴侶前,不是該慎選的嗎?
假如哪天你找到比現任女友或男友更好,更談的來的人
還是有權利選擇的。
只是若感情問題處理不好,就會有一堆問題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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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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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7.196
1F:推 plakea:對於抱終生不婚的人呢? 211.74.13.118 06/25
2F:推 heartacid:若有婚姻,就能從法律的觀點出發 203.73.247.196 06/25
3F:推 plakea:所以第三者的定義從法律出發? 211.74.13.118 06/25
4F:推 heartacid:哦?我是以我的想法定義,你可以說說你的 203.73.247.196 06/25
5F:推 plakea:事實上這種未婚前,覺得不對就換的人往往給 211.74.13.118 06/25
6F:→ plakea:人不好的評價,就算他說他每次都很認真 211.74.13.118 06/25
7F:→ plakea:他也認為是在尋找合適的人,但別人對他的看 211.74.13.118 06/25
8F:→ plakea:法不是如此...只以法律定,我想太窄了... 211.74.13.118 06/25
9F:→ plakea:我以前一個朋友就是,他每段認真但也短暫 211.74.13.118 06/25
10F:推 heartacid:當然,在感情上理虧的時候,是很求償的 203.73.247.196 06/25
11F:推 yachu1979:推樓樓上..這種人是騎驢找馬的心態.不太好 218.162.169.179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