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winkle (星爍)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關於婚姻的本質
時間Fri Nov 29 13:23:52 201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c2Avdn ]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反多元成家 500名學生1130上凱道
時間: Fri Nov 29 13:14:29 2013
※ 引述《HellyStrike (硫磺燃燒的火坑)》之銘言:
: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 噓 ysanderl:*全部*被攻破<<哪裡有文章?怎麼論證攻破的?不是心證吧? 11/29 00:55
: : http://ppt.cc/WGUk
: : 論文在此
: 原 po 這篇 Loren Marks 2011 論文的連結還要快 36 鎂
: 我等眾魯蛇怎麼可能還會特地花錢下載來看呢?
: 底下是同一篇論文,不用錢 der:
: 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937762
: 某 u、某 d、某 e,或者是某 c 大大看到
: 趕快過來幫忙打臉一下喔~~
: 畢竟一口氣把 59 個被神聖不可侵犯的 APA 引用來支持同性婚姻教養孩子,
: 和異性婚姻無差別的論文,給全數攻破,
: 大大這簡直太神奇了,應該很好打臉吧?
: 嫌 33 頁太長,這邊有一篇對這篇論文的簡介,是把論文標題拿去 Google
: 得到的第三個網頁:http://ppt.cc/08PA
: 其中還有說到很好笑的一點,就是
: 「這些研究甚至不符合 APA 自己在統計檢定力(statistical power)
: 上所持的標準」XD
: 幹有夠偉大 der 協會,有沒有別人要投你論文就得符合自己訂的高標準,
: 但當要為特定意識形態站台,自己去引用別人的論文時,
: 即可降低自己的高標準的八卦?
感謝板友證實,偉大der APA一點都不公正,完全是在為同運的意識形態做服務
性傾向不能改變根本是唬爛唬出來的
davidkid兄,對於這些證據,您有什麼看法?
可憐的APA前主席,秉著學者的道德良知,出來宣誓作證「性傾向是可以改變的」
卻永遠得不到同志們的承認
要否定這一點竟然一直對小弟做出要我改變自身性傾向的無理要求
請問我幹嘛從自己認同的一個好的狀態,扭轉到不好的狀態
辛苦的去養成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習慣,然後再辛苦的戒掉它?
宣稱吸毒可以戒掉的,不需要自己先去吸毒戒成功才可以宣稱。
我不相信你們會不知道酷兒理論,但是只要我不提,
就沒有同志會把這個對他們不利的,性傾向會流動的理論拿出來講
另外,關於婚姻本質論,這完全是在哲學做抽象意義的討論
我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有鄉民在進行哲學討論的時候一直把法律拿出來
說動物在法律上面屬於物,無法跟人結婚幹嘛?
今天我們又不是在討論法律(不然同性婚姻就直接用民法972結案好了)
而是討論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一直用婚姻在現行的台灣法律下,受到的限制,來否定人獸婚、多人婚、與無生命婚
那為什麼遇到同性婚,台灣現在的法律限制就不見了?
請不要用法律教條,去限定我們要做婚姻本質的批判性思考
就連我這個教友,都從來沒有用宗教的教條去限定婚姻是神特別為男女所立定,
具有神聖性來框架住大家對婚姻本質的思考了(其實很多教友會,我不否認)
1 什麼是婚姻?婚姻是社會獎勵一種對維持社會延續下去有利、符合common good的制度。
2 為什麼這種制度僅限於異性之間而不及於同性之間?
因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才可繁衍後代和建立一個自然家庭(natural family)。
3 為什麼「自然家庭(natural family)」這麼重要?
