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usic (紅衣女鬼在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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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R: [問題] 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的條件
時間Mon Dec 28 04:04:27 2009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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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死刑論者質疑:"為什麼應該判死刑?" 不是不能這樣質疑
: 只是若要讓辯論比較可能有結果
: 就應該自己提出存在x條件,死刑可以成立,但現況是x不成立
: (這仍然未排除x在某些狀況下可能成立, 只是目前不成立)
: 這是某種形式的可證偽性(而非由贊成死刑論者提出)
反對死刑,是基於「人本來就不應該死於他人之手」
所以應該是贊成死刑者去提出死刑的論證
: 否則,假如任何條件下,反死刑論者都不接受死刑應該存在
: 任何證據他都"覺得"不是證據,任何刑罰他都"覺得"太重(甚至不該判刑)
: 這樣的辯論就成了某種意識型態之爭,也不需要再浪費時間了
你這樣任性描述反死刑言論,才是逕自開啟意識型態之爭
: 依個人淺見,保護身心障礙者或弱勢族群的議題,不宜用自由意志、契約等層面去探討,
: 不宜在"公平", "正義"等概念上纏繞,因為根本就說不清為何要這樣做,也沒有理性上
: 必然性的論證要我們"應該"這樣做。只能說從人道關懷的立場出發,濟弱扶傾,認為這樣
: 做是有價值的,不宜再沒完沒了的辯論下去。
: (但筆者還是不認為某些冷血殺人重犯是"弱勢族群")
有沒有熱血殺人重犯?
有沒有善良、尊重生命的人,卻一時兇殘的連續殺人?
重犯不等於冷血
那你對善者、惡者的死刑會不會有不同的考量?會不會誤認善惡?
: 援用自由意志和決定論的辯論來支持法學主張,並沒有像某些人認為的那樣無懈可擊,
: 詳細的論證我就不說了,只講幾個笑話:
: 某位殺人犯甲在法庭上雄辯道:「今天我會殺人,完全是被先前的其他因素決定的,我沒
: 有辦法不殺人,你怎能判我死刑?」
: 法官回答:「今天我會判你死刑,也是老早就註定好的,你抱怨什麼?」
: 某位殺人犯乙在法庭上雄辯道:「一年前犯案的"我"和現在的我根本不是同一個人,
: 為什麼現在的我要為過去的那個人負責呢?」
: (訴諸人格同一性的論證)
: 法官回答:「現在的你和之後要被槍決的"人"也不是同一個人吧?為何擔憂呢?」
老實說,我不懂你講這個故事
想說明什麼
: 如何確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什麼樣的狀態該界定為精神疾病而免受(或減輕)刑責,
: 都還有模糊的空間,並非如某些人認為的那樣黑白分明
: 再者,我之前舉的例子,殺人顯然經過冷靜的思考,事後又懂得規避罰則
: 實屬惡性重大,要說他們是脫離現實感的精神病患而助其脫罪,
問題就在於
你的惡行重大,是指其道德上的惡,還是滿足犯罪事實條件的惡?
顯然,一個良心犯的獨裁總統暗殺行動
滿足你所謂惡性重大的條件,卻成為受人敬仰的義士
: 我覺得這樣還污辱了精神病患
: 假如只是單純的反社會人格,是不受我國精神衛生法保障的,也無法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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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253.118
1F:推 kuopohung:推+1 12/28 04:06
2F:推 kuopohung:看了一堆文獻,反廢死刑的論述還沒辦法贏過廢死刑 12/28 04:10
3F:→ kuopohung:死刑本身就是殺人,那要如何解釋殺人這問題 12/28 04:11
4F:推 skyviviema:那國家要戰爭(無論攻守)到底該不該去服從 好像還沒有人 12/28 09:43
5F:→ skyviviema:針對"國家不準殺人"這點為戰爭做回答? 12/28 09:43
6F:→ skyviviema:理想中我個人覺得軍人這種殺人(獲準殺人)兵器根本不該 12/28 09:45
7F:→ skyviviema:存在 不過現實中好像無法不存在 12/28 09:46
8F:→ skyviviema:獲→或 打錯 12/28 09:47
9F:推 kuopohung:那麼: 國家軍隊可以隨便殺人嗎???????????????????????? 12/28 09:51
10F:推 skyviviema:國家的法律就會隨便殺人嗎???? 12/28 10:09
11F:→ skyviviema:如果爭點在"國家不準殺人"的話 無論軍隊是不是隨便殺人 12/28 10:10
12F:→ skyviviema:理論上都不準殺才對 12/28 10:11
13F:推 citymale:如果不是自然人可以判死刑嗎? 12/28 15:40
14F:→ lovemusic:sky你回文我就回答 12/28 17:46
15F:→ skyviviema:我想知道我為什麼必須回文才能得到回答 12/28 18:56
16F:→ lovemusic:這樣才對等 12/29 10:37
17F:→ skyviviema:如果只是為了對等的理由才能回答問題 ptt系統早就爆了 12/29 13:09
18F:→ skyviviema:對我來說即使回文也只會打推文理的問題 因為我目前只對 12/29 13:10
19F:→ skyviviema:這個問題想不太通 12/29 13:12
20F:→ skyviviema: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多一篇文章來佔版面 12/29 13:13
21F:→ lovemusic:那就算了,我已經提出我願意回答的方式,你可以不跟 12/29 14:26
22F:→ skyviviema:沒差呀 頂多就當你回答不出來 我又沒損失 12/29 14:41
23F:→ skyviviema:只是不知道堅持回文的必要性在哪 我為什麼要跟 12/29 14:42
24F:→ lovemusic:就說你可以不跟了,還囉唆實在很煩,我有權刪推文 12/29 14:53
25F:推 nominalism:用"戰爭"來質疑"反國家殺人"至少必須先解決兩個問題: 12/30 01:29
26F:→ nominalism:一、"反國家殺人"的反死刑意見是否都同意戰爭? 12/30 01:30
27F:→ nominalism: 簡單說,如果"反國家殺人"的反死刑者對戰爭的態度是 12/30 01:30
28F:→ nominalism: 反戰的,就不會有"不能死刑卻可以戰爭"的衝突。 12/30 01:30
29F:→ nominalism:二、法律有條件地允許"自衛殺人",算不算違背了"不可殺 12/30 01:31
30F:→ nominalism: 人"的規定? 如果法律有條件地允許自衛殺人,與法律 12/30 01:31
31F:→ nominalism: "禁止殺人"兩者並不衝突,則國家對戰爭(軍隊)的態度 12/30 01:32
32F:→ nominalism: 如果堅持"防禦戰爭"這個條件的話,與"國家不可殺人" 12/30 01:33
33F:→ nominalism: 也就不會衝突。 12/30 01:33
34F:→ nominalism:其實還可能有第三個問題,所以的"國家不可殺人"究竟是只 12/30 01:34
35F:→ nominalism:包括了這個國家的公權力所能觸及的範圍,還是普遍地任何 12/30 01:35
36F:→ nominalism:人都不能殺(無論對象國藉)。如果是前者的話,則戰爭只要 12/30 01:35
37F:→ nominalism:不是內戰,就沒有與"國家不可殺人"衝突的疑慮。 12/30 01:35
38F:→ nominalism:同時,軍隊的存在也不見得就是殺人,戰爭也可以只以傷人 12/30 01:36
39F:→ nominalism:而不以殺人為目的。 12/30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