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社會契約看死刑
時間Sat Jul 4 00:15:42 2015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 我要重申,
: : 我並不在跟誰爭執死刑制度的正當性,
: : 而是社約論是否能作為反對死刑制度的論據。
: : 我的立場是不能,更精確說是不相干,
: : 亦即社約論既不支持也不反對死刑的正當與否。
: : 從而,把問題拉到自由主義拉到資本主義拉到平等原則拉到代議政治,
: : 都扯太遠了。
: : 當然你要將前述觀念拉進來作為你的大前題也不是不行,
: : 但說真的,
: : 你可能需要更多的文字量說明這些概念如何輔佐社約論證成死刑的不正當,
: : 否則下面拉哩拉雜引了一大段,
: : 遮掉或不遮掉,
: : 都沒有弱化或強化你對「社約論與死刑不具正當性」的主張,
: : 越看越不懂引這麼多幹嘛,
: : 還不如不要提,直接切正題。
: 社會契約論的核心基礎是每個人平等,以簽約的方式組成政府
: 無論是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等等...皆是一樣
: 說了那麼多只是要論述社會契約論從平等概念出發而已
你不是要拿社約論來論證死刑的正當性?
我可是一直都在問你這個你自己提出的主張喔。
我也從來沒說社約論不是從平等出發喔。
現在是怎樣?
你到底是要不要說明社約論為什麼可以否證死刑的正當性?XDDD
: : 你打算從不同政治意識形態的平等下去抓什麼來證成社約論否定死刑的正當性?
: : 看不懂。
: : 我隱約理解是,
: : 你認為社會主義比自由主義更平等?
: : 審議式民主比代議民主更平等?
: : 是否更平等其實還有討論餘地啦!
: 前段已說明
: : 但讓我們聚焦在社約論與死刑的關係,
: : 社會主義與審議式民主縱使比較平等,然後呢?
: : 死刑的正當性在於對於生命與人性尊嚴的想像,
: 為什麼人的性命是至高無上的可以推導出死刑的正當性?
: : 如果一個共同體不把人命想像成是神聖與絕對的,
: : 平等也會是場殘酷的殺戮。
: 死刑是國家殺人,問題在於國家有沒有權力殺人? 而且是殺沒有必要殺之人?
: 既然生命是神聖而且絕對的,那麼國家為什麼可以殺人?
: 這點你這裡和接下來還是沒解釋阿
: 而且有一個最大的矛盾點在於當你提了這種論述:
: 生命作為最高價值
: 那麼國家處死一個重刑犯是否違背了這個價值?
: 這點你就不能拿無期徒刑或其他刑罰出來背書
: 因為在這脈絡下自由什麼的並不是最高價值,相對來說是可以被剝奪的
你別顧左右而言他,
這一個月來我只是在問你:
社約論如何證成死刑的不正當?
我前面的意思是,
直接主張生命神聖性的人都比你亂抝社約論來得有說服力。
怎麼反倒成你來質問我?XDD
你先回答你社約論跟廢除死刑的關係吧你!
: : 所以關鍵還是在共同體對於對於生命與人性尊嚴的想像。
: 同上,你這裡還是沒有論述死刑的正當性
: : 這就是我所謂看不懂你幹嘛把論述拉這麼遠之處。
: : 另外,別說保守主義,
: : 更遠古希臘的極刑有流放與死刑兩種,
: : 如果不是城邦公民,異邦人和奴隸還不配接受死刑。
: : 甚至對蘇格拉底來說,死刑要比流放來得有尊嚴。
: : 因此共同體與死刑的議題並不是在共同體的政體是否平等,
: : 直接從生命本質去思考即可。
: 又在跳針
: 古希臘的政治哲學和現代政治哲學基礎不同
: 那種的也談不上民主
我要重申幾次?從標題到內容,
要拿社約論論證死刑的不正當的人可是你
我也說過我不是要論證死刑的正當性,
而是質疑你怎麼拿社約論否證死刑?
跳針的是誰啊?
: : 平等的問題前面已回答了,
: : 平等得出的結論可能是每個人的生命都很珍貴,
: : 也可能是每個人的生命都很賤。
: : 今天我們一起參與一場遊戲,我們每人一條命,
: : 約定只要被抓到就要退出遊戲,
: : 你不退出遊戲,會有個裁判強迫你退出。
: : 我想你這樣會比較了解社約論的平等確實與國家執行死刑的正當性與否無關吧?
: : 至於奴隸,所以你提到奴隸是用來類推嗎?
: : 若是,類推是很弱的論證方式,我也不想失焦跟你比對這樣的類推是否恰當。
: : 最後,剝奪生命權是否就等於否認人格權?
: :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 : 生命權是生命權,人格權是人格權,
: : 字面上就是兩碼事,法律定義上也是不一樣的,
: : 這應該不需要我多加說明了吧?