因為社會科學數據指出孩子在穩定的原生父母照顧底下成長是最好的。
對於這三段,基本上第三段已經證完了
不過有人對第一段婚姻的定義覺得不滿意,想要重新定義
重新來詮釋common good
當然OK,但是定義完成,請保持開放的心胸
接受人獸婚和多人婚等其他種類對你的定義進行壓力測試
並不得用現行的法律教條去否定他們(不然同性婚,民法972)
這才是探討婚姻本質該有的態度。
而不是用現在多元成家草案又沒提,不然你去提我支持你這種來逃避討論
請正面面對在你的婚姻定義下,會把人獸婚,多人婚,近親婚包進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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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嗎 ▲ ◤ ˋ ◤ ˋ ▎ φhacoolman
好 在這邊簽個名, 嗎 / ● ● \ ▲ 簽嘛簽嘛簽嘛
好 就能實現願望喔! 嗎 ▊/ ◣ ◤ ◣ ◤ \ ▏ 嘛簽嘛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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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契約不簽嗎好契約不◥嗎▊ \ │ ▎ (●ω●)
好契約不簽嗎好契約不簽嗎 \ ︶︶ /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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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80.186
關於婚姻的本質,是否會反對同性結合,小弟在八卦板發現討論錯地方,
故轉來哲學板做相關討論
佔用貴寶地,盼莫見怪
1F:噓 teamax:性傾向可以改變與否跟同志婚姻正當性有關係嗎? 11/29 13:38
婚姻的本質會排斥掉同性結合,其簡要論述如下,性傾向能否改變
那是在討論時,所延伸出來的子議題,與同婚正當性無關
1 什麼是婚姻?婚姻是社會獎勵一種對維持社會延續下去有利、符合common good的制度。
2 為什麼這種制度僅限於異性之間而不及於同性之間?
因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才可繁衍後代和建立一個自然家庭(natural family)。
3 為什麼「自然家庭(natural family)」這麼重要?
因為社會科學數據指出孩子在穩定的原生父母照顧底下成長是最好的。
2F:噓 chipretender:大家可以看看他在八卦版發的文 與別人回應他的文 11/29 13:38
3F:→ chipretender:再來決定要不要好好跟他討論 此人無視任何的哲學方法 11/29 13:39
4F:→ chipretender:反正大家去爬爬文就知道了 免得浪費時間力氣 11/29 13:39
5F:→ sin4000:這篇原po跟二樓是不是都違反版規了 11/29 13:41
6F:→ sin4000:無論發文或轉文 原po未經同意都不能刪掉回應 11/29 13:42
7F:→ chipretender:? 11/29 13:44
8F:→ evilcherry:@sin4000 似乎要採告訴乃論 11/29 13:45
9F:→ sin4000:OK 了解 11/29 13:46
10F:噓 chipretender:請問我違反那條板規了 不好意思問下 11/29 13:46
11F:推 uka123ily:應該是沒有違反 11/29 13:48
12F:→ sin4000:把對手當作論點 不過要採告訴乃論所以是我誤會 不好意思 11/29 13:51
是否違反板規審查完後,可以開始正式討論了嗎?
