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as82539 (喵)
看板WarringState
標題Re: [議題] 秀吉就任關白
時間Sun Apr 10 02:00:17 2011
※ 引述《Augusta (十年一覺揚州夢)》之銘言:
: 請教一個問題,
: 從大化革新到鐮倉幕府崛起,
: 大和朝廷在日本島的勢力範圍是否不斷再擴張與深化?
我不太能理解你所說的「再擴張與深化」,不過這是我略寫跳躍式解釋的問題
所以還是說明一下你所說的大化革新──鐮倉幕府這段時間的大和朝廷之發展好了。
如果要從幾個關鍵的年代來佐證日本政局的變遷,那吾人可以找幾個醒目的分水嶺,即:
事件 效果
A.推古天皇推聖德太子攝政(539) 聖德改革開始:引官階(603)
設憲法(604)企圖修改蘇我氏主導的
氏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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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蘇我入鹿介入天皇繼承問題 蘇我氏面對王權壓制的挑戰
山背大兄王自殺(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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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中大兄皇子聯中臣鎌足弒蘇我蝦夷/入鹿父子(645) 王權對蘇我氏的再度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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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革新詔書,大化革新開始(645) 土地公民制(646):土地國有概念出現
庚午年籍(670?) 國家調查之戶籍本
郡國里制:建立中央/地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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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壬申之亂(672) 大友皇子和大海人皇子繼承鬥爭
由大海人皇子獲勝,建立天武天皇政權
後廢貴族「食封制」、貴族寡占太政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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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寶律令(701):借唐制班田收授法 A.仿唐制的律令制國家出現
B.租庸調制出現,土地國有化進一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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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邊,我們可以看到律令制國家的形成,其實是
王權和
貴族(氏族)政治的競爭
王逐漸不甘於被有力的通婚外戚豪族控制,只當作象徵性的共主,也下海競爭政治主導權
而貴族似乎是在這場鬥爭中鬥輸了。逐漸失去了掌握政治的權杖,而整體朝廷走向了
以律令、土地國有,稅制上貢的中央王權制度。
然而實務上仔細地看當時日本的班田收授制度,則可以看出另一個面貌和律令制的破綻
便於說明,我們大致把當時的田制分為兩類,一個是要上繳的輸租田,另一為免稅田,即
1.輸租田
(a)口分田:借給6歲以上國民使用,死後須歸公
(b)位田:分給官等五位上官員之土地,官死後一年充空
(c)賜田:基於天皇意志勅命賜給個人之田,主要是給國司、郡司封地,死後一年充公
(d)墾田:新開墾之田地
(e)子弟田:租賃與國民耕種,政府抽租的無主田
2.免稅田
(f)官田:用於皇室開支的國有田
(g)放生田、公廨田:用於衙門開支
(h)神田:神社所有土地
(i)寺田:寺廟所有土地
(j)職田:敕賜賞賜者高位,或國司、郡司有力豪族封地
(l)功田:基於功績大小而有永久世襲到3世所有的賞賜田
事實上占有朝廷官位、國司、郡司的貴族,以及寺社等新興階級是享有許多免稅田的。
這是稅制上第一層的稅制結構犧牲。
第二層則是口分田的計算問題:口分田是以口分田,也就是說,以人數的多寡分配水田
為主的田地多寡,這在先天上就有利於多人的富豪,然而問題在於養老律令的班田收授田
是以水田計算的,而實務上水田必須要有灌溉設施的補助才能墾作,即使地方大多會以
旱田作混雜之妥協,但整體的口分田沒有增加的話,必定會隨人口增加而不夠。
如果是僅是這兩層,那設立誘因獎勵新墾田就可以解決。這也是以下獎勵制度,如:
722 良田百萬町步開發計畫
723 三世一身法(農民回歸墾荒之班田者,可享有該田一世所有權,新墾者可享三世)
然而第三層的問題,在於承擔於口分田農民的稅負其實不少。簡單地說當時農民要付
a.中央稅負
租──穀2束2把/段
庸──10日勞役,或以布2丈6尺折抵。連續作30天勞役可抵租庸。
調──絹8尺5寸、絲8兩、棉1斤、布2尺6寸
b.地方稅負
雜繇─為地方國司工作60日勞役
義倉─繳不等穀物作荒年保險
出舉─地方強迫放貸,公出舉利息50%
也許和唐代的租庸調相比,日本的稅制不見得較重。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中國的租庸調
是從隋代就承襲,而人民早已習慣於中央集權下的土地國有制度。相對於日本則是剛開始
從原始近乎免稅的自耕狀態,突然要負擔租庸調和地方雜稅、義倉、出舉的負擔
故農民對稅制的政策反彈和反抗也不應混為一談。701年班田法逐步執行後,過了22年竟要
靠有限期的土地私有優惠來獎勵農民回耕和墾荒,可見農民逃稅而流浪,或躲貴族/寺社田
領尋求庇應的狀況相當嚴重。
三世一身法獎勵措施之失敗,在於農民會在充公期限到前再度逃亡。所以僅能得到有限
,可能斷斷續續的稅收。進一步造成中央稅制基礎──戶籍的編造困難,和稅基喪失問題
大和朝廷的妥協則是在
743年頒布墾田永年私財法,犧牲墾田的國有化以換取農民墾田繳稅
所以回到你的問題:
: 大和朝廷在日本島的勢力範圍是否不斷再擴張與深化?