: 若是把生命權的價值拉到最高,那麼所有的權利都是附加在生命權之上
: 同樣的人格權是附加在生命權之上的,以國家力量消除生命權也等同消滅人格權
: 若是國家消滅人格權不可行,
: 那麼死刑是消滅生命權同樣也會消滅人格權,一樣是不可行
: 若是不假設生命權為最高權力,那麼死刑的定義作為最終懲罰的罰則理由也不會存在
還是一句話,社約論怎麼證明死刑不正當?不要抬槓。
: : 同樣可以以蘇格拉底為例,
: : 古希臘人執行死刑的目的並不在剝奪生命,
: : 而是抹殺犯罪者在城邦中的社會關係,
: : 因此犯罪者可以選擇流亡代替死刑,
: : 但這意味著犯罪者選擇了生命而放棄了人格,
: : 所以蘇格拉底拒絕出奔。
: : 因此共同體成員達成一個在特定狀況可以剝奪彼此生命的共識,
: : 並不等於強迫成員放棄自己作為立約主體的人格。
: 拿古希臘背書是錯誤的做法,因為他們背後的政治哲學和今日不同,也非民主
: : 所以你的立場是安樂死也是錯的嘍?
: : 即使是事前已簽下願意接受安樂死的承諾亦然?
: : 這邊講加工自殺不是我國刑法狹義的加工自殺,
: : 而是廣義的事實上的、倫理上的加工自殺行為。
: : 若你有些許遲疑,
: : 表示你應該也意識到問題不在他殺,而是生命的價值。
: 又在秀術語了,能不能拜託一下,你提的東西好歹也些概念吧,
: 要不然光解釋這些東西就解釋不完了
: 安樂死分成兩種,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
: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pastoral/euthanas01.html
: 主動安樂死: 指醫務人員或其他人採取某種措施加速病人死亡。
: 被動安樂死: 指中止維持病人生命的措施,任由病人自行死亡。
: 自願安樂死: 病人自己要求安樂死。
: 非自願安樂死: 無行為能力病人,不能表示自己的要求、願望或同意。
: 主動安樂死基本上在絕大多數國家是不被允許的,包含台灣
: 被動安樂死才是被有限度允許的
: 而被動安樂死等同放棄醫療的概念,
: 當然也有分自願和非自願,
: 非自願在絕大多數的國家一樣是不被允許的
: 討論的是自願,自願就是自己願意放棄醫療
: 這和自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醫生幫助自殺更是不同的概念
: 講白話就是得了疾病/急病,不治療/依靠醫療器材會死的,
: 而病人為了避免治療時受到的痛苦因而簽訂不治療合約,
: 發病後,醫生不予治療讓病人自然死亡。
: 加工自殺是什麼?
: 某人不想活要求旁人無論用什麼方法殺死他
: 這才是加工自殺好嗎。
啥碗糕啦!原來你就這點程度......
我不想把問題弄開花啦!
你要怎麼創制你的安樂死學說我不跟你爭這牛角尖。
你還是言歸正傳告訴我社約論跟死刑的關係,
一如標題。
: : 我的術語在哪?XDD
: : 你具體指出來給我看......也就無知之幕而已吧?
: : 我應該很壓抑地用基本的語言在論述,
: : 可沒又左派又右派地冒出一堆內涵很複雜的概念推砌。
: ========================================================================
: 如果不是,
: 授權國家在某些狀況下可以把自己殺死這回事就無所謂邏輯上有問題,
: 在無知之幕下,
: 去個性化的主體們都同意當主體間的不特定某人在揭開無知之幕後,
: 成為陷入某種特定生命處境的特定主體時,
: 共同體可以抹除這個主體的生命,
: 就更沒有邏輯荒謬的問題。
: ============================================================================
: 隨便抓一段,這段除了術語堆砌外還有什麼?
: 主體,共同體,無知之幕下,揭開,特定生命處境等等等...
: 這些字湊來成段落的東西又是什麼?
那不是你中文程度太差,就是你太抬舉我了XDD
subject, community都是基本的哲學用語,
生命處境也根本沒你腦補得那麼玄,
比起你又是左右派,又是社會主義共產主義,
一堆空泛、可以很多似是而非解讀的術語,
算是明確乾淨多了。
你連subject, community, situation都不知道,
你確定你還要在西哲板大放厥詞?
: : 承前,我自己都看不出哪來的歐陸哲學的術語?XDD
: :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我要用無知之幕支持死刑啊,
: : 你要不要在靜下心來從頭看一遍?
: : 虧我最後一段還強調我尊重你一聽到死刑汗毛就豎起的激動......
這兩個禮拜工作要弄一件稅法案子弄到頭很大,
才一直沒上線回應。
給你那麼多時間思考、回應與修文,還這麼敷衍?
拜託告訴我:
你要怎麼用社約論證成死刑的不正當?
我回文一直都是在追問這個問題喔。
我既不認同也不反對死刑的正當性,因為我也還在思考,
但我想破頭也不明瞭,
社約論怎麼用來反駁死刑制度或支持廢止死刑制度的正當性?
我很嚴守哲學討論的戰場,
而且我也一再重申、明確提醒你戰場的界線在哪?
你可以回答很粗糙,看得起你,我會繼續追問,讓你講更清楚。
你也可以不回答,我也不逼你。
但給提問者冠個子虛烏有的帽子後,
反過來用所有篇幅訕笑提問者的主張不成立。
以為這樣就可以把自己的主張摸魚混過去,
這個我看了很想翻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51.13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Philosophy/M.1435940145.A.579.html
※ 編輯: Augusta (111.240.51.134), 07/04/2015 00: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