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reniax (學習看見別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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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哲學怎麼看廢死與否?
時間Fri Dec 28 20:25:32 2012
請問大家的看法...
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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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23.206
1F:推 Qmmmmnn:有興趣+1 12/28 20:29
2F:→ kiddingsa:法哲VS德哲 12/28 20:46
3F:→ sonnight:複雜到難以討論的問題,法哲在台灣也是沙漠領域 12/28 21:43
4F:→ sonnight:應該是說,在法律系裡,法哲是不受重視的科目,但在哲學系應 12/28 21:44
5F:→ sonnight:該也不會去討論? 12/28 21:44
6F:→ sunny1991225:黑格爾對刑法的看法是個不錯的出發點 12/28 22:39
7F:→ sunny1991225:與黑格爾本人的語言有點差距的劣化講法: 12/28 22:41
8F:→ sunny1991225:刑罰是犯法者自身行為返還到犯法者自身的結果,而不 12/28 22:41
9F:→ sunny1991225:是報復 12/28 22:42
10F:推 t0444564:最基礎來說,應該要從倫理學來去探討 12/28 22:49
11F:→ sonnight:樓樓上那個說的其實就是刑法裡說的應報理論 12/28 22:59
12F:→ sonnight:只是起源是不是黑格爾就得去查德文資料了,雖然德國法學受 12/28 23:00
13F:→ sonnight:到德國觀念論哲學頗多,但台灣對法哲這塊向來是荒漠 12/28 23:01
14F:→ sonnight: /影響 12/28 23:02
15F:→ sonnight:基本上我認為死刑存廢主要討論方向有四1.應報 2.社約論 12/28 23:05
16F:→ sonnight:3. 社會學觀點 4.誤判 至於威嚇力這一論點我則覺得沒有 12/28 23:05
17F:→ sonnight:討論的必要 12/28 23:06
18F:推 cses87254:我覺得威嚇力應該可以算在社會契約論的討論裡? 12/29 06:19
19F:→ sonnight:刑罰有威嚇力的觀點主要是來自一般預防理論,不過此說乃 12/29 08:40
20F:→ sonnight:將所有人民當成潛在犯罪者,所以才藉由懲罰犯罪者來達成 12/29 08:40
21F:→ sonnight:殺雞儆猴以達預防犯罪之目的。 12/29 08:40
22F:推 pepperminte:看看大家的d槽… 把人民當成潛在犯罪者不是沒道理的 12/29 08:41
23F:→ pepperminte:見微知著啊... 12/29 08:42
24F:→ sonnight:不過此說已經與近代的民主思潮不符,所以才有以使罪犯復 12/29 08:44
25F:→ sonnight:歸社會為目的的特別預防理論產生。 12/29 08:44
27F:推 pepperminte:思潮歸思潮,人性的卑劣千古不變,所以威嚇力觀點也的 12/30 14:13
28F:→ pepperminte:確有其道理哩 xd 12/30 14:13
29F:→ sonnight:一般預防理論的缺點在於,要證明刑罰的加重有威嚇力,等於 12/30 22:17
30F:→ sonnight:要證明加重刑罰可以有效減少犯罪 12/30 22:18
31F:→ sonnight:但近代的一些實證研究都顯示,刑罰的加重其實通常都跟犯罪 12/30 22:19
32F:→ sonnight:率的增減沒什麼關係 12/30 22:19
33F:→ sonnight:所以這使得奠基於嚇阻力論點上的一般預防理論在實證上很 12/30 22:22
34F:→ sonnight:難證明有助於犯罪的預防 12/30 22:22
35F:推 pepperminte:可以用反證法啊→刑罰的減輕是否會造成犯罪率的增加? 12/31 01:53
36F:→ pepperminte:酒駕如果一律死刑的話,酒駕事故數不會下降? 12/31 01:54
37F:→ sonnight:實證研究就顯示刑罰的輕重與犯罪率無關了....反而是跟社 12/31 08:33
38F:→ sonnight:會結構和警察系統比較有關 12/31 08:33
39F:→ sonnight:再者,酒價一律死刑是個爛透的提議,如果酒駕死刑,那比 12/31 08:39
40F:→ sonnight:酒駕嚴重的犯罪如:殺人,強制性交等該判什麼刑?也是死刑 12/31 08:39
41F:→ sonnight:嗎? 12/31 08:39
42F:→ sonnight:若是如此,那酒駕的犯罪人一但被發現酒駕,那他在因此撞 12/31 08:45