我們做一個分類的小結,則為:
a.作為王權自貴族政治深化:並不算成功自貴族間奪得政權,而是一種共同統治模式
b.勢力是否因此擴張和深化:對於大和朝廷來說,墾殖的廣義勢力範圍算增加,但實質
國有土地在743年後沒有增加,反而是停滯了。這是為稅收
犧牲了土地所有權下的妥協,後期非但沒有深化
王權對土地的掌控,反而還造成王權於土地制度的萎縮
那麼,終於到這裏了...
: 因為關於「律令制度被莊園經濟侵蝕」的解釋,
: 想到另一種解讀可能是,
: 大和朝廷的勢力擴張的速度比統治力量增長的速度快,
: 導致對地方的統治力量被稀釋,
精確的說,是墾田永年私財法妥協後,律令制的骨幹和血肉:國有班田制開始出現破綻
這個破綻則決定了後續「律令制度被莊園經濟侵蝕」的問題。
好,還是一個個慢慢講:我們知道以水田為主的新墾地,若要開發必須要先投資灌溉設施
此外還有開荒、整地、耕作的人力、耕作器資本。這並不是幾個窮農民就可以做到的事情。
所以《墾田永年私財法》第一個危機,就在於:
這是對有錢人或多人合作才有利益的法令
唯有先投資資金/勞力,雇用/合夥勞力耕作才能獲得可耕地下,其耕地才有收成的價值
在當時的日本,
墾田的推動背後多有寺/社/王族/貴族支持才有本錢做到。
但莊園主大多居住於京,故實務上必須任命管理者托管,也就是莊官。
然而新墾田仍可能被國司壓榨抽稅,這時便可用三世一身法時期就出現的解套法:
基於逃稅的動機,而且新墾田和回墾口分田為耕作民所有,自耕主可以選擇捐給有力
寺/社/貴族作為逃稅的手段。上層的貴族可以增加名義上的抽稅田,下層的領民則可轉成
受上層委託管理佃戶上繳租田賦的名主。是兩者皆是雙贏但對朝廷來說是全輸的賽局。
在這樣的情境下,新的土地關係呈現了私有化的浪潮....以及加速班田制崩潰的骨牌效應
在新的遊戲規則,大概長這樣:
朝廷
(冏)
-------------------------------
↑失 ↑繳
│稅 出逃 │稅 任命
口分戶───→ 莊園主──→捐地名主
口分田───→ │↑ ──→捐地名田
││ 取得
捐地 任││上
命↓│繳
莊官
管│↑上
出逃 理↓│繳 ─自墾系莊園
口分戶───→ 作人 ─捐地系莊園
墾田 ─損失國有土/戶
大概到800年,班田制就玩不下去了。土地私有化轉成常態性後,也連帶影響了剩餘有
賜田、放生田、公廨田、采女田、官田的國衙領。主要是因為土地私有化造成了
諸多土地侵占、邊界問題,造成的土地糾紛。後果是代表朝廷的國衙領管理者國司和郡司
以及莊園主和莊官,都為了捍衛自有土地而武裝化。
以守護莊園為主的武士團,和守護國衙領的健兒制也開始出現。
到這時朝廷已經無法有效的藉由軍事力來掌控各地勢力了,而是要靠國司健兒制委託管理
同時,政權的消長也再度從王,過度到有力的豪族。此時就是藤原氏。
藤原氏的源流就是聯手策畫刺殺蘇我入鹿/蝦夷的中臣鐮足。他後來改姓藤原,
其後藤原不比等因為幫助撰寫大寶律令而受重視,成為新興崛起的技術官僚
藤原不比等也採取和蘇我家一樣的方法: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48/2728869140_e7828b6b30_o.jpg
藉由通婚和女兒的大腿,緊緊夾住皇家的老二和王位繼承權,開啟了外戚干預政治。
豪族介入的事蹟大致有:承和之變、應天門縱火疑雲,簡單講重點就是把橘家、伴造
、伴建家都擊敗,而獲得了最有力的豪族和外戚不敗之地。
然而問題在於:
藤原氏的崛起又重演了蘇我氏介入皇權繼承劇碼,加深皇權.豪族矛盾
特別在藤原氏逼清和天皇退位,立光孝天皇,又使之封藤原為關白,實現了攝關政治後
王權和豪族的關係再度決裂,而成為院政法皇 vs攝關天皇的雙元對立政治...
