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請益] 廢除死刑的理論差異
時間Mon Jan 9 14:44:15 2012
※ 引述《victor77 (bird)》之銘言:
: 雖然有點老調重談
: 不過我想哲學版應該是解惑的好地方吧
: 在廢死的理論中
: 有兩個大前提
: 就是人不可以決定他人該不該死
: 以及人不可以結束他人生命
個人主張廢死理由卻不在上述兩點
個人認為法律處罰犯罪人的目的在於防止犯罪的再度發生
而不是出於報復。
死刑當然有達到不再發生的效果,但是這種手段太過強烈
而難以接受。例如把扒手砍掉手一樣可以避免扒手再犯
但是卻只剩下某些國家才有這樣的處罰手段。
如果人們認為砍犯人的手腳太過殘酷,而殺死犯人則是適得其所
這只能說是人們眼不見為淨的心態作祟。
因為從來沒有人認為砍人手臂的罪比殺人還重
--
民主制度就是,精英者必須說服眾人聽他的意見。
集權制度就是,眾人不必思考,眾人只要聽他的。
笨蛋懶得思考,懶得分辨哪個精英說得比較有道理
所以往往喜歡集權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1.104
1F:→ victor77:手段太過強烈...也就是認為死囚不該死 01/09 15:30
2F:→ victor77:跟這兩個前提也不衝突...所以主張廢死是合理的吧 01/09 15:33
3F:→ victor77:又想到兩個例子...美軍虐囚比殺士兵罪重 01/09 19:37
4F:→ victor77:強姦動物比殺死動物罪重...代表有時候剝奪生命反而人道 01/09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