43F:→ sonnight:傷人時,就無法合理期待他會救助傷者,甚至他還有誘因去 12/31 08:45
44F:→ sonnight:把傷者撞死以湮滅犯行。然後警察臨檢時也不用期待酒駕者 12/31 08:45
45F:→ sonnight:會停下受檢了,反正都是死,直接撞過去就好,撞死人也沒 12/31 08:45
46F:→ sonnight:差。 12/31 08:45
47F:→ sonnight:那這樣做的目的到底是為了減輕犯罪還是增加犯罪? 12/31 08:46
48F:→ sonnight:更別說這種刑事政策怎麼可能用"先做做看,無效再改回來" 12/31 08:49
49F:→ sonnight:這種態度,到時出了人命,責任誰扛?鍵盤鄉民嗎? 12/31 08:49
50F:推 pepperminte:如此一來,「死」的確可以降低酒駕事故數啊,例如本來 12/31 15:17
51F:→ pepperminte:一個月發生100件,20死80傷,現在變成死刑後,還是有 12/31 15:18
52F:→ pepperminte:人會酒駕沒錯,而且的確有可能發生都會死就一定肇事逃 12/31 15:18
53F:→ pepperminte:逸也沒錯,但變成一個月發生20件,15死5傷,那還是頗 12/31 15:19
54F:→ pepperminte:有成效的啊 XD 12/31 15:19
55F:→ pepperminte:酒駕的人多的是肇事後不管的人,那和改成死刑後直接撞 12/31 15:19
56F:→ pepperminte:過去撞後不理有啥兩樣,根本沒不一樣啊 XD 12/31 15:20
57F:→ pepperminte:強制性交、殺人、酒駕、強盜罪就都一律死刑啊,為什麼 12/31 15:20
58F:→ pepperminte:一定要分等級?犯下這些罪就是死罪了,很難理解? 12/31 15:20
59F:→ pu0429:不會只有15死5傷,而是20死,因為前提是酒駕一律死刑 12/31 15:26
60F:→ pu0429:然後當警察要抓他時,他會豁出去用盡一切方法拒捕 12/31 15:27
61F:推 pepperminte:拒捕的話就開車跑了,被撞傷的那5傷受害者也不會變成 12/31 16:25
62F:→ pepperminte:死吧。上面的舉例數字全是受害者的數字,酒駕肇事者不 12/31 16:25
63F:→ pepperminte:算在裡面。 12/31 16:25
64F:→ pu0429:被抓到會被判死刑,原本只是被撞傷的五個會被撞死,拒捕 12/31 17:26
65F:→ pu0429:也會變成不是只逃跑而已,因為酒駕是唯一死刑。 12/31 17:27
66F:→ pu0429:你如何期待他只是逃跑而不會造成更大的損害? 12/31 17:27
67F:→ pu0429:這就跟以前綁架肉票幾乎都會被撕票是一樣道理阿 12/31 17:28
68F:→ pu0429:然後強制性交、強盜也都一律死刑,等於叫他們強制性交之後 12/31 17:34
69F:→ pu0429:順便殺人,以及用殺人的方式進行強盜。 12/31 17:35
70F:→ sonnight:不知道酒駕處死刑後酒駕案件會從100件變成20件的推論是怎 12/31 18:09
71F:→ sonnight:麼來的?幻想嗎? 12/31 18:09
72F:→ sonnight:再者,將輕罪一律判死刑只是把這些輕罪犯往重罪犯的絕路上 12/31 18:15
73F:→ sonnight:推,這種做法只會造成重罪犯劇增而已 12/31 18:15
74F:→ sonnight:再來,提這種意見的人通常都不會是第一線的警察,反正別人 12/31 18:16
75F:噓 kuopohung:2008年之前就有很多討論了,可以爬文 12/31 18:17
76F:→ sonnight:小孩死不完,拒捕抓不到是警察無能,被撞死是可容許的成本 12/31 18:17
77F:→ sonnight:這就跟以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都處死刑一樣 12/31 18:17
78F:→ sonnight:反正出一張嘴就好 12/31 18:18
79F:→ sonnight:而且酒駕不必然會肇事,但酒駕死刑卻會使酒駕者被臨檢必然 12/31 18:31
80F:→ sonnight:會撞人,然後通常情況下肇事時很大機率故意撞死人 12/31 18:32
81F:→ sonnight:這樣真的傷亡人數會比較少? 12/31 18:32
82F:推 kuopohung:輕罪重罰,那重罪呢? 12/31 18:48
83F:推 pepperminte:XD 用輕罪來教育罪犯依目前的成效來看一樣是幻想啊XD 01/01 08:50
84F:→ pepperminte:酒駕當然不一定會肇事,但有良心的酒駕者比例上有多少 01/01 08:51
85F:→ pepperminte:?XDDDDD 肇事情況下故意撞死人,就算讓你15死5傷變成 01/01 08:51
86F:→ pepperminte:20死0傷,那還是比20死80傷來得好啊 XDDD 01/01 08:52
87F:→ pepperminte:嚴刑厲法治天下,輕罪重罰,重罪一樣重罰啊 為什麼一 01/01 08:52
88F:→ pepperminte:定要分等級?XD 01/01 08:52
