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erii (路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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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廢死與國家戰爭權
時間Wed May 26 23:00:59 2010
※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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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8.94
※ 編輯: luciferii 來自: 59.121.8.94 (05/26 02:22)
1F:推 kmu:抽象上的區分不難 難在認定個特的判案是無庸置疑的 05/26 11:26
2F:→ kmu:所以才會有那些常被提到的案子跟數據 05/26 11:28
3F:推 nominalism:命題一:「誤判在被發現為誤判之前並非全都可疑」。 05/26 11:30
4F:→ nominalism:命題二:「並非所有被認為無庸置疑的判決都不可能在事後 05/26 11:30
5F:→ nominalism: 被發現為誤判。」 05/26 11:31
6F:→ nominalism:以上兩個命題在邏輯上應該是等值的,只是分開來寫比較清 05/26 11:31
7F:→ nominalism:楚。如果你同意以上兩個命題,你或許可以說說,要如何區 05/26 11:31
8F:→ nominalism:分「同樣被認為無庸置疑的判決」中哪些「在事後不會被 05/26 11:32
9F:→ nominalism:發現是誤判」,又哪些「在事後會被發現為誤判」?? 05/26 11:32
10F:推 assistking:樓上所言 恰是誤判論的核心 05/26 14:38
非也,所以前述命題還是環繞在相信「所有案子必定有誤判的可能」
但,實務中,我們必然有一些標準可以鑑別出哪些肯定是罪證確鑿
譬如說兇犯在公共場合當場殺人且所有人都目擊,
譬如說兇犯事後也自行承認。
或者是再嚴謹的判斷方式,
這並不是不能定出來的,因為實務上都已經有案例。
以眼下的死刑案裏,廢死聯盟法律專業的律師團也幾乎沒有找出誤判疑慮去抗辯
而是一視同仁都以死刑本身的紛爭作訴求。
其中幾起案件的集合,不管由支死廢死甚至犯人自己,每一方來看都沒有誤判的疑慮,
這些是可以很明確確定是沒有誤判的,包含最出名的鐘德樹案。
所以感覺上很困難,但現實上,誤判案件是有辦法區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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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9.103
※ 編輯: luciferii 來自: 59.121.9.103 (05/26 23:42)
11F:推 kmu:關於犯人自己承認 可參考〈自白不應再是證據之王〉 05/26 23:56
13F:→ luciferii:當然有更嚴謹的判斷方法,自白現在也不是唯一證據。 05/26 23:58
14F:→ luciferii:那是實際操作的問題,但不是全面否定的依據。 05/26 23:59
15F:→ lovemusic:你也只能回應這種曖昧的話:更嚴謹、更謹慎....好像要求 05/27 00:01
16F:→ lovemusic:司法系統的改進,是一件努力就能達成的事情 05/27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