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va (嗡嗡)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廢死與國家戰爭權
時間Sun May 16 01:31:24 2010
關於民法的問題,其實大部分是我的錯。在看到了民事賠償的原則,我直覺認
為是回復原狀,就一直以這做為論述方向,沒有注意到「當事人」這三個字。
結果有一大半在沒有問題的問題之中打轉。
不過,有關輕視了,或直接說忽視了自由刑的傷害這一點,我的看法倒是沒有
改變。雖然說是「只討論能否親自接受導正,而沒有討論到刑罰傷害的部分」
。但忽視刑罰傷害的部分,實際上卻是會帶來很嚴重的影響。
「我被關了三十年,雖然現在獲判無罪,但我所受到的賠償,和我在監牢中所
受到的苦,根本不及那百分之一。」
「不要那麼想。雖然我也被關了四十年之久,但看看那些被判死罪,或在監牢
中過世的人們,我可以被放出來,又有這麼一大筆錢,已經很不錯了。至於那
些在監牢中所受過的苦,我壓根沒想去考慮它。剩下那短暫的歲月,就讓我們
每天都快樂地渡過,偶爾去拜拜老伴,看望那不孝的兒子和那長大了的孫子,
這樣也就夠了。」
……確實,只和死刑比較能否親自接受導正,會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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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順便說個和廢死、反廢死無關的題外話。我覺得重罪羈押絕對有檢討的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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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7.66.217
1F:推 nominalism:我不會說出"不要那麼想"這句話,因為誤判的損害賠償是另 05/16 13:08
2F:→ nominalism:一個重要的問題,但卻是獨立於死刑問題的問題。 05/16 13:08
3F:→ nominalism:我不談,不是因為不重要,而是因為沒有必要擴大論述的範 05/16 13:09
4F:→ nominalism:圍。我如果現在談死刑和自由刑誤判的差異也要談到自由 05/16 13:09
5F:→ nominalism:刑誤判的損害賠償原則,我是不是將來還要連帶談到其它問 05/16 13:09
6F:→ nominalism:題? 沒有論述可以包山包海,我看不出在談論是否應該廢除 05/16 13:10
7F:→ nominalism:死刑時,討論自由刑誤判的損害賠償原則對此議題的幫助。 05/16 13:10
8F:→ kilva:100-0和80-1,你真認為只需討論0和1,不需討論100和79嗎? 05/16 14:23
9F:推 nominalism:請問政府對自由刑誤判的賠償作為賠80還是賠100,跟死刑 05/16 14:30
10F:→ nominalism:應該不應該廢除的關係是什麼? 05/16 14:30
11F:→ nominalism:或者說,自由刑誤判的賠償"應該是"80還是100,對於死刑應 05/16 14:32
12F:→ nominalism:不應該廢除有什麼影響? 05/16 14:32
13F:→ kilva:100和80是生命刑和自由刑所受的苦難,0和1是親自受到的賠償 05/16 14:33
14F:→ kilva:若不幸無期徒刑沒有獲得反正而死於牢中,還成了120-0呢 05/16 14:34
15F:→ kilva: 平反 05/16 14:35
16F:推 nominalism:所以這些數字是透過什麼決定的呢? 05/16 14:43
17F:→ nominalism:苦難的100/80和獲平反的0/1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呢? 05/16 14:43
18F:→ nominalism:又,為什麼是0/1不是0/100或0/1000呢? 05/16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