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5378623 (黑雲)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言論自由的界線?
時間Sat Aug 25 00:17:29 2012
※ 引述《PlayStation3 (有能幹妹妹真好( ′_ゝ`)》之銘言:
: 台北市幾面牆?而其中稱得上塗鴉的,被塗鴉的牆又有了幾面?
: 難道全台北市的牆都被畫了?超過一半都被畫你再來跟我說塗鴉很普遍,好嗎?
: 也就是說,塗鴉這件事情於法本來就不對,不對的事情本來就很少,對全體牆壁先生而言
: 臉上被畫的比例實在不高,你有沒有搞懂人家這句話在講什麼?
你用現實中被塗鴉的牆壁是少數,論證大部分人不會想要去塗鴉,根本是笑話。
如果法律禁止推文,你看是推文的人多還是塗鴉牆壁的人多?
完全搞錯順序了嘛。
要就拿本質面來說,若兩者類同類就應該同等辦理,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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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44
1F:推 uka123ily:方向完全歪掉了 08/25 00:18
如何才是「正」呢?
2F:推 kuopohung:根本不在PlayStation3的例子是什麼 08/25 00:22
3F:→ kuopohung:而在言論自由和推文的所有權是誰的? 這類的問題 08/25 00:23
4F:→ PlayStation3:「大部分人不會想要去塗鴉」有人有提到這個嘛.. 08/25 00:30
「一面牆擺在那邊普遍概念下是不會去塗他的。」
5F:推 kuopohung:該論證的是言論自由和推文所有權 08/25 00:31
還要加上推文對原文的影響程度。
但是反對刪修推文的人,也沒有論證推文所有權屬於誰,以及推文不會傷害原文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40.44 (08/25 01:01)
6F:推 playskin:已經流於瑣碎,無法再論理了。論戰都是這樣喊停的。 08/25 02:24
7F:→ playskin:不然要流血嗎?當然不要啊。你們這些文明人。 08/25 02:25
8F:推 uka123ily:在言論自由這前提,是要限縮要論述你怎樣一直搞不懂 08/25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