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0113 (star)
看板creditcard
標題Re: [問題] 被盜刷簽名簽錯仍被扣款
時間Sun Sep 14 01:29:36 2008
各家銀行的信用卡契約條款都是依照財政部的範本訂立的
如果在24小時之內掛失信用卡應該是只需要負擔1000掛失費用
超過24小時銀行通常會要求負擔自負額3000
而且如果簽名肉眼辨識顯不相同也毋須負擔
約定條款應該不會寫除非警方破案才不用負擔盜刷帳款
建議您將中信的條款看清楚相信應該不會有這種條款吧
趕快打電話去金管會
地址:22041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總機:(02)8968-0899‧傳真:(02)8969-1215
簡單說明要申訴的狀況
相信中信一定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 引述《viceversa (亦然)》之銘言:
: 前陣子信用卡掉了(中信白金卡)被盜刷一筆成功,
: 銀行表示只有報警後破案才能幫我消掉這筆金額,
: 否則就會直接向我收取卡費;
: 而除了報警之外,我還向中信要求調閱簽單,
: 發現簽單上的名字除了筆跡完全不同外,
: 而且根本就簽錯字了!!!
: 但仍然被刷成功了 =_=
: 請問我可以向銀行或店家要求賠償嗎?
: 雖然掉了卡片的確是我自己沒有善盡保管責任,
: 但我也付了一千元的掛失費了啊Q_Q
: 連這筆被莫名其妙盜刷的都要我付實在是很傷…
: 爬了文看到其實現在店員都不會仔細對簽名了,
: 其實真的很危險,
: 這裡就有活生生的慘痛經驗供大家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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