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gikooen (yoyogikooen)
看板creditcard
標題Re: [問題] 非本人的信用卡,在國外被偷且被盜刷
時間Thu Aug 7 22:08:14 2008
※ 引述《williamsson (喵)》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出國時不小心把平常加油免簽名的卡帶出去,那張是我媽的卡
: ,好死不死,在國外被扒手偷了,我是接到我媽通知,
: 銀行說有一比在國外四萬多的消費, 那時才知道卡已經被偷了
: (離被刷卡時間已經過24hr)。
: 問題:
: 銀行說信用卡非本人使用,完全責任要持卡人負責,也就是我媽要付這比錢。
: 但是這張卡是在國外被刷,而且是被偷的(有在當地警察局報案)
: ,商店和銀行方面都不用確認身分就可以授權成功嗎?
: 那是不是不論簽帳單上是怎麼簽的,這比錢都住定要我們付呢?
: 再調簽帳單有用嗎? 那問提是不是就變成我跟國外銀行店家的事
: ,而台灣的銀行只負責跟我媽收錢?
: 謝謝!
1.根據中信揭露的條款,已經超過24小時內掛失,銀行端為何不能主張要求你們付呢?
好吧!條款適用所謂善良使用者,一般"善良使用者"頂多要負擔1000+3000
2.你在國內用感應消費3000元以下免簽名,這是個漏洞,相信不只是你和令堂有做過
這件事,當然沒被抓包就不會有事
不然VISA WAVE消費沒事幹嘛把免簽名設在3000元內,事出必有因阿!
3.你媽又沒跟你一起出國,卡片會在國外被偷本來就有違常理,硬凹是你幫令堂保管更
是不可思議,反而出國的人要把信用卡請家人代為保管比較正常
4.調簽單肯定沒用,你覺得盜刷的人是簽卡片上的名還是他自己的名字(你把卡片後面
簽你自己名字更有轉笨版的實力)
5.上法院不見得對你家裡有利,什麼先繳就輸一半,拜託版上的人不要再害原PO了!你
們乾脆叫他不要繳直接嗆銀行說要蘋果日報見比較有創意
詳細的中信信用卡約定條款都有人PO過就不再重複了
在我看來原PO媽都已經非善良使用者(持卡人容許或故意交由使用者)
出發點不就是尋求版友支持不付被盜刷的四萬多
講這麼多要幹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50.3
1F:推 richjf:這篇中肯~~~個人造業個人擔.連個附卡都積得申請..能說什麼 08/07 23:00
2F:→ richjf: 懶 08/07 23:00
3F:推 seny:中肯..第五點很重要... 08/07 23:01
4F:→ yinson:自己先理虧了,要爭的話要說謊又要硬凹,感覺很難過 Orz 08/07 23:18
5F:推 sunnylook:中肯,銀行不是笨蛋,不可能讓你這樣凹 08/08 00:55
6F:→ williamsson:我一開始就承認這個錯誤了 從來也沒有硬凹 08/08 01:42
7F:→ williamsson:我只是想知道 盜刷 銀行跟商家的關係 簽名的效力 等! 08/08 01:43
8F:→ williamsson:今天我的感覺是 銀行咬定違規在先 後面他不想管 08/08 01:44
9F:→ williamsson:那要是我沒有違規 銀行不會跟商店求償嗎?簽帳單呢? 08/08 01:45
10F:推 maniaque:基本上,你跟銀行之間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存在.... 08/08 01:56
11F:→ maniaque:違規的是令堂(持卡人) 08/08 01:56
12F:→ maniaque:先講簽名,這點就夠讓銀行把持卡人打趴了...... 08/08 01:57
13F:→ maniaque:持卡人取得卡片後沒立刻簽名,是一條 08/08 01:57
14F:→ maniaque:持卡人更把卡片交給別人簽別人的名,又是一條... 08/08 01:58
15F:→ maniaque:要說效力,根本連最基本的討論空間都沒有了.... 08/08 01:58
16F:→ maniaque:持卡人要怎樣證明他在卡片上面簽的是他的簽名?? 08/08 01:58
17F:→ maniaque:把你推上火線? 銀行根本甩都不甩........... 08/08 01:59
18F:→ maniaque:持卡人也生不出卡片來證明卡片簽名跟簽單不同...... 08/08 01:59
19F:→ maniaque:是持卡人"自願"把銀行借給持卡人的信用卡,以高風險方式 08/08 02:01
20F:→ maniaque:來使用,銀行有義務去承擔持卡人自願跳火坑所造成的損失嘛 08/08 02:02
21F:→ maniaque: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在這次狀況完全不適用..... 08/08 02:02
22F:→ maniaque:銀行是相信持卡人會照規定使用信用卡,所以才發給卡片.... 08/08 02:03
23F:→ maniaque:銀行無法去保護非善良持卡人所造成的風險及損失...... 08/08 02:04
24F:→ maniaque:這就好比你去銀行開戶,銀行發給存簿作為交易依據 08/08 02:06
25F:→ maniaque:並以提款密碼以及開戶印章作為交易憑證.... 08/08 02:06
26F:→ maniaque:ok ,你把密碼寫在存簿上,然後把存簿印章交給你自認信的 08/08 02:07
27F:→ maniaque:過的第三者,結果第三者去盜領你的存款..... 08/08 02:07
28F:→ maniaque:你可以主張非你本人親自領取,要求銀行賠償損失嘛???? 08/08 02:08
29F:推 pooty:樓上要不要回篇新的比較快?看的很辛苦 08/08 02:09
30F:→ yoyogikooen:事實上原PO跟銀行端也沒任何牽扯,除非原PO媽告自己 08/08 05:35
31F:→ yoyogikooen:的小孩盜刷,如果原PO沒有違規事實遭到他人盜刷 08/08 05:36
32F:→ yoyogikooen:銀行有可能吸收這筆爭議款,另外商店也不見得完全免責 08/08 05:38
33F:→ yoyogikooen:如果盜刷事件太嚴重多次,有可能被認為是共犯結構 08/08 05:39
34F:→ yoyogikooen:輕則永遠不接受此商家刷卡,重則也會走向法律途徑 08/08 05:41
35F:→ yoyogikooen:所以原PO,銀行本來就是抓緊你們違規的事實來降低損失 08/08 05:42
36F:推 richjf:卡片後面寫著本卡為○○銀行所有...只是銀行借你母親用而已 08/08 09:55
37F:推 yukman:1.跟我認知不一樣 超過24hr自付額上限三千 24hr內則全免 08/08 12:55
38F:推 tcytc:原PO第一點根本就是大烏龍,快點修正吧..因為已經被M起來了 08/08 13:26
39F:→ tcytc:這樣才能避免後面的人繼續誤會下去 08/08 13:26
40F:→ yoyogikooen:原PO是原PO媽接到銀行通知才被知道被偷,顯然怠忽保管 08/08 14:41
41F:→ yoyogikooen:責任,況且原PO媽心虛被套出卡片根本交由兒子使用 08/08 14:42
42F:推 yukman:那就附加但書吧 因為光就回文第1項看起來並無上述但書 08/08 15:12
43F:→ yukman:容易誤導網友 08/08 15:12
44F:→ yukman:我上述有誤 以上理由並不能構成銀行撒手不管的條件 08/08 15:14
45F:→ yukman:只是上法院時 對銀行有利 對持卡人不利的條件 08/08 15:14
※ 編輯: yoyogikooen 來自: 59.112.38.30 (08/08 15:26)
46F:推 chingpig:好中肯的文!!! 用力推!!! 08/08 16:14
47F:推 dumplingrosa:認真推一個! 08/08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