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erii (路西瓜)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廢死與國家戰爭權
時間Fri May 28 12:06:24 2010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看了以上一些討論, 兩點心得。
: 1. 誤判論証廢死所需要的前提似乎是:
: (a) 在任何情形下(即司法制度如何改良, 法官人品如何完美等), 仍有誤判的可能。
: 而這前提似乎不能成立的原因是:
: (b) 存在著某些案例, 這些案例確定不是誤判, 也沒有翻案的可能。
: 討論的焦點之一在於(b)是否作為證據否證了(a), 以致於誤判論証collapses。
: 我認為這點是值得懷疑的, 因為如果我們用 □ 來表示 "不可能不"
: (或: □ 表示 "在任何司法改進的情形下, 仍必然地,"), 用Mx表誤判,
: 那麼 (a) 應該是: □Ex(Mx) 而(b)則是 Ex□~Mx,
: 兩者其實是相容的。
我認為誤判論的主張是
□Vx(Mx) -> Vx(NDx)
(V: for any, ND: 不可判死)
所以才能以(b)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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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24.209
※ 編輯: luciferii 來自: 114.32.24.209 (05/28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