對於婚姻的本質是會反同性結合,更詳細的資料在關啟文教授的這篇文章裡
小弟的論點也完全立基在關教授的論述之上。
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2/11/blog-post_22.html11
希望能就婚姻的本質做討論:同性,多人,人獸,近親等
這些結合的形式是會如何的被婚姻本質所排除在外。
13F:→ teamax:所以性傾想可否改變跟同志能否結婚的正當性有何相關? 11/29 13:58
14F:→ chipretender:關教授的論文裡都一堆問題了 這個程度更差不會回答的 11/29 13:59
15F:噓 chipretender:關於婚姻本質和你最愛提的COMMON GOOD的概念 11/29 14:01
16F:→ chipretender:我在八卦版早就特別回你一篇了 我實在不想轉來這裡獻 11/29 14:01
17F:→ chipretender:醜 而且你也根本不用符合論證的模式回應 別來這亂版 11/29 14:02
(四)人身攻擊:
把論證從被討論的事物移轉到不相關的對手性格。
這種論證不談對手提出的論點反而把對手當作論點,
從論證轉移到辯論者身上: 不去否證對方主張的內容,反而去攻擊提出主張的人。
人身攻擊有若干形式:
a. 否定對方專業,指責對方的名聲或是個人缺點。
b. 否定對方環境,論證因為對手的環境或生理狀況,所以造成某一不良現象。
定義參考自:
#17Vy64OO(W-Philosophy)
板主看到後,麻煩把上面幾個違反板規的處理一下,感恩
18F:噓 chipretender:你先趕快論證我如何做A與B啦 11/29 14:06
chipretender,先等板主處理完你的違規行為後,我在正式與你討論
也請你自行將你在八卦板的那篇,轉貼到這裡,供眾人檢視你的論點
19F:→ chipretender:除非你能證明你用了論證的形式 我說你沒有 11/29 14:06
20F:→ chipretender:或是關教授的論文裡完全沒有問題 我卻說有 11/29 14:06
21F:→ chipretender:你再來說我人身攻擊 難不成你自我感覺良好? 11/29 14:07
22F:→ chipretender:覺得自己用論證形式發文 哲學程度佳 ? 11/29 14:07
23F:→ teamax:不是要討論? 11/29 14:08
24F:→ teamax:怎還在研究版龜? 11/29 14:09
25F:→ chipretender:我早就對你的文章和關教授的某些概念做過批判 11/29 14:09
請你轉貼批判的本文到這裡,不然沒在八卦板看過的不知道,感恩
不在此版出現的文章,為了要讓眾人了解討論的脈絡,我會請你再立論一次(或轉貼)
26F:→ chipretender:所以不叫空口說白話 另外 我很清楚這裡的程度高低 11/29 14:09
27F:→ chipretender:我那種拙劣的論述我實在不想轉來獻醜 西哲版 11/29 14:10
28F:→ chipretender:不是你跑來這裡討拍求仲裁的地方 要討論拿論證出來 11/29 14:10
29F:→ chipretender:不是丟一篇文就叫大家回答你 你誰呀? 11/29 14:11
如果不斷的進行人身攻擊的累犯,不知道西哲板的板規有否加重?
30F:噓 chipretender:我這又叫人身攻擊呀 你到底要不要討論呀 11/29 14:13
31F:→ chipretender:我還想看大家是不是真的想跟你討論在把我那篇鳥文轉? 11/29 14:13
32F:→ chipretender:來你知道嗎? 不然我隨便就跟你一起轉文 我就對大家 11/29 14:14
不急著開始,我願意等到板主出現仲裁,劃清界線後,我們才正式開始討論
我先下線了,晚上再上來
33F:→ chipretender:失禮了 亂人家西哲版版面 11/29 14:14
34F:→ chipretender:我才不想陪你一起在西哲版炒人氣跟做無效的討論 11/29 14:15
35F:→ analysis0813:基督版逃到八卦版 從八卦版逃到西哲版 11/29 14:17
36F:→ analysis0813:你接下來要從西哲逃到哪裡去呢(茶) 11/29 14:17
用逃這個動詞,是否涉及人身攻擊,也請板主仲裁
37F:噓 chipretender:你不要把版主當小孩好不好? 11/29 14:19
38F:→ chipretender:要是版主裁示你發廢文或是發文違規怎說? 11/29 14:20
39F:→ chipretender:到處亂搞被戰就想拉版主救命喔? 11/29 14:20
40F:→ analysis0813:神大概是任憑星爍的心意而為 我決定諒解他的行徑(茶) 11/29 14:27
感謝你諒解我想要明哲的心,我也相信神是要透過大家對婚姻本質的討論
讓真理彰顯。
如果可以,我希望看到對關啟文教授這婚姻本質論的指教
相信學哲學的板友,對思考制度的本質,會比小弟拿手,期盼能見到精彩的論述
※ 編輯: startwinkle 來自: 59.127.180.186 (11/29 14:32)
41F:噓 chipretender:你回應給TEAMAX的叫命題 不叫論證 11/29 14:28
42F:→ chipretender:我說你不論證和技巧拙劣馬上就驗證了 11/29 14:29
43F:→ chipretender:因為你的每一篇討論文被人家驗證之後就指揮丟同樣的 11/29 14:29
44F:→ chipretender:命題出來 但又不做有效論證 這不叫亂叫啥? 11/29 14:30
45F:→ chipretender: 只會 11/29 14:30
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2/11/blog-post_22.html
詳細的論證過程,都在這裡,論證的部分太多,恕不轉貼
這是關啟文教授的論證,而小弟全然支持他,也是立基在他之上
46F:噓 chipretender:還有 你說同志性向可以專換與否跟同婚成立與否無關 11/29 14:33
47F:→ chipretender:但又說是子議題 其中關連為何? 沒講 你回答到T了? 11/29 14:33
48F:→ analysis0813:我諒解的是神任你而為的作為 不是你本人 11/29 14:33
想請教一個問題,你是以什麼樣的立場,有這樣的資格,可以去選擇諒不諒解人呢?