89F:→ sonnight:先證明酒駕肇事會從100件變成20件不是你的幻想吧,如果只 01/01 10:27
90F:→ sonnight:是100件變90~60件,死亡人數變多,而且臨檢時還會撞人 01/01 10:28
91F:→ sonnight:死的人只會更多而已 01/01 10:29
92F:→ sonnight:再者,補償式正義使罪犯復歸的成效是不是幻想,你難道不會 01/01 10:30
93F:→ sonnight:去翻一下犯罪學書籍或文件嗎? 01/01 10:30
94F:→ sonnight:如果不知道看誰的,去看一下許春金的書吧 01/01 10:31
95F:推 pepperminte:有效?XD(大笑 01/01 10:45
103F:→ pepperminte:有效?XD(大笑 01/01 10:59
104F:→ sonnight:你是在po文打自己臉嗎.... 01/01 12:30
105F:→ sonnight:青少年再犯率23%不就是代表有77%的青少年經過矯治後不再 01/01 12:32
106F:→ sonnight:犯罪了? 01/01 12:32
107F:→ sonnight:再者,我承認有些類型的犯罪很難矯治如毒犯或性侵等 01/01 12:34
108F:→ sonnight:但酒駕再犯率31%顯然不在此列,這只證明你當初說的酒駕 01/01 12:37
109F:→ sonnight:者死刑的確是個爛提議 01/01 12:37
110F:推 pepperminte:只有我一個人認為31%超高的嗎? 01/01 12:54
111F:→ pepperminte:10個酒駕有3個以上會再犯 = = 這成效也太爛了吧 01/01 12:55
112F:→ pepperminte:這些全死刑的話,就沒有再犯率問題了。 01/01 12:55
113F:噓 p520888:這裡應該可以噓一下吧?沒想到竟然連這都會有這種八卦水準 01/01 13:06
114F:→ p520888:我是不知道這位先進抱著何種心態在西哲版上討論這種做法 01/01 13:07
115F:→ p520888:但難道你不知道很多八卦版的人都是很喜歡講這種話的人嗎? 01/01 13:08
116F:→ p520888:而且往往講這些話的人,我很少有看到態度是認真、謹慎的 01/01 13:08
117F:→ p520888:通常都是吊兒郎當地嘻皮笑臉,盡說些對改善境況沒有幫助 01/01 13:09
118F:→ p520888:只是「假切」實際名義,跳過程序的不切實際做法。 01/01 13:10
119F:→ p520888:難到這位先進還真的如此希望台灣退後到那種你想要的世界? 01/01 13:11
120F:推 p520888:再幫推回來,囧rz..... 01/01 13:14
121F:噓 sonnight:樓上說得對,我幹嘛跟嘴砲鄉民認真 01/01 13:22
122F:推 pepperminte:我是很認真地認為31%太高了,也認為酒駕犯全都該死, 01/01 14:34
123F:→ pepperminte:明知故犯造成他人家庭的破碎。只不過打個XD就被當成嘻 01/01 14:34
124F:→ pepperminte:皮笑臉,看樣子西哲版也沒有太多人認真念過維根斯坦嘛 01/01 14:35
125F:推 pepperminte:我倒認為犯罪率與再犯率如此高的「現在」才是「退後」 01/01 14:41
126F:→ pepperminte:了,何來進步之有? 01/01 14:41
127F:→ pu0429:全死刑就沒有再犯率的問題跟你一開始的假設就矛盾了 01/01 14:55
128F:→ pu0429:而且你仍然沒考慮拒捕的狀況,根本不會只有20死 01/01 14:56
129F:→ pu0429:這些都是先承認你假設酒駕會從100件會降到20件是對的 01/01 14:57
130F:推 pepperminte:全殺光了當然不會再犯,那裡矛盾? 01/01 15:13
131F:→ pepperminte:而且那20死是指受害者,又不是酒駕者,就算酒駕者拒捕 01/01 15:14
132F:→ pepperminte:也還是20死啊。 01/01 15:14
133F:→ pu0429:我說的再犯是說沒被抓到的再犯 01/01 15:53
134F:→ pu0429:然後拒捕你還是認為他只會單純逃跑,可是他根本不會只是逃 01/01 15:53
135F:→ pu0429:跑而已,我一開始就沒有在說那20死包含酒駕者阿 01/01 15:54
136F:推 pepperminte:那你怎麼知道我說的20死裡沒包含被再犯酒駕撞死的? 01/01 16:20
137F:→ pepperminte:你也偷渡了再犯酒駕一定會在路上遇到某個倒霉鬼的假設 01/01 16:21
138F:→ pu0429:我完全按照你的假設去推阿,我沒偷渡什麼東西 01/01 16:22
139F:→ pepperminte:你偷渡了再犯酒駕一定會路上遇到倒霉鬼啊 XD 01/01 16:23
140F:→ pu0429:我根本沒偷渡什麼,你想太多了 01/01 16:28
141F:→ pu0429:你的狀況題裡有沒有再酒駕的人根本無所謂 01/01 16:29
142F:→ pepperminte:所以我想出了更好的方案,已經回在你下面的回文下了 01/01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