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itnek (三等生)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R: [問題] 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的條件
時間Sun Dec 27 01:25:59 2009
※ 引述《ralos (吟遊詩人雷洛思)》之銘言:
: 我記得以前辯論賽的時候,也有人提出這個觀點,
: 但現在回頭來看這論點,這第一段本身就有問題!
: 因為我記得我從來沒有跟政府簽訂任何讓渡權利條約啊!!
: 如果說出生XX國,擁有XX國籍就相當於跟XX國簽訂條約,
: 這這個條約的合理性就有與有效性就有很大的問題!
: 所以說第一段的推論就有很大的問題!
簡單的回應一下雷大,主要是自己讀倫理學的印象。
有些當代的學者認為契約不一定要建立在意願之上,有
一些與國家的契約是沈默的契約(tacit contract),並
非建立在公開的儀式上,如人一出生就會成為國民與公
民,沒有任何在當地出生的人曾經宣示過自己要成為該
國家的公民,只有移民才會做出這樣的動作。
當然,沈默的契約不是完美的,我們仍然可以宣稱我對
於我與政府之間的權利讓度感到不滿意,但那可能要另
外找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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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消失的人,或許是希望藉由消失來確定自己的存在。」
你這麼說著。瑞斯,那是你離開城市的理由嗎?
我沒有問,但你的聲音迴響在我的腦海,揮之不去。
- 疏離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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