49F:→ chipretender:自我感覺良好成這樣 別人挖苦看不出來.... 11/29 14:34
我對他的意思,做善意的解釋,顯然他的意思表達,跟我的理解有誤差,
那就直接請教好了
※ 編輯: startwinkle 來自: 59.127.180.186 (11/29 14:36)
50F:→ chipretender:這哪門子討論方式 丟個東西出來叫大家討論 ㄆㄆ 11/29 14:34
51F:→ chipretender:我論證關對婚姻的定義和COMMON GOOD你也沒回覆過我 11/29 14:34
52F:→ chipretender:你叫別人再跟你論證啥? 自己不論證 推給一篇文? 超強 11/29 14:35
53F:噓 chipretender:那你又是以甚麼樣的資格做出那些宣稱呢? 論證在哪? 11/29 14:37
54F:→ chipretender:你做出宣稱 又說想討論 但又不論證 別人當然不諒解 11/29 14:37
55F:→ analysis0813:我說的是諒解神對你的作為 跟我諒不諒解你無關啊(菸) 11/29 14:38
56F:→ chipretender:這叫做對討論對象的蔑視 為何要諒解? 11/29 14:38
57F:噓 chipretender:另外 面對甚麼樣的對象人才有資格決定是否該諒解或 11/29 14:40
58F:→ chipretender:譴責呢? 我想只是在面對對方無力選擇的情況下 11/29 14:41
59F:→ chipretender:更正 只有在面對人得以選擇的情況下 且此選擇 11/29 14:41
60F:→ chipretender:與人做了連結 11/29 14:41
61F:→ chipretender:就如同你 要跟板友討論 可是你選擇用這種不專業又無 11/29 14:42
62F:→ chipretender:效的方式來版上發言 那人們有權對你不諒解 11/29 14:42
總算看到一句是對事不對人了,可以請教一下,在西哲板
要什麼方式發表,才符合板規上的專業且有效的定義?
※ 編輯: startwinkle 來自: 59.127.180.186 (11/29 15:06)
63F:噓 chipretender:你可以搞清楚甚麼叫做論證 並且有效 11/29 15:06
64F:→ chipretender:如果你這都不清楚 你可以看置底的推薦書目呀 11/29 15:06
還是沒有正面的回答問題,推卸給置底推薦書目
而且"專業"的要求,默默的消失不見了
那你對關啟文教授所做的論證,是從何可以否定,認為是無效論證
※ 編輯: startwinkle 來自: 59.127.180.186 (11/29 15:08)
65F:→ chipretender:我從頭到尾都在對事 而事情是你做的當然要講你 11/29 15:06
66F:→ chipretender:你如果論證都不會 你來哲學版就叫亂版 11/29 15:07
67F:噓 chipretender:我對你從關啟文文章中得來的命題早論證過了 11/29 15:10
68F:→ chipretender:我也沒有全盤否定 我還基於你的基礎做出修正 11/29 15:11
69F:→ chipretender:你視而不見 盡只會不斷把我早排除在外的人獸多p近親 11/29 15:11
你論證的本文又不PO上來,難道要哲學版的大大跑到八卦板看?
這樣有尊重到在這裡觀看的第三者嗎?
※ 編輯: startwinkle 來自: 59.127.180.186 (11/29 15:12)
70F:→ chipretender:拉進來打迷糊戰 11/29 15:11
71F:→ chipretender:你不知怎麼論證 我有要教你的必要嗎? 11/29 15:12
72F:→ chipretender:我在跟你討論 你可曾真的就我的問題做出有效的辯證? 11/29 15:12
73F:→ evilcherry:關啟文的論證都叫做論證?他叫做自由心證。 11/29 15:12
恩,我們可以從頭用各種角度來挑剔的檢視
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中的婚姻本質論,他的論述在哪裡有問題。
到底是哪些部分有問題
74F:→ chipretender:而你連我的命題和說明過程都看不懂 只會不斷重申命題 11/29 15:13
※ 編輯: startwinkle 來自: 59.127.180.186 (11/29 15:15)
75F:→ chipretender:叫做啥? 11/29 15:13
76F:→ chipretender:你先沒有尊重這裡的第三者的 11/29 15:13
77F:→ chipretender:你不明白板規所說的有效論證有效討論的意思 11/29 15:13
78F:→ chipretender:就來這裡叫別人討論 甚至也不尊重davidkid的意願 11/29 15:14
79F:→ chipretender:直接將他做為文章討論的一部分拿來這轉文 11/29 15:14
80F:→ chipretender:到底誰才再不尊重? 11/29 15:14
81F:→ chipretender:我先不轉文就是基於尊重版上大家意見的作法 大家要討 11/29 15:15
82F:→ chipretender:論 我再轉 不然只是陪你一起不尊重大家而已 好嗎? 11/29 15:15
83F:→ chipretender:如果真的有人要討論 我一定轉 我也蠻想看你在這裡回 11/29 15:16
84F:→ chipretender:我文的 好嗎? 另外再次請你 別把自己程度的低落當成 11/29 15:16
85F:→ chipretender:別人的責任 這樣很不負責任 11/29 15:16
86F:噓 chipretender:有人好心跟你講怎樣叫論證 拜託你好好試一試 怎樣叫 11/29 15:25
87F:→ chipretender:有效討倫 而想想自己在八卦版的文到底怎麼了 11/29 15:25
88F:→ analysis0813:我不好心啊 他不做表示神任憑星爍自己的心意而為 11/29 15:32
89F:→ zerodsw:對社會存續有利嘛,那該禁止犯罪者結婚嗎?或者不道德者? 11/29 15:32
90F:→ zerodsw:話又說回來,道德與否的立基是...效益? 11/29 15:32
91F:→ analysis0813:我回文 只是來看神會不會讓星爍回心轉意 11/29 15:33
92F:噓 chipretender:我非常好奇到底星爍對基督教義的理解是如何... 11/29 15:33
93F:→ chipretender:講效益的話我在八卦版回文裡也有稍微提到了 11/29 15:33
94F:→ analysis0813:沒有回心轉意進行論證的話 我就知道神應不想理星爍了 11/29 15:33
95F:→ chipretender:我直接撇開道德來談 只可惜他還是沒就我論點做出辯駁 11/29 15:34
96F:→ analysis0813:願耶穌保佑他的門徒與羔羊 (阿彌陀佛XD) 11/29 15:34
97F:→ analysis0813:(聖哥傳亂入XD) 11/29 15:34
98F:噓 kuopohung:說實在,我看不懂你這篇文章 11/29 16:20
99F:噓 oidioi11:在哲學版能被噓成這樣 不簡單 哈哈哈 11/29 16:24
100F:噓 ToMoveJizz:什麼自然家庭最好,光一個反例你就可以洗洗睡了 11/29 16:40
101F:噓 byon1009:為了小孩好 我們要立法禁止離婚 11/30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