一切都是從不甘心的後三條天皇開始的:他開啟了一系列的抗衡機制,也就是:
a.莊園整理令:把歸公田納入院領
b.建立公斗:避免莊園主利用斗升上下其手
c.故意退位,再開院廳,實施院宣政令和朝廷抗衡
d.以護衛名目招募北面武士,將院領武裝化,和肥大的藤原政權對抗
e.建立院知行國,以院宣將特定國衙領權力納與特定豪族所有名義,侵蝕國司系統
就是這兩點,可以說讓原本受制於有力貴族管理、操控的武士團,有了雙元對抗入場卷
這時土地關係又呈現了:
上皇 │ 天皇
│
支持 │ 藤原
武家 │ 攝關
│
知行 對 國司
國守 立 莊園
│
地頭 │ 莊官
新型對立狀態...
至於武士團呢?就成為兩元體系對抗下的代理戰爭執行者
保元之亂(1156)是崇德上皇(平氏) vs 藤原賴長(源氏)
以仁王亂(1180)是後白河法皇(平氏) vs 以仁王+藤原家(源氏)
以仁王的宇治川之戰開啟了源平爭霸舞台。很可惜的是在源義經、源義仲的活躍下
把平家、藤原家都打垮了。原本兒子和後白河法皇的翻臉,竟轉成武家和院政的翻臉
以及主客易位。我想這是原本後白河法皇這隻大天狗都難以想像的後果。
所以回到原題:
: 或者說受限於既有的統治技術對太偏遠的地方鞭長莫及,
: 所以被關東崛起的武士集團吃掉?
這個問題的回答,還是要回到:
a.土地私有化下,「律令制度被莊園經濟侵蝕」,使得大和朝廷弱化
b.豪族乘莊園經濟再度崛起,使藤原再度吃下了王權繼承和統治權。
c.天皇不甘於被宰制,以院政型態挑戰藤原攝關政治
d.王權和攝關的對立內耗,營造了武家集團化、組織化、專業化的舞台
e.武家自爭霸戰統一,擊敗了平家、攝關家,並成為王權的新敵人。
f.承久之亂後,王權對武家的反撲遭到擊退,自此結束了律令制國家的再興可能...
而使日本中世走向了北條鐮倉幕府寡占政治局面
: 檢證的關鍵史實可能是,
: 大和朝廷在律令制晚期對於近畿地區是否仍有如昔的統治力量?
基本上自承久之亂為起,可以說是古代律令制衰亡的句點。即使有建武新政挑戰
但建武新政也是面對北條幕府(武家)和朝廷(公家)利益下的重分配之作
已經不是7世紀律令制國家了。
而天皇的無權化,可以說是經濟/土地/政治關係變遷後,權力逐漸過度到武家的結果
這點還是要再次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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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打完了...花了我快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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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田收授法(含p.3的田類解說與p.4的稅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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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一身法(含良田百萬町步開發計畫)
http://ja.wikipedia.org/wiki/%E4%B8%89%E4%B8%96%E4%B8%80%E8%BA%AB%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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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指正,深夜問題多。還是早點面對質問比較好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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