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itnek (三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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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Sun Dec 27 01:25:59 2009
※ 引述《ralos (吟游诗人雷洛思)》之铭言:
: 我记得以前辩论赛的时候,也有人提出这个观点,
: 但现在回头来看这论点,这第一段本身就有问题!
: 因为我记得我从来没有跟政府签订任何让渡权利条约啊!!
: 如果说出生XX国,拥有XX国籍就相当於跟XX国签订条约,
: 这这个条约的合理性就有与有效性就有很大的问题!
: 所以说第一段的推论就有很大的问题!
简单的回应一下雷大,主要是自己读伦理学的印象。
有些当代的学者认为契约不一定要建立在意愿之上,有
一些与国家的契约是沈默的契约(tacit contract),并
非建立在公开的仪式上,如人一出生就会成为国民与公
民,没有任何在当地出生的人曾经宣示过自己要成为该
国家的公民,只有移民才会做出这样的动作。
当然,沈默的契约不是完美的,我们仍然可以宣称我对
於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让度感到不满意,但那可能要另
外找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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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消失的人,或许是希望藉由消失来确定自己的存在。」
你这麽说着。瑞斯,那是你离开城市的理由吗?
我没有问,但你的声音回响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
- 